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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福建造币厂及所铸造的银元铜元​

 钱首相小泉 2020-04-09

宣统三年(1911年)十月,福建宣告独立,建立了“中华军政府闽都督府”,接收了清度支部造币闽厂,改为福建银币厂,并开铸辛亥“闽”字中华元宝二角银币。

1、中华元宝二角银元:

民国时期福建造币厂及所铸造的银元铜元​

该币型式正面中央小“闽”字,环列“中华元宝”,珠圈外有“福建都督府造”、“库平一钱四分四厘”,左右分列纪年“辛亥”。背面中央葵花饰内阴文小字“闽”,外有铁血十八星,上下有英文“福建”、“一钱四分四厘”,左右分列四瓣花星。直径23毫米,重5.3克,成色七成。

2、中华元宝壹角银元:

民国时期福建造币厂及所铸造的银元铜元​

中华元宝壹角正面中央为芒日,环列“中华元宝”,珠圈外有“福建银币厂造”、“库平七分二厘”,左右分列五角星。背面交叉铁血十八星旗、五色旗和青天白日旗,结带高昂,外绕英文“福建造币厂制造”“七分二厘”,左右分列六角花星。直径17.5毫米,重2.61克,成色七成。

3、中华癸亥贰角银元:

民国时期福建造币厂及所铸造的银元铜元​

民国十二年(1923年),福建省长萨镇冰令福建造币厂改制钢模,开铸中华癸亥二角,起初成色七成,后降低,遭各地政府和商界抵制。

该币正面中央为芒日,环列“中华癸亥”,珠圈外有“福建银币厂造”、“库平一钱四分四厘”,左右分列五角星。 “银元网”公众号。背面交叉铁血十八星旗、五色旗和青天白日旗,结带高昂,外绕英文“福建造币厂制造”“ 一钱四分四厘”,左右分列六瓣花星。直径22.5毫米,重5.3克,成色七成。

4、民国甲子贰角银元:

民国时期福建造币厂及所铸造的银元铜元​

民国十三年(1924年),开铸民国甲子二角、一角。

民国甲子贰角正面中央为芒日,环列“民国甲子”,珠圈外有“福建银币厂造”、“库平一钱四分四厘”,左右分列四瓣四芒星。背面交叉铁血十八星旗、五色旗和青天白日旗,结带高昂,外绕英文“福建造币厂制造”“ 一钱四分四厘”,左右分列六瓣花星。直径23毫米,重5.3克,成色七成。

5、民国甲子壹角银元:

民国时期福建造币厂及所铸造的银元铜元​

民国甲子壹角正面中央为芒日,环列“民国甲子”,珠圈外有“福建银币厂造”、“库平七分二厘”,左右分列五角星。背面交叉铁血十八星旗、五色旗和青天白日旗,结带高昂,外绕英文“福建造币厂制造”“七分二厘”,左右分列五角星。直径17.5毫米,重2.7克,成色七成。

6、仿广东贰角银毫:

民国时期福建造币厂及所铸造的银元铜元​

同年仿广东贰角银毫。该币正面中央圆星,环列“贰毫银币”,珠圈外有“中华民国十三年”、“福建省造”,左右分列四瓣花星。背面中央纪值“20”,珠圈外有英文“福建省”“二十分”,左右分列四瓣花星。直径22.5毫米,重5.32克,成色七成。

民国十四年(1925年),福建船政局开铸民国十三年福建贰毫银辅币,次年船政局改为马尾造船所。该币中央六瓣花星,环列“中华元宝”,珠圈外有“民国纪念币”,下有“库平一钱四分四厘”,左右分列四瓣花星。背面交叉铁血十八星旗、五色旗和青天白日旗,旗杆结绶带,珠圈外英文完全错误,下有英文纪值“一钱四分四厘”。直径23毫米,重5.3克,成色五八。

民国十五年(1926年)十二月,北伐军进入福州,造船所停铸。

福建官局造贰毫银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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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六年(1927年)五月,海军部长杨树莊兼任福建省政府主席后,批准海军马尾造船所承办省政府银元局铸造银辅币,开铸“福建官局造”贰毫银币、壹毫银币。“银元网”公众号。

贰毫正面中央圆星,环列“贰毫银币”,珠圈外有“福建官局造”、“库平一钱四分四厘”,左右分列四瓣花星。背面中央纪值“20”,珠圈外有英文“福建省”、“一钱四分四厘”,左右分列四瓣花星。直径22.5毫米,重5.3克,成色七成。

福建官局造壹毫银币:

