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房贷、高租金、高人工 利润降低,挤压生存空间 周转难、融资难、贷款难 资金短缺、恶性循坏 ”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以上问题相信绝大多数老板都遇到过 尤其是在今年疫情影响下,全面防控,人流量减少,消费力降低,导致企业复工日期延长,订单下降,现金流急速短缺。 生存还是毁灭?当然是生存啊! 别怕,有政府为你撑腰呢!「BUD专项基金」来了! 为协助香港企业把握国家“十二五”规划机遇,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12年6月推出一项总值10亿元的“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简称“BUD专项基金”),解决企业资金问题! 这个基金主要是协助中小企业,包括初创企业,把握经济机遇和提升竞争力,不仅是内陆市场,2018-19年度《财政预算案》提出把“BUD专项基金”的资助地域范围扩大至东盟市场,并推出“东盟计划”,及提高资助个别企业推行拓展中国内陆市场项目(“内陆计划”)的累计资助上限。 一句话说明:支助在香港注册的公司,主要业务市场在东盟国家或中国大陆。 4月内,「BUD专项基金」进一步优化措施也将推出! 优化措施概述1、扩大「BUD专项基金」的资助地域范围至涵盖所有与香港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的经济体。 2、增加每家企业累计资助上限至400 万元,包括200 万元用于推行内陆项目和200 万元用于推行东盟及其他自贸协定经济体项目。 3、提高首期拨款比率由核准政府资助总额的25%至高达75%。 4、免除获资助企业开设及维持独立的计息账户,以及于收取首期拨款前须存入对等资金于该账户的要求。 5、所有项目(包括选择申领首期拨款的项目)均可在提交申请表后开展。 6、放宽个别开支项目预算比例上限。 (包括采购/租赁额外的机器/设备、制作样本/样板、专利/商标/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注册) 7、增加更多可获资助的项目。 (包括在内陆设立新增设业务单位、于内陆计划下采购/租赁额外的机器/设备以增加生产能力等) #包括中国内陆、新西兰、欧洲自由贸易联盟4国(即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智利、澳门、东盟10国、格鲁吉亚和澳洲 申请资格所有按照《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记,并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的非上市企业,均符合资格申请资助。 不论是从事制造或服务行业,或是否已在中国内陆及自贸协议经济体有业务运作,均符合资格申请资助。 内陆企业也可申请这里的内陆企业一定是与香港公司有关系的企业哦! 证明方式有三种: 1、香港公司有内陆公司50%以上的股份; 2、或香港公司的最大股东拥有内陆公司50%以上的股份; 3、或香港和内陆公司的股东为同一人或同一团体。 如果准备好资料,也可以用内陆公司的名义代为申请,但要准备好营业执照、业务往来证明等基本资料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