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土地计划管理方式改革需要,促进贵州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做好土地精准供应,盘活存量土地,日前,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做好土地精准供应盘活存量土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助推脱贫攻坚和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意见),重点做好七个方面工作。一是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疫情影响,土地评估报告和已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有效期在2020年1月24日(含)未失效的,其有效期可顺延,顺延期限为2020年1月24日(含)至省政府宣布疫情防控解除日(含)的天数。二是强化“多规合一”规划引领。规划过渡期,各地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衔接协同,保障有效用地供给。三是注重建设用地精准供应。各地用好用活土地纾困资金,做好土地收储和出让。根据土地市场动向,准确把握供地数量、节奏、时序和结构,全力保障符合规划、产业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的项目尽快落地。按照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新增建设用地、批而未供土地优先保障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农业十二大特色优势产业、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项目等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土地配置计划、土地精准供应依据。加快盘活存量土地,特别是城市、效区土地资源,增加土地收益,助力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四是推行“净地出让”供应模式。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禁止采取“现状”、“政府收取纯收益”、“生地净挂”等方式出让。五是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各地尽快建立批而未供土地台账,逐宗分析批而未供原因,按照“一宗一策”、“一地一案”原则制定针对性处置措施。六是加快闲置土地处置。各地深入分析闲置土地原因,逐宗建立闲置土地处置台账,增强服务企业意识,走进企业,切实了解企业用地需求。七是创新存量土地利用方式。各地大力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方式,做好企业发展用地保障。区位条件、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市、县,积极开展“标准地”出让探索,加快产业项目落地。有条件的市、县可开展工业用地混合利用方式探索,经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充分论证,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的,可仍按工业用途管理。已取得建设用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人需改变土地用途盘活存量土地,在符合城市(镇)规划的前提下,可按规定补缴出让金完善建设用地手续。支持利用划拨土地上的存量房产发展国家鼓励的新产业、新业态,土地用途和权利人、权利类型暂不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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