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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买点的能量分野—缠论视界

 最后的救命稻草 2020-04-11

标准下跌趋势的第一类买点后必然有回升,并且至少回升到该下跌趋势最后一个中枢的震荡最低点,这在理论中是被严格定义的(这句话是重点)。但回升有力度的分野,有的能够走出V型反转,而有些走势只能制造一次扩展,并且扩展本身也有强弱之分。在最差的分类里面,第一买点后回升到前趋势最后一个中枢的震荡最低点后,第二买点又创新低,然后第三段再拉回来的最高点却只是重叠了前下跌趋势最低点一个价位。如果按照某级别买点买入,等同级别卖点卖出,那在走势很弱的情况下很可能最低与最高点之间并没有足够空间,而人的操作一般都会提前或者滞后一点,这样进一步压缩盈利空间,很可能连手续费都不够。所以,一般情况下,在第一类买点介入后,首先要考察的次级别第一段走势的强弱情况。

设标准日线级别下跌底背驰,第一类买点成立,根据走势必完美可以知道后面必然有新的日线级别走势类型,并且该新的走势类型的最高点一定与前下跌趋势最后一个中枢震荡的最低点有重叠,这是理论保证的最低限度。

而这个新的走势类型,一定先从第一段30分钟级别走势类型开始,前文中讨论过V型反转的能量分析,即某级别走势下跌后,后续的同级别反弹如果与前面的下跌力度背驰,那么不可能以相同级别的上涨回到下跌起点。在趋势后的第一段次级别走势类型中也是同样的,日线级别下跌趋势的c段一定小于等于30分钟级别,而日线级别第一买点后必然先完成一个30分钟级别走势类型,并且二者必然是V型反转的关系,因为第一买点后必然有回升,这第一段30分钟级别走势类型是上涨还是横盘并不影响二者的反转关系。这时,走势能量的比较就已经开始了。

围绕日线下跌趋势的最后一个中枢进行能量值区域划分,中枢震荡最低点以下为第一类是最弱的,中枢震荡范围内是第二类属于中等,中枢区间高点以上为第三类属于最强。当然在这其中还可以继续细分,例如中枢区间高点以上且中枢震荡最高点以下是第三类里面偏弱的子类,而中枢震荡最高点以上为偏强的子类,但这种太细的划分并没有太大必要。

显然,第一段30分钟级别走势类型,在区域划分视角下只有三种可能,以该30分钟级别走势类型的最高点算,在前日线中枢以下位置为最弱,在中枢震荡最低点到中枢区间高点之间为中等力度,在中枢区间高点以上为最强。

在最弱的情况下,后续发展为日线中枢扩展的可能就比较大了而中等力度后续的三种分类都有可能,最强的情况就有可能出现第二和第三买点重叠了。

所以,在具体操作上,标准趋势的第一类买点是按次级别来操作的。

a+A+b结构产生的盘整背驰也是一样,A是日线级别中枢,b段是盘整背驰产生买点的情况下,理论所支持的只有一个c段,那么首先看的是c段的力度与b段相比是否背驰,如果背驰则第三卖点的可能比较大,c段同样是30分钟级别的走势类型,操作过程是与b同级别的走势。

买点后的第一段次级别走势类型的力度,其实反映的就是合力对第一买点价格的认可程度。由于第一买点后第一段次级别走势类型完成中的每一个当下,与第一买点发生瞬间的当下,市场情况已经可能发生很多变化,而这些变化的因素又反映到N操作者的具体操作中,所以当下次级别走势的强弱就是市场对买点价格的共同认知。在恐慌性的短线超跌后,或者有利好消息出现后,又或者故意砸穿支撑后的快速拉升,无论是什么原因,走势本身是客观的,而且是用钱投票出来的结果。

此外,第一段30分钟走势类型本身也是有强弱分野的,a+b+c结构、a+A+b结构、a+A+b+B+c结构的力度显然不同。但这就属于更加细化的考察了,一般来说并没有绝对的必要。

但也不排除第一次级别段比较弱,但后面通过中枢震荡慢慢又重新积蓄起上升的动能,但在逻辑上那是后面的事情了,例如第二类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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