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形式逻辑学漫谈第6讲——聊聊非形式逻辑和批判性思维

 恋上咸鸭蛋 2020-04-13

         停笔多日,十分抱歉,今天把第六讲发出来。各位久等了,

此前五讲,我和各位老师们粗线条的介绍了形式逻辑的一点点内容,分析了思维的谬误、形式逻辑的四大基本定律、逻辑悖论与扯淡命题、道义逻辑与现代法律、道德体系的关系、以及美学的逻辑基础等。也不知各位听得如何,今天第六讲和各位讲一个非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今天和大家聊聊库恩 波普尔、图尔敏。
   

0非形式逻辑的起源

1)逻辑学教学的实践转向

近年来,逻辑学越来越偏向数量逻辑,无论是大学中学习逻辑学的学生,还是社会上从事这种职业的人群,对于逻辑与实践的结合问题,越来越感到疑惑。更多的人面临的不是零观众无瑕疵的论证,而是要在与形形色色的人的交往和相处中,对自己的观点予以论证,对别人的观点予以甄别。在这一需求的刺激下,大学和社会上的各种逻辑学培训机构开始发生转向。总的来说出现了三类新的逻辑学教学课程。一是在原有的逻辑学导论或者逻辑思维课程中增加点非形式逻辑的内容。比如柯匹的那本教材。《逻辑学导论》二是非形式逻辑和批判性思维(也叫审辨性思维)的课程。主要培养一种合理的反思思维,为信念和行动提供有效的依据。我在第六讲,也是从这个方向切入和大家介绍非形式逻辑的一点内容。三是针对道德推理、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的某些专业细分领域的通识教育课程。主要是把论证的有效性(而不是自洽性)、批判性思维的技能和具体的学科相结合,在具体的讨论中运用批判性思维。比如哈佛大学桑德尔教授的“正义”通识课。在优酷上有视频,感兴趣可以看看,挺不错的。

结论:逻辑学教学的实践转向是非形式逻辑出现的直接原因。 

2)逻辑学研究的语用学转向。

在现代通识教育和批判性思维教育的源发地,美国,通过文献检索可以发现,美国的非形式逻辑学家们是通过批判形式逻辑的“一统天下”或者批判形式逻辑主义,来阐发自己的理论,从而为非形式逻辑的学科建设作出了意外的贡献。那么非形式逻辑学家在鼓捣什么玩意呢?总体来说包括三个方面:论辩学、修辞学和谬误理论。

教学的实践转向和逻辑学的语用转向是各自独立发展,建构非形式逻辑学科的。教学实践转向源自对于形式逻辑社会功能的不足而开设新的课程,语用学转向源自对理性主义传统的不满而开辟新的研究思路。逻辑研究的语用学转向是非形式逻辑出现的根本原因。

3)哲学研究批判性反思

自苏格拉底开始,哲学研究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对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批判。近代以来,随着自然科学的兴起,在哲学世界,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天天撕逼,轮流坐庄。但是很多哲学家对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各自弊端的认识是很充分的。理性主义在方法论上(数学)没有处理论证前提的可接受性,并且无法再分析和指导日常论证的实践中显示出他的有效性;经验主义在方法论上(归纳),没有讨论统一的原则,无法保证前提和结论之间连接的充足性,并且,更重要的是这是一种关于事物现象本身的方法,而不是关于思维的方法。

这一哲学反思的思潮直接孕育了非形式逻辑这个学科。尤其是二战后,那些在分析哲学系统训练的哲学家们,通过开设导论性的应用逻辑课程,对当代哲学进行反思,并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学科,非形式逻辑。

那么究竟什么是非形式逻辑呢?非形式逻辑到底在讲些什么玩意?!听我慢慢说。

1、非形式逻辑与形式逻辑的主要差别

形式逻辑侧重推理,非形式逻辑侧重论证。形式逻辑要求前提是真的,非形式逻辑要求前提是相关的,可接受的。非形式的逻辑推导要求有效性,而非形式逻辑的推导要求充分性。形式逻辑的结论是必然真,非形式逻辑的结论是合理性。形式逻辑的模型范式是数学,或者欧几里得几何体系,而非形式逻辑的模型范式是法学模型。形式逻辑的论证类型是一元论,而非形式逻辑的论证类型是多元论。

非形式逻辑的定义:逻辑学的一个分支,主要任务是为日常会话论辩的分析、解释、评价、批判和建构,提供非形式的标准、尺度和程序。

从论证的角度去分形式逻辑和非形式逻辑:逻辑学家将论证分为两种,一种是社会共同体的实践,一种是命题的集合。形式逻辑属于后者,非形式逻辑属于前者。形式逻辑需要将自然语言转化为人工语言;而非形式逻辑是在自然语言实践中作为人际交流的产品,主要表现为理性的说服和理性的探究,而不是演绎推理的链条。