民国时期福建造币厂及所铸造的银元铜元​

壹毫正面中央圆星,环列“壹毫银币”,珠圈外有“福建官局造”、“库平七分二厘”,左右分列四瓣花星。背面中央纪值“10”,珠圈外有英文“福建省”、“七分二厘”,左右分列四瓣花星。直径18毫米,重2.62克,成色七成。

革命军东路总指挥入闽纪念银币

民国时期福建造币厂及所铸造的银元铜元​

民国十六年(1927年)九月,漳州造币厂铸造发行了面值贰毫的纪念币,即漳州造民国十六年东路军总指挥入闽纪念贰毫银币、民国十六年革命军北伐胜利纪念贰毫银币。

民国十六年东路军总指挥入闽纪念贰毫银币正面中央为国民党党徽青天白日,环列“国民政府”,珠圈外有“民国十六年”、“漳州制造”,左右分列数字“2”,以示币值贰毫。背面中央交叉国民党党旗和国旗,珠圈外有“革命军东路总指挥入闽纪念”,“贰毫银币”。直径22毫米,重5.2克,成色七成。

革命军北伐胜利纪念银币:

民国时期福建造币厂及所铸造的银元铜元​

民国十六年革命军北伐胜利纪念贰毫银币正面中央交叉斧子、镰刀、步枪、书籍和算盘,暗喻工农兵学商大团结,珠圈外有“国民政府”、“民国十六年”,左右分列数字“2”表示币值贰毫。背面中央交叉国民党党旗和国旗,珠圈外有“革命军北伐胜利纪念”、“贰毫银币”,左右分列六角星。直径22毫米,重5.2克,成色七成。

总理纪念币贰角

民国时期福建造币厂及所铸造的银元铜元​

同年,福建银币厂开铸民国十六年造总理纪念币贰角、壹角银辅币,后又改铸了孙中山五分像总理纪念币贰角。

总理纪念币贰角银币正面中央为孙中山正面肖像,上有以六瓣花星分隔的“中华民国”、“十六年造”、“总理纪念币”。背面中央交叉国民党党旗和国旗,中结带,上下分别有“贰角”、“每五枚当一圆”,左右各分著四圆星和2枚六瓣花星。直径22毫米,重5.2克,成色七成。

总理纪念币壹角银币:

民国时期福建造币厂及所铸造的银元铜元​

总理纪念币壹角银币正面中央为孙中山正面肖像,上有以六瓣花星分隔的“中华民国”、“十六年造”、“总理纪念币”。背面中央交叉国民党党旗和国旗,中结带,上下分别有“壹角”、“每十枚当一圆”,左右各有6圆星。直径17.5毫米,重2.6克,成色七成。

孙中山五分像总理纪念币

民国时期福建造币厂及所铸造的银元铜元​

孙中山五分像总理纪念币贰角正面中央为孙中山五分侧面像,上有五角星分隔的“中华民国”、“十六年造”、“总理纪念币”。背面中央交叉国民党党旗和国旗,中结带,上下分别有“贰角”、“每五枚当一圆”,左右分列五角星。直径22毫米,重5.2克,成色七成。

黄花岗纪念币

民国时期福建造币厂及所铸造的银元铜元​

民国十七年(1928年)福建省政府决定以缅怀先烈的名义铸造纪念币,由省铸造辅币委员会设计型式,将原省造币厂改为该会铸造辅币的厂所,规定二角辅币重一钱四分四厘,一角重七分二厘,成色八成。

五月,济南惨案,国内银根紧缩,中政会令各造币厂暂行停铸银币,福建省造币厂随即停铸。

民国十八年(1929年)元月,正式开铸黄花岗纪念币

民国十七年黄花岗纪念币贰角正面中央国民党党徽内有数字“20”,以示币值二十分,珠圈外有“中华民国十七年福建省造”、“每五枚当一圆”,左右分列四瓣花星。背面中央黄花岗烈士陵墓,墓碑上直书“七十二烈士”,上环列“黄花岗纪念币”。直径22毫米,重5.2克,成色八成。

民国十七年黄花岗纪念币壹角正面中央国民党党徽内有数字“10”,以示币值十分,珠圈外有“中华民国十七年福建省造”、“每十枚当一圆”,左右分列四瓣花星。背面中央黄花岗烈士陵墓,墓碑上直书“七十二烈士”,上环列“黄花岗纪念币”。直径18毫米,重2.6克,成色八成。

