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第四批历史建筑,分别为柳州饭店旧建筑群、钢军亭、柳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办公楼、柳州地委礼堂、柳钢铁路运输公司建筑群、小南路民居群,共六处。 保护范围即为建筑本体及其围合的院落、必要的通道、园林绿化环境,范围宜小不宜大。历史建筑是连同其环境一同存在的,保护不仅保护其本身,还要保护其周围的空间环境和风貌特色,建筑群落、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以及历史形成的地方性社会生活体系。 在建筑的保护修缮上,坚持修旧如旧的原则,将其修缮至建筑使用时的特定状态,有相应的历史痕迹。修缮后,可以继续按建筑原功能使用,或作为商业服务功能,如民宿、餐饮、手工艺品店等,也可作为文化展示功能如活动中心、社区服务站等,但禁止用作批发市场、工厂(传统手工艺作坊除外)、仓库、供水供电等供应设施,禁止堆放易燃、易燥、放射性、腐蚀性物品,也不得随意增加荷载。 柳州饭店旧建筑群 对每一处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要求,合理利用等方面还提出了具体建议。例如柳州饭店旧建筑群,建筑内的八边形门框,木质楼梯、前台等,中式、欧式的纹样火雕花,必须进行保护性修缮。而紧靠历史建筑立面的的棚架建要进行拆除。破损的外立面要进行修复,污渍需要清理。 经过修缮保护,建议将柳州饭店旧建筑群2号楼和3号楼列为文物保护单位,同1号楼共同申报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楼增加相关的历史展览内容联合设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适当结合酒店打造特色餐饮或住宿、展览、会议等功能。柳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5号楼),近期以保留原有用途为主;远期可以考虑调整为酒店功能,适当展示柳州市外事侨务的历史和重大事件。 柳州地委礼堂 柳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办公楼,近期继续作为办公楼使用;远期考虑结合两侧文物保护单位,以“战时农都”博物馆为基础,作为展览博物管、农业技术研发等功能使用,重现“战时农都”产、学、研情景。同时可以增加商业旅游、博览功能。 柳钢铁路运输公司建筑群,修缮后近期继续作为厂房使用;远期保留多个时代的火车头和车厢,作为火车博物馆或柳州铁路运输历史博物馆,整合权属范围内的用地,打造柳州火车主题公园,引入新业态包括机器人、数字科教类培训,树立工业遗产活化标杆。 柳钢铁路运输公司建筑群 小南路民居群 钢军亭延续现状公园凉亭功能使用,运用碑刻、宣传板、二维 码等多种形式,介绍国民革命军第七军在北伐战争中的相关历史故事与人物。柳州地委礼堂修缮后以公共服务功能为主,可作为社区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社区图书馆、 展览馆、教育培训等多功能建筑。 具体保护规划,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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