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以拆违代拆迁屡见不鲜,老百姓很难理解,拆迁补偿不合理的前提条件下,未与拆迁办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话,就定性为违章建筑?为什么?凭什么?难道想要合理的补偿就那么难吗?那么今天聊一聊“违章建筑”至今不变的话题。 违章建筑 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违章建筑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二、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三、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四、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五、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六、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七、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认定违章建筑的主体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章的规定,对违法占地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认定。《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施,所以法不溯及既往。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 如何对违章建筑的抗诉 1、从认定违章建筑主体抗诉; 2、从法律适用性抗诉; 3、从处罚2年时效抗诉; 4、从一次行政行为不在处罚方向抗诉 5、从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抗诉 刘可心律师在此提醒广大被拆迁人,面对拆迁时,沉着冷静,遇事莫慌张,面对问题解决问题,如遇拿捏不准的事情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实际问题,得到合理的补偿,让律师为您应得财产保驾护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