民国时期福建造币厂及所铸造的银元铜元​

民国二十年(1931年)十月,代理福建省政府主席方声涛主持省政府会议决议,继续铸造民国二十年黄花岗纪念币,面值仍然为贰角、壹角。

民国二十年黄花岗纪念币贰角正面中央国民党党徽内有数字“20”,以示币值二十分,珠圈外有“中华民国二十年福建省造”、“每五枚当一圆”,左右分列六角星。背面中央黄花岗烈士陵墓,墓碑上直书“七十二烈士”,上环列“黄花岗纪念币”。直径22毫米,重5.2克,成色八成。

民国时期福建造币厂及所铸造的银元铜元​

民国二十年黄花岗纪念币壹角正面中央国民党党徽内有数字“10”,以示币值十分,珠圈外有“中华民国二十年福建省造”、“每十枚当一圆”,左右分列六角星。背面中央黄花岗烈士陵墓,墓碑上直书“七十二烈士”,上环列“黄花岗纪念币”。直径18毫米,重2.6克,成色八成。

同年,福建省防军第三旅旅长卢兴邦以筹饷为名,秘密私铸黄花岗纪念币二角劣币,成色先为五成,后为铜镀银。

民国时期福建造币厂及所铸造的银元铜元​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福建省铸造辅币委员会下属辅币铸造厂奉命继续铸造了民国二十一年福建黄花岗纪念币贰角、壹角。

民国二十一年黄花岗纪念币贰角正面中央交叉国民党党旗及国旗,中结带,上下直书“贰角”,珠圈外有 “中华民国二十一年福建省造”、“每五枚当一圆”,左右分列四瓣花星。背面中央黄花岗烈士陵墓,墓碑上直书“七十二烈士”,上环列“黄花岗纪念币”。直径22毫米,重5.4克,成色八成。

民国时期福建造币厂及所铸造的银元铜元​

民国二十一年黄花岗纪念币壹角正面中央交叉国民党党旗及国旗,中结带,上下直书“壹角”,珠圈外有 “中华民国二十一年福建省造”、“每十枚当一圆”,左右分列四瓣花星。背面中央黄花岗烈士陵墓,墓碑上直书“七十二烈士”,上环列“黄花岗纪念币”。直径18毫米,重2.6克,成色八成。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因辅币贬值,1月6日,省政府发布第356号训令,禁用劣币,全省一律通用纪念币,以十进位,停铸纪念币并销毁币模。

另外,在泉界有种称为“福建版”的大头,其特征主要是:头像面胸前内齿不缺齿,眼睛里的眼珠以竖线代替, “三”字笔画纤细,民字开笔一横上翘,肩章中的星星不规则,类似春天版,一捋胡须;嘉禾面左右空心叶(也有左实叶右空心),开口“贝”,嘉禾结左边那个圈圈里有两枝花枝穿过(核心特征)。

宣统三年(1911年),清政府颁布“币制则例”,正式规定银元为本位币,铸币权收归政府。同年5月,开铸“大清银币”流通福建省。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国民政府铸造“开国纪念币”。民国3年政府公布“新国币条例”,仍以银元为单位铸造袁世凯头像银元,俗称“袁头”。民国16年北伐胜利,国民政府禁铸“袁头”,改铸孙中山头像币,俗称“孙币”。“袁头”和“孙币”在福建省广为流通,从此外国银元逐渐退出市场。

1933年7月1日(民国22年),福建省奉命发行新的孙中山银元(俗称新币),由中央造币厂统一铸造,银币正面铸孙中山像,下有“中华民国二十二年”8字,背面正中铸双帆船1艘,两旁有“壹圆”字样。

同年7月底财政部通知:为统一币制,除由中央造币厂铸造新币行使外,各种旧币一律不准流通。各省中央银行限期收兑各种旧币,福建的中央、中国两银行奉命收兑鹰洋、本洋、袁币、龙洋、北洋等旧银元,全部运往上海中央造币厂改铸新币。

民国24年(1935年)11月,实行“法币改革”,规定中央、中国、交通银行(后增加农民银行)钞票为法币,从此不再兑换银元,其他银行钞票一律停止发行,并禁止银元在市场流通。

福建在历史上流通使用的银元,除外国银元和本省自铸银元外,还有外省铸造的银元流入福建省也不少。流通范围最广的是“孙中山币”,其次是“袁币”和“龙洋”;闽南地区流通最多的是“鹰洋”和“本洋”。各种银元比价,大部分可以十足流通使用,偏远地区对外国银元须加贴水。

二、福建银角(银辅币)

