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相信很多朋友遇到这个问题了——疫情期间,开发商延期交房,今天我们请来了法冠李律师为大家解答疑惑。
小王:我在某开发商购买商品房,原定于2020年3月1日交房,但直到现在开发商仍未交房,请问开发商属于违约吗? 李律师: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及防控工作的直接影响,商品房无法在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的,可认定出卖人不能履行交付义务具有免责事由。你如果主张开发商承担迟延交付商品房违约责任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小王:那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房,我可以退房吗? 李律师: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您仅以新冠肺炎疫情及防控为由,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小王:那开发商如果迟迟不交房,那怎么办? 李律师:在约定的交房时间后顺延一定的时间,如果开发商仍未交房,您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并承担逾期交房违约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会结合所属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及防控工作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免除迟延交付商品房违约责任的期间。 |
|
来自: jimyjackson > 《待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