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司徒崔浩,有才略,为拓跋焘所重。太延五年(439年)十二月,拓跋焘以崔浩为监秘书事,综理史职,使与高允、张伟等共撰《国记》,并当面交待:“务从实录”。崔浩“秉笔直书”,叙述“魏之先事皆详实”。史成,参与者著作令史闵湛、郗标,性巧佞,为浩所宠信,故于书成之时,劝浩刊所撰《国史》刻于石,“以彰直笔”,崔浩采用了此建议,于是,在天坛东三里处,建《国书》和《五经注》之碑林,方圆步一百三十,用工三百万而成。而石碑置于通衢大路旁,引起往来行人议论。高允闻之,谓著作郎宗钦曰:“湛、标所营,分寸之间,恐为崔门万世之祸,吾徒亦无噍类矣!”。浩书魏之先世,事皆详实,列于衢路,往来见者咸以为言。北人无不忿恚,相与谮崔浩于帝,以为“暴扬国恶”。帝大怒,使有司按浩及秘书郎吏等罪状。 太平真君十一年六月(公元450年),太武帝诛杀崔浩。在送往城南行刑时,“卫士数十人溲(撒尿)其上,呼声嗷嗷,闻于行路。自宰司之被戮,未有如浩者”(《魏书·崔浩列传》)。同时,秘书郎吏以下也都被杀,而清河崔氏同族无论远近,姻亲范阳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都被连坐灭族。史称“国史之狱” 这就是当时有重要影响的《国史》事件。 历史回到八十年前的371年,这一年拓跋珪出生。而对于这段历史,是有很多疑问的。 据《南齐书.魏虏传》所载,什翼犍之子拓跋珪,随舅慕容垂据中山。“坚败,子圭,字涉圭,随舅慕容垂据中山,还领其部,后稍强盛。” 而普遍的认为拓跋珪是什翼犍的孙子。如:《魏书·卷二·帝纪第二》:太祖道武皇帝(拓跋珪),讳珪,昭成皇帝(拓跋什翼犍)之嫡孙,献明皇帝(拓跋寔)之子也。母曰献明贺皇后(贺讷之妹)。 那么,《南齐书·魏虏传》、《魏书·卷二·帝纪第二》的不同记载,孰是孰非呢? 拓跋部和慕容部有世代姻亲,什翼犍先后娶慕容皝的妹妹和女儿,但大慕容(妹)早死.一直追随拓跋什翼犍的是正妻小慕容(女),慕容垂是幕容皝之子,也即小慕容夫人的兄弟,那么慕容垂就是拓跋什翼犍的大舅哥(小舅子).如此一来,“王孙”拓跋珪和慕容垂的关系应该是祖孙辈关系,即慕容垂是拓跋珪的舅公,二人之间甥舅关系的成立,拓跋珪的祖父什翼犍的正妻(小慕容氏)是拓跋珪的嫡母而非祖母。但我的感觉慕容垂是乎是拓跋珪的舅舅,也就是说什翼犍是拓跋珪的父亲。拓跋珪称他嫡母的丈夫也就是他的祖父拓跋什翼犍叫:父亲。 这种关系成立的前提只有一个,即拓跋珪的生母贺兰氏.不是拓跋什翼键的儿媳而是妾室。这样一来,拓跋寔,北史中贺兰氏的丈夫,即拓跋什翼犍的儿子如何自处? 以拓跋氏为尊的《魏书》和《北史》都做了遮掩,而南朝汉人不以拓跋氏为尊,于是在《南齐书》就记载了拓跋珪和慕容垂的甥舅关系,拓跋珪称什翼犍父亲。应该说,这个记载更加真实,因为《南齐书》没有曲笔之必要。 所以,实际情况更应该是,拓跋什翼犍娶了儿媳贺兰氏.生拓跋珪。公公娶儿媳,是件不光彩的事情,为尊者讳,北朝史家在后世记史时巧妙地遮掩了这段历史。 但问题是,根据游牧民族的一贯传统,儿子死了,儿媳改嫁公公这种事并非丑闻,为什么还这么做呢?371年前拓跋珪出生之时的拓拔部落的环境更当如此。所以,其中还有内情。 《魏书》和《北史》都记载拓跋寔为救父亲而死——可是,如果《魏书》和《北史》都撒谎了呢? 张小泱著《神奇的北魏》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观点。我以为,他的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虽然还没有直接的、有力的证据支撑。 拓跋什翼犍贪图儿媳贺兰氏美色,横刀夺爱,并杀害了自己的儿子拓跋寔?“不”。 极有可能的情况是,拓跋什翼犍贪恋儿媳贺兰氏美色,企图占有,便采用并非殊杀,而是囚禁拓跋寔的手段,将贺兰氏据为已有,继而生下拓跋珪。秦军来袭时,拓跋寔趁乱逃脱,积怨已深的他随之杀死了父亲拓跋什翼犍。 后来史官,以曲写方式来写这段历史,将拓跋寔分作两半:拓跋寔“救父身亡”,“拓跋寔君”造反谋逆。如此—来,既能将拓跋什翼犍之死诉诸史书.又能委婉地遮盖翁媳乱伦、父子反目的丑事。 而所谓“拔刃向御座”的长孙斤和挑拨离间的拓跋斤,不过是为了从逻辑上变得更完满罢了。 本质上,拓跋寔死(囚禁)后,贺后被其父拓跋什翼犍所收娶。所以贺后前后所生既有拓跋寔之子,又有拓跋什翼犍之子,诸子互为兄弟,又互为叔侄。作为早期氏族时期,是常见婚姻制度,无关道德评价。 然而崔浩身处北魏拓跋焘太延时代,其历史从拓跋珪开始,已走了七、八十年,整个社会环境已深受汉文化的影响,有了极大的进步。崔浩“秉笔直书”,以“魏之先事皆详实”而不加曲笔避讳,明置于《国史》之内。这其中,也很有可能尽记不讳的记载了这段史实。 崔浩所著《国史》,“秉笔直书”而不加曲笔避讳,触动了拓跋氏政权长期与汉民杂居且文化已高度中原化的北魏统治阶层深埋心底的悲怯心理。也为自身及家族招致祸端必为始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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