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学说——阴阳的互根互用 阴和阳是对立统一的,二者相互对立,有相互依存,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例如上为阳,下为阴;没有上也就无所谓下;没有下,也就无所谓上。左为阳,右为阴;没有左,就无所谓右;没有右,也就无所谓左。热为阳,寒为阴;没有热,就无所谓寒;没有寒,也就无所谓热。 所以说,阳依存于阴,阴仰仗于阳,每一方都以其相对的另一方的存在为自己的存在条件。阴阳之间的这种互相依存的关系,称之为阴阳的互根互用。 阴和阳之间的互根互用,不仅仅体现于相对物质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如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最基本物质气和血,就他们之间的关系而言,气属阳,血属阴;气为血之帅,血为气之母,两者互根互用。同时还体现在机体的相对功能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如人体的最本质的生理功能是兴奋和抑制,兴奋属阳,抑制属阴,没有兴奋,也就无所谓抑制;没有抑制,也就无所谓兴奋,二者之间也是互根互用的。而且还体现于物质与功能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物质属阴,功能属阳,功能是物质运动的结果,世界上没有不运动的物质,因而也就不存在没有功能的物质和没有物质运动的功能,二者之间同样存在着互根互用的关系。从阴阳的互根互用来说,机体的物质与物质之间、功能与功能之间、功能与物质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 阳以来于阴而存在,阴也依赖于阳而存在;没有阴也就没有阳,没有阳也就没有阴。如果由于某些原因,阴和阳之间这种互根互用关系遭到破坏,就会导致“孤阴不生、独阳不长”的现象。也就是说,机体的物质与物质之间、功能与功能之间、功能与物质之间的互根互用关系失常,机体的生生不息之机也就遭到破坏,严重的就会“阴阳离决,精气乃绝”,最终死亡。 此外,阴阳的互根互用,又是阴阳转化的内在根据。这是由于阴和阳,是指相关事物的对立双方,或本是一个事物内部的对立双方,因而阴和阳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各自向着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如果阴和阳之间不存在互根互用的关系,也就是说阴和阳之间不是处在一个统一体中,那就不可能发生相互转化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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