说到非形式逻辑和审辨性思维,不得不提四个人:亚里士多德,库恩,波普尔和图尔敏。这四个人为非形式逻辑奠定了哲学基础,我分别介绍一下这几个人的观点,各位可以窥见非形式逻辑到底在研究什么。

2、亚里士多德的论题学与修辞学

在第零讲,提过逻辑学大厦的构建有两个伟人,一个是亚里士多德,一个是哥德尔。此前和各位讲了哥德尔定理,以后再和大家说说哥德尔的其他故事。今天说说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不但是形式逻辑体系的创始人,也是非形式逻辑的原创者。

亚里士多德逻辑学思想主要在《工具论》中,主要包括四部分: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论题篇、和辩缪篇。前分析篇和后分析篇主要讲形式逻辑,而论题篇和辩缪篇现在来看是非形式逻辑的源处思想。非形式逻辑的要点,此前五讲都点到了,关于亚里士多德的非形式思想,今天主要讲两个概念:一个叫证明,一个叫探究(论辩或探讨)。从这个概念的差异,可以体会形式逻辑与非形式逻辑的差别:

1)前提不同。证明性推理要求出发的前提是真实的,即证明的前提具有初始性和自明性,这些前提本身已经确定为真,不可置疑的命题。而探究性推理呢,是以普遍接受的意见出发进行的推理,他对前提的要求不是必然真,而是辩论双发接受为真就可以。

2)过程不同。证明的过程是严格的,作为前提的每一个命题或者公理都是有公理根据变形规则推出的命题,证明过程的最后一个命题是结论。证明过程是不需要依赖与受众的接受和认可的。但论辩性探究的过程是理性的,但不是严格的,提问者与回答者之间的互动可以有不同的选项,并不是唯一的选项。论辩或者探究具有主体间性,是主体间的一种活动,论证过程离不开论辩双方的理解和接受。

3)研究领域不同。证明属于逻辑的语法学和语义学,研究推理形式的有效性和结论的真理性。探究或者论辩属于逻辑的语用学,研究命题的论辩过程与结论的一致性。

4)研究对象不同。证明的研究对象是形式系统,通过对推理形式的分析,寻找所有有效地三段论形式,构建一个完备的公理系统。探究或者论辩的研究对象是论题,寻找可能的论题,建立一个完备的轮胎指导手册。不严格的说,证明正对科学知识,而探究涉及日常论证。(大学文史哲论文多采用探究一词也是这个原因)

5)受众不同。证明是单一主体的论证,面对零受众的论证,不预设受众的存在,是一个揭示规律的过程。探究式多主体或主体间的论证,是针对具体的受众,是解释一个合理的过程。证明适用于科学真实的重复,而探究或者论辩适用于个人真实间的交流。

3、库恩的科学“范式”

库恩是上世纪最有影响力的科学哲学家之一。库恩说通过对科学史的研究发现,新旧两种不同的力学理论体系,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能得到一些观察事实和实验结果的支持,都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但是对于同样的事实,不同的力学体系提出了完全不同的解释。亚里士多德力学体系和牛顿力学体系,牛顿体系和爱因斯坦体系都是这样的。

他还分析了哥白尼的日心说逐渐被接受的原因,宗教并非是阻碍哥白尼学说传播的主要原因,没有天文观察的事实支持是日心说长时间不被接受的主要原因。即不是因为老百姓迷信,而是哥白尼的理论太粗糙。比如他假设行星轨道为圆,而不是椭圆,导致在100多年的时间里,日心说在行星观测、日食、月食预测方面还不如地心说准确。《哥白尼革命》

他的名著是《科学革命的结构》,这本书说了些啥呢?库恩的研究发现,所谓的科学革命实际上是理论解释框架的改变,他使用了一个概念叫范式。这个词在思想史上,特指一种“新思想”。他指出,范式是绝体科学研究的基础,是先于具体科学研究的思想框架和信念基础。他在《必要的张力》这本书中有句石破天惊的名言“科学家并没有发现自然界的真理,他们也没有越来越接近真理”。这句话等于说,别扯毛线不依赖于人存在的客观真理了,科学真理是发明的。

库恩的思想直接使得很多人对科学和理性产生了新的认识,直接改变了科学和理性在人们心目中的形态。更重要的是,库恩的视角让人们更加理性的审视过去的地心说,燃素说、阴阳论等非科学、非理性的一些解释。这些理论的存在是有社会基础的,都是人类理性思考的结果。

