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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广西钦州:“1 2”人才政策 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风之力1234 2020-04-15

钦州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建设国际门户港的新使命,近期新出台了《钦州市建设“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人才支撑若干措施》及《钦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钦州市人才研发飞地奖补实施细则(试行)》2个配套政策,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聚焦需求  大力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人才

瞄准新形势新任务新发展的人才需求,设立企业引才奖,鼓励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港航物流等重点产业企业引进拥有先进专业技术、实用技能、发明专利、经营管理经验的急需紧缺人才。着眼于优化知识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经济管理、金融贸易、海洋经济、港口管理等专业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支持教育、卫生系统引进中高级职称人才。面向全国引进博士后来钦挂职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以产业和项目为纽带,采取咨询顾问、业余兼职、科研合作、项目开发、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灵活引进海内外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鸟型人才”和“银发专家”。遴选10名左右市拔尖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支持,助力他们入选自治区级以上重大人才项目。

激励创新  多措并举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实施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培育计划,支持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在钦州创办科技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创新创业资助资金、最高200万元的创新创业奖励以及场地支持。鼓励科技人才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医疗卫生等领域开展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对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经费资助的,按照获得资助经费额度的2%奖励项目第一主持人,最高为10万元;对获得自治区级以上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按上级同等额度的奖金给予奖励。支持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以及专利成果来钦转化,吸引一批已结题、未转化的成果在钦产业化应用,每成功转化一项奖励50万元,按照“四六分成”分别奖励知识产权人和转化单位。

打造平台  精心筑巢促进人才智力汇聚

支持重点企业到市外人才集聚地区建立人才研发飞地引才引智、开展技术攻关,将研发成果带回钦州总部企业转化,总部企业每转化一项成果最高可奖补100万元,进一步拓宽科研人才的引进和使用渠道。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国字号”创新机构来钦设立分支机构,支持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联合共建产业研究院或产业技术研究中心。通过后补助方式,支持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学科建设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人才小高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人才平台。深化本市中高职院校与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的产教融合,建立健全校企合作机制,创建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培养高技能人才。

营造环境  优化服务保障促进人才扎根

全面加强人才服务保障,完善钦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运行机制,整合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人才服务清单设立“绿色通道”,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市本级在市中心城区落实“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以免租金的方式为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为期最长3年的周转住房。鼓励县(区)、产业园区采取新建、改建、购买、租用等方式储备合理规模的人才公寓,或以货币补贴方式,解决新引进人才周转住房问题。大幅度提高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生活补贴,不唯学历职称,将经认定有发明专利、自主知识产权或特殊才能的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纳入补贴范围。对高层次人才就医、落户以及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制定了支持政策,解决高层次人才后顾之忧。

来源:广西钦州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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