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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杰股权”成了“伤心股权”,12万人上当!

 有缘终南山 2020-04-12

4月8日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公布了有关“桑杰股权”的起诉书:

2014年12月、2016年1月,单某柱在北京市注册北京桑杰丝路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杰丝路公司)、北京桑杰文物某某公司、桑杰文化发展某某公司。

单某柱因某某集团资金匮乏,无法运转,于2018年初在北京市市区散布桑杰丝路公司要筹备在美国上市的消息,以出售部分桑杰丝路公司的原始股为由,寻求合作伙伴帮助筹集资金,骗取钱财。

王某、宋某兴得知消息后,于2018年2月找到单某柱,表示自己能帮助单某柱以出售桑杰丝路公司原始股权的方式快速筹资,并提出公司建立会员系统,在会员系统的主号下面设立一级会员,一级会员直接发展购买股权的二级会员,二级会员再往下发展。

购买某某原始股的人,即可成为某某会员,可以直接销售桑杰丝路公司的原始股发展新会员。会员发展下线会员可获得下线会员购股资金的20%作为直接推荐奖,同时享受自己团队购股总金额的5%作为团队奖。

组织参与会员 搞活动

单某柱同意王某、宋某兴的计划后,委任王某、宋某兴为桑杰丝路行政总经理、业务总经理。王丰某任命罗某甲、王建军为公司宣传经理、业务的副总经理。

王某、宋某兴经请示单某柱同意,由王某出面联系贾某某为公司租用服务器建设网站,用于公司宣传并建立会员管理系统,管理公司原始股购买者、统计相关数据。为扩大影响,吸引更多的购买者,王某、宋某兴、罗某甲等人利用微信、电话积极发布桑杰丝路公司投资小、回报高、即将上市的消息。

2018年4月11日,单某某、王某、宋某兴、罗某甲组织召开200余人参加的股权发布会,推荐公司,以一元一股、买一送一、购买2000元以上赠送价值1288元的人参肽的方式向社会发售某某原始股。

罗某甲、刘某甲、桂某某、吴某甲分别邀请、介绍刘某甲、桂某某、吴某甲参加公司发布会,在下线购买某某原始股后,获得400元推荐奖金。

单某柱、王某、宋某兴、容某某、王某丙在销售某某原始股过程中,团队长将团队业绩报王某统计、容某某核对,单某柱同意后,由王某丙将奖金转账给王某;再由被告人王某将团队业绩奖发至团队长,团队长按团队业绩下发奖金。

单某柱、王某、宋某兴、王某军等人自2018年4月11日召开销售公司股权发布会至2018年12月28日封盘,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欺骗12万余人购买某某原始股,骗取资金5亿余元。单某柱所得赃款全部用于发放奖金、偿还个人借款、购买固定资产。

组织参与会员 搞活动

单某柱违反法律规定,授权王某、宋某兴、王某军、罗某甲等人采取人传人、高回报、团队计酬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销售某某原始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骗取他人财物。

单某柱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1月12日被隆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2019年2月15日由隆回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单某柱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以出售公司原始股为由,发展公司会员,以购股资金的20%作为推荐奖、团队购股资金总额的5%作为团队奖,引诱公司会员发展下线会员,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触犯刑法,2019年8月被提起公诉。

目前法院没有公布判决,按照时间推算,这起案件应该是判决了。

最后提醒:普通人参与原始股投资,只要不是证券市场合法购买的,请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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