4、波普尔的“证伪”利剑

波普尔对于逻辑哲学的影响多次提到,今天再说一下,波普尔研究的问题是如何判断一个理论是否属于科学理论?他提出了著名的证伪原则,指出任何观察事实和实验结果都无法证明一个科学命题,但是只要有一只白乌鸦,就可以证伪一个命题(乌鸦是黑的)。根据这一原则,现有的科学理论都属于猜测和假说,永远不会被证实,但随时都可能被证伪。

依据这一原则,争辩的双方的不能保证自己一定掌握某个事实或者真理,都可能局限于自身的经验,都可能犯错误,但基于某个程序的自由讨论,却可以形成共识,使得观点趋同。

这一思维框架是非常强悍的,可以用于为信辩论,但是应该反思一下,证伪原则本身接受证伪的问题。这个在地三讲的时候讲过,各位可以自己找语音出来听。

5、图尔敏的实质逻辑与批判性思维

1)认识论:心理学的还是逻辑学的?

图尔敏指出了上世纪认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问题与回答之间的不一致性。即在“如何获得知识”的问题是一个类型,而回答这些问题时所采用的方法是却另一种类型。

比如,对于问题,总是带有强烈的心理学特征,认识论者的研究对象被说成是理解、理智或人类理性;另一方面,如果将心理学视为一门经验科学,哲学家却从来不用心理学的方法来解决这些问题。也就是说哲学家对认识对象的研究,并不是以详尽的科学探究和人类理解的经验图景,而是以完全不同的方式进行研究;也就是说通过考虑人们获得知识所必须依赖的论证,并且以先验的标准对论证进行评价,这意味着,认识论同时包含心理学范式的回答和逻辑学范式的回答。这导致了问题与回答之间的不一致。

近代以来,哲学家们没有把认识论问题和对其答案的探究严格的限定在其中的一个领域,而是以心理学的方式提问,却用逻辑学的方式回答。如果将认识论研究全部交给心理学,那么人们应该以经验的方式研究认知过程。但以这种方式研究不能解决认识论困境,也无法跨越逻辑鸿沟。如果将认识论研究全部交给逻辑学,那么认识论研究的就是知识的合理性证明或者叫知识的论证程序。

图尔敏指出,当一个人宣称他知道A时,咱们真正恰当的问题是:你是如何知道的?这类问题的目的是当某人做出一个代表其立场的知识断言时,应该要求引出他的根据,限定词或者凭据,而不是去阐明所谓认知这个精神活动的隐秘机制。

即使对于“你是如何知道的?”这个问题的回答,也不全部是逻辑学研究领域。在一些场合,人会诉诸个人经历来回答这个问题,比如,我之所知道,因为我亲身经历。在另一些场合,会被要求给出合理性证明。因此,问题不在于人通常是否这样思考,或者什么致使他在童年或教育中这样思考,问题在于这个具体的论证是否合乎标准,是否值得咱们去接受或者合理的拒绝。

图尔敏认为在面对索要解决的认识论困境时,人需要并且仅仅需要从逻辑角度来解答。而要从逻辑学角度回答认识论困境就要看看,认识论困境时怎么回事?

2)认识中的逻辑鸿沟

主要是指认识中的思维跳跃现象,从前提到结论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蕴涵关系。

  主要表现为四种论证结构:

依据现在和过去所提供的数据来断言将来的情况

比如天气预报

依据现在和不久之前的数据来断言久远过去的情况

比如考古学和人类学

依据具体的观察和实验结果来对自然下普遍断言

比如情况1的去时间化处理

依据一个人的所写、所说和所做来证明其想法与情感

比如身心二元论问题

3)解决逻辑困境的备选方案

面对这四个逻辑鸿沟,逻辑学家们是怎么处理的呢?
   *超验主义,即直觉主义
,即人能通过超越感性和理性依靠直觉直接认识真理。

不否认可能有人具有这种超能力,轻松跨越逻辑鸿沟,但问题是这些能力能帮助常人跨域逻辑鸿沟吗?

