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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课标要求

 教书育人365 2020-04-12

新课标对三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的要求

一、课程性质

道德与法治课程是一门以小学低年级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培养具有良好品德与行为习惯、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为目标的活动型综合课程。本课程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一)生活性

本课程视儿童的生活为宝贵的课程资源.课程学习本身是儿童生活的组成部分,是儿童在教师指导下真实体验生活、主动参与生活、创造生活的过程。

本课程遵循儿童生活的逻辑,以儿童生活中的需要和问题为出发点;以儿童的现实生活为课程内容的主要源泉;以用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儿童在生活中发展、在发展中生活为课程的基本追求。

(二)活动性

  本课程超越单一的书本知识的传递和接受,以活动为教和学的基本形式。课程的呈现形态主要是儿童直接参与的各种主题活动、游戏或其他实践活动;课程目标主要通过儿童在教师指导下的活动过程中的体验、感悟和主动建构来实现。

(三)综合性

 本课程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具有综合性.课程设计体现儿童与自然、儿童与社会、儿童与自我的内在整合;课程内容体现品德教育和生活教育有机融合;教学活动体现儿童的生活体验与道德体验,知识学习与社会参与、问题探究等彼此渗透、相互促进,实现生活、教学、发展的三位一体。

(四)开放性

本课程面向儿童的整个生活世界。教学目标随着儿童生活及活动过程的变化和需要不断调整;教学内容从教科书扩展到儿童生活的各个方面;课堂从教室扩展到家庭、社区以及儿童的其他生活空间;教学时间在与学校其他活动或学科的配合和联结中灵活而弹性地延展;课程评价走向开放、多元,全面关注儿童丰富多彩的体验和个性化的创意与表现

二、教学总目标 

1.以学校生活、家庭生活、社区生活为基础,让学生通过对生活的感受,获得对家庭、学校、社区的初步认识,树立最基本的社会公德意识。   

2.以学生的生活经验为基础,促进学生对社会的关注和对人的关注。   

3.教材中没有理性的说教,而是对儿童生活的真实呈现。都是从儿童生活中一些平常的现象切入,引起儿童对生活的思考和关注。   

4.培养对学生道德判断能力,面对生活中的各种现象,该学什么,不该学什么。   

三、教学重点:

教材在选择切入点时,力求从儿童的生活经验和儿童感兴趣的问题入手,采用第一人称的表现方式,来增强教材与学生的亲近感。教学中应将学习内容和学习活动融为一体。教师要利用和开发地方教育资源,教师要联系当地和学生的实际,及时地把社会中新的信息、科学技术新的成果、学生生活中新的问题和现象等吸收到课程内容中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提高整个教育的质量。   四、教学难点:

1.初步了解儿童的基本义务,初步理解个体与群体的互动关系。了解一些社会组织机构的社会规则,初步懂得规则、法律对于社会公共生活的重要意义。   

2.初步了解生产、消费活动与人们生活的关系。   

五、教学措施   

1.利用直观教具,引起学生的注意力。   

2.通过各种有趣的机械操练、意义操练形式,激发学生参与的热情。   

3.充分发挥现代化教育手段的作用。   

4.力体现“用中学、学中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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