光绪十六年(1890年),福建官局开始铸造银角,币面铸有“台湾省”字样,二角币重1.44钱,一角币重0.72钱,半角(五分)币重0.36钱,含银量都是82%,至光绪二十九年停铸。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本省绅士孙宝瑨呈官批准,在福州南台苍霞洲设局铸造银角,有二角、一角、半角3种,币面有“福建省造”字样,成色很差,市场流通每角值钱106文,后因排斥者多而停铸。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福建都督崇善奏准设立“福建官钱局”,铸造银角,因成色不好,每角跌至102文。不久,该局舞弊案发,清廷派邮传部侍郎陈璧来查办,遂停铸。光绪二十八年福建官钱局又铸造银角。

民国元年(1912年),福建都督孙道仁在福州设局铸造银角。币正面有“中华元宝”4字,背面有18星,上加“福州都督府造”6字,面值二角,成色不佳,后因孙去职而停铸。同年,福建财政司在福州南台苍霞洲造币厂铸造二角币,正面有“中华元宝”和“开国纪念币”字样,背面有民国军旗图样。

民国2年(1913年)2月,福州造币厂铸造二角、一角、半角银币,币面铸有币值和“福建省造”字样,背面有蟠龙。

民国3年(1914年),国民政府颁布“新国币条例”,规定银角的重量和成色为:五角币重3.6钱,二角币重1.44钱,一角币重0.72钱,成色都是银7铜3。后因监督不严,各铸局所铸银角的重量和成色都下降。

民国12年(1923年),福建银币厂铸造“中华癸亥银辅币”,正面有“中华癸亥”4字,币值二角,直径2.37厘米,成色70%,有多种版别。

民国13年(1924年),福建银币厂铸造“民国甲子银辅币”,正面有“民国甲子”4字,币值二角、一角,直径分别为2.36厘米和1.7厘米,成色70%。同年该厂又铸造“中华元宝”银辅币,正面有“中华元宝”4字,上有“福建银币厂造”,下有“库平一钱四分四厘”字样,币值二角,直径2.36厘米,成色70%,又有一角币,直径1.7厘米,成色同。

民国16年(1927年),铸造孙总理纪念币银角。

民国18年(1929年),福建铸币委员会报省政府财政厅,拟铸造“黄花岗纪念银角”,经批准由福州洪山桥造币厂承铸,币值有二角、一角2种。二角币重1.44钱,一角币重0.72钱,成色都是银8铜2,每角值100文,10角兑1元,指定由颐远银行发行。民国21年11月,上海富商林雪庵出面自筹白银,委托福建铸造辅币委员会代铸“黄花岗纪念银角”3000万角,省政府批准代铸,提盈利十分之一30万元,以18万元供造币厂费用,12万元由省财政厅缴库。

民国22年(1933年)1月福建省政府命令:省铸黄花岗纪念银角,每10角为大洋1元,全省一律通用,即日起不再新铸,各地所铸劣质银角,禁止流通使用。

福建省流通使用的各种银角,版别很多。据《中央银行月报》1936年5卷12号调查资料载有:孙中山像币、袁世凯像币、福建省造币、黄花岗纪念币、仿广东省造币、光绪元宝等6种,都有单角和双角;癸亥(1803年)、甲子(1804年)铸造的旗双角;湖北省铸造的单角;湖南省铸造的双角;还有福建省东山县土角等10多种。 “银元网”公众号。其中东山土角只限东山使用,每25角合银元1元;癸亥、甲子双角,只限永定县使用,每18角合银元1元。其他银角全省都可流通,按成色折价使用,比价各有不同;孙中山银角、光绪元宝银角、仿广东银角都是12角合银元1元;黄花岗纪念银角,13角合银元1元;广东新双毫,18角合银元1元;袁世凯银角,19角合银元1元。

铸币简介 听语音

1654年~1660年,民族英雄郑成功为了筹集军饷,在福建漳州招聘银匠,打制了一批“漳州军饷”。

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福建由官绅建立造币厂,试铸银元。后由总督边宝泉收回铸币权,由官局经营

铸币事项,所铸银币正面镌有“福建官局造”五字。

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户部允准设立福建造币厂。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福州制造局与马尾兵工厂合并,铸造了一批银币。

1911年,福建造币厂铸出中有“闽”字的银辅币。尔后,陈炯明、张毅在漳州铸了二角和一角的银辅币。

1927年(民国十六年)北伐革命军进入福建后,先后铸造了几种纪念币及银辅币。

福建银币一览

序号 名 称 纪 重

1 福建官局造七钱二分 26. 6克

2 成功军饷币 27克

3 谨性军饷币 26. 8克

4 国姓大木银饼 26. 6克

5 漳州军饷币 27克

6 谨性军饷(符号异) 26. 6克

7 省造光绪元宝(大龙) 5 .2克

8 省造光绪元宝(小龙) 2. 6克

民国时期福建造币厂及所铸造的银元铜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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