*现象主义,直接否定逻辑鸿沟的存在。贝克莱命题,存在即使被感知。胡塞尔,悬置对象的存在性问题。他一方面从原初给予的纯粹现象出发来得到所谓本质的知识,另一方面,人又总是现实的看到实物的某一面来作为整体的事物,来超越意识,并宣布,事物独立于意识而客观存在。现象主义这种还原论解决方案,回避了问题的实质。基于现象主义,一个历史学家在回答过去一段时间发生了什么这个问题时,他说,按照目前掌握的文献资料和考古发现,可以推测出当时的情况是……”/他可能是一位严谨的历史学家,但他的回答没有满足提问者的问题,因为它只是推测,这是一种或然性。

*怀疑主义,即这四种论证结构都存在逻辑鸿沟,并且不可跨越。怀疑主义者认为,只要你还活着,并可以避免真实的灾难,就没有必要承认在一些领域中可以获得真实的知识。即基于过去无法知未来,基于现在无法知道过去,基于个例无法知道全部,基于行为无法知道内心……..

图尔敏不接受这样的方案,因为这意味着人类不能也不需要获得知识,同时也意味着人在面对实际的灾难时,可以放弃理性,仅仅按照生物本性。这就离实用主义不远了。

概率论:即知识不具有真理性,知识都是假定,人对他的评价来自概率,或者用概率计量。没错,可以用概率来预言知识的合理性,但是一个高概率的预言不能向人保证知识的正确性,概率在高也有例外,另外,预言性知识本身就是假设,既然一个高概率的预言性知识并不能保证今后的每一个预言都是正确的,那么它的价值体现在哪?

4)图尔敏的方案

图尔敏的方案实质就是:放弃分析性理想。什么是分析性,即确定性,演绎性,必然性,形式有效性。其次他区分了逻辑鸿沟和逻辑类型跨越。他认为这四个鸿沟不存在,只是逻辑类型跨越。

一个人从车内向前看,看到路上没车,然后发信号示意后撤通过。看到路上没车以下面的方式为发信号提供了理由:前者是后者的正当性理由。尽管看见是一回事,发信号时另一回事,但看见和行动之间不存在“鸿沟”只有差异。也就是说他认为类型跨越和领域差异是日常论证的出发点,在结论和支持信息之间的类型转变不是鸿沟或缺陷,而是日常论证的典型特征。

如何跨越?
  图尔敏提出了自己的法学模型。他
关注的是知识的合理性证明,不关注获得知识的心理学过程。他关注的是如何从逻辑结构上刻画知识证明的先后关系,而不是知识发现的先后关系/

D    (因为W,基于B  所以 QC 除非R

D,数据,用来论证一个断言的事实性证据

C,断言,结论性主张

w,担保连接数据和断言的桥梁

b,支撑,用来支持担保的陈述、理由

q,限定词对担保范围和强度进行限定

R,辩驳,对已知范例或例外情况的考虑

DWC是基本结构

表达顺序是cdw。

并不是每一格断言都值得质疑,尤其是对那些宽泛或者压根不负责任的,不值得严肃对待。

尽量每次不要使用不同类型的数据,因为基于不同担保和支持力度,会导致两个不同的论证。

(5)实质主义逻辑观的本质

元逻辑的研究,即思考逻辑学识什么

逻辑学发展中的隐含模型,早期是心理学模型关注思维的基本规律,后来是社会学模型,关注社会化过程中思维方式通过父母和教师传递的下来的习惯和实践。第三种是思维的艺术,即逻辑学的任务不是发现思维规律,而是发现论证规律,逻辑学是一个关于论证的技术手册。第四种是数学模型,即逻辑学应该是以纯数学模式来发展和完善,任务是形成一个处理逻辑关系的公理系统。

图尔敏的实质逻辑本质上是一个法学模型。

数据与担保  类似于法庭上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区分;数据是司法中的事实问题,担保是法律问题。

法学的任务是提出、争论和决定法律断言的程度以及所依据的正当性范畴

逻辑学的任务是以相同的方式处理合理过程的东西,那些可用来论证和处理一般性断言的程序和范畴/

6、基于非形式逻辑方法学习审辨性思维的要点

(1)批判性思维不是数理逻辑,它必须回应现实需要,处理日常辩论所具有的普遍性问题

(2)批判性思维不是逻辑学导论,逻辑学导论是语义学层面,数学逻辑是语义学层面,批判性思维是语用学层面。这是逻辑学的三个层面

(3)批判性思维不是常识漫谈。论辩学修辞学

(4)核心:重在论证;重在互动;培养分析习性和创新精神

(5)主要包括信息分析的能力、具体思考的能力、深入思考的能力、发散构造的能力、合理辩论和俄合作的能力、综合判断的能力。

分析性要克制辩证的浆糊性创新性  寻找差异,界定标准,挖掘假设,得目的在于提升自我认知。

简而言之,批判性思维的重点就是学习分析性能力,最终使得学习者具备一种求真公正反思、开放和尊重理性的精神。也许这就是破解钱学森之问的钥匙。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