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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几点思考

 yzsr273 2020-04-15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镇改街”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而街道是我国行政区划和城市管理体系中最基层的行政单位,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地位。探索加强街道人大工作的路径,成为新时代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课题。近些年来,瓯海区街道人大工作在创新中不断发展,但仍存在运行短板,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如何定位街道人大工委、完善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作用,以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值得思考和探索。

  一、瓯海区人大街道工委历史沿革及现状

  1992年,瓯海区设立了历史上第一个街道景山街道,但随后几年,街道由于没有确立人大机构,人大工作几乎处于盲区状态。为了填补工作上的空白,做好街道人大工作,2003年我区在景山街道设立了第一个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工作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随着温州城区步伐不断加快,从2003年到2011年的8年间,瓯海区“镇改街”经历了2次两次大规模的调整。2003年12月,梧田镇、新桥镇、娄桥镇、南白象镇、茶山镇、三垟乡等五镇一乡的行政建制改为街道办事处, 2011年3月潘桥镇、郭溪镇、瞿溪镇、丽岙镇、仙岩镇5个镇建制撤销,设立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城市化格局基本调整到位,形成如今的12个街道和1个镇的行政区划格局,同时,12个街道都成立了人大街道工委,基本完成“镇改街”人大工委设立工作。

  目前,街道人大工委领导班子配备一正两副,下设办公室,配备1名中层职数的工作人员,设立人大工作专项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专户。逐步实现了基层人大工作全覆盖,避免了人大监督工作的 “盲区”。街道人大工作日趋重要,成为全区人大重点工作之一。

  通过16年的实践证明,人大街道工委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夯实基层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做好闭会期间代表联络和服务等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推进街道的民主法治建设、改进工作方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当前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近几年来,瓯海区街道人大工委通过不断探索创新,在工作监督、民主法治和健全制度等方面虽然有了明显提高。但是,在实际工作开展中,由于缺乏一些法定依据等客观因素,也遇到了不少的问题和短板,特别是监督方面作用的发挥仍然不到位、不理想。究其原因,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律缺位,立法明显滞后。目前,街道人大工委,在工作中主要凭一些文件来规范,且形式多样,各显神通,没有统一的法律依据,有法律缺位,立法明显滞后的硬伤。监督缺乏力度,有些方面缺乏有效监督,监督刚性不足。街道人大工委对办事处、基层站所的工作监督评议虽有效果,但约束力不大,开展监督底气不足,有的流于形式。特别是对街道办事处的财政监督,由于街道办事处本身没有预算编制,经费靠区财政下拨。我区虽然出台了《瓯海区街道办事处预算监督暂行办法》,但如何对街道的财政预算真正开展行之有效的监督,仍在探索中。

  二是理念错位,专职不专用。人大街道工委既受区级人大常委会领导,也接受街道党工委领导。一些街道党工委对街道人大工作重视不够,认为经济发展是中心工作,忽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街道领导班子分工时,人大街道工委正副主任相当一部分都是身兼党政工作数职,人大干部一肩多挑现象普遍存在,有的还直接负责办事处的行政事务,办公室联络员基本是兼职,造成干部工作力不从心,难以抽出时间来开展和创新人大工作,职责落地困难;还有的人大干部工作理念上有误区,“荒了自己的田、耕了别人的地”,把人大工作当“副业”,其他工作当成“主业”,有时甚至既干着政府线上工作、又要开展跟踪监督的情况。这种人大工作被忽视、被边缘化的现象,制约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发展。

  三是热情不高,作用有待发挥。一方面,一些人大干部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缺乏自我提升意识,热情不高,工作不在状态,造成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不强、代表活动主题不突出,形式单一,难见成效;另一方面,代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街道人大由于没有本级人大代表,只有所在辖区的县(市、区)级以上人大代表,较之原来的镇人大,代表数量大幅减少,也有部分代表自身能力素质与履职不相符,存在“不会说、不敢说、不想说”的现象,代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综上所述,街道人大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导致监督缺乏力度,参政声音不响,作用发挥不到位,一些方面还处于“盲点”,使人大的监督工作处于“断层”,与人大工作本身的地位和作用相比,仍有不少的差距。

  三、做好街道人大工作几点建议

  当前我省正在开展街道人大工作建设试点,要把握契机,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明确街道人大工委的职责任务,健全街道人大工作制度和会议制度,强化人大街道工委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街道人大及人大代表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一)推进立法工作,进一步明确法律地位和职责权限。虽然2015年修正后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街道人大工委定位为县级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但是对其法律地位、职责权限、履职方式、法律后果等系列问题并未予以明确。各地街道人大工委干部配备和机构设置都不一样,领导重视的则在人员配备、机构设置上强一些,反之则弱一些。此外,对街道财政预算监督,目前街道普遍没有编制预算,都是通过区财政下拨的方式,支出随意性比较强,甚至形成“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现象,由于街道人大工委既不同于区人大常委会常设的工作委员会,又区别于乡镇人大主席团,实际工作中没有可依据的具有操作性规范。只有通过立法,明确街道人大工委性质、地位以及监督的对象、方式(街道办事处及基层站所等)等,让街道人大工作在依法依规相应制度规范下有序进行,有效延伸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监督的触角。

  (二)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增强监督刚性。一是出台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办法,在细则操作方面,县级以上党委人大部门可通过出台一些办法或文件,为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提供依据。如2015年,我区区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作用的意见》,第十一条“加强和规范镇街人大工作”和第十二条“支持基层人大实践创新”,明确指出:配齐配足街道人大干部队伍(配一正两副),下设办事机构,至少配备1名中层职数的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人大工作专项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专户。二是将人大街道工委专项监督纳入区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以及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列席主任会议。人大街道工委可根据本地实际,报人大常委会和党工委同意后,安排听取和审议街道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等报告,形成审议意见并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对上级政府部门在街道派出的基层站所开展工作评议,并要运用评议结果,视情可列入年终考绩。三是鼓励创新监督方式,探索参与式预算、政府实事工程代表票决制、街道议政会等工作机制,为街道人大工作提供指引。如:近两年来,我区在街道成立由各级人大代表和市民代表等组成的议政会,通过召开议政会,听取街道办事处的年度工作安排,每年对街道办事处的一名副主任和基层站所开展工作监督,年初听取工作安排,全年多次组织人大代表对其工作进行视察,年末听取工作汇报并进行评议。从两年成效来看,开展议政活动,取得较好效果,对街道办事处的副职工作和基层站所服务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为了更好顺应人大工作,建议今后可将“议政会”改为“选民代表会”,议政会成员改为选民代表(类似于乡镇人大代表),对选民代表的条件、名额、产生、职能等出台具体办法措施进行规范。并且,对街道监督的盲点——财政预算监督,我区2018年又出台了《瓯海区街道办事处预算监督暂行办法》,为街道人大工委探索开展财政预算监督提供了制度依据。

  (三)搭建履职平台,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的基石。如何及时有效的将民意通过人大代表反应上来,特别是闭会期间及时反馈选民的声音显得尤为重要。一要加强代表联络站建设。2013年全区街道人大统一设立了代表接待站,通过代表进站接待选民,收集选民声音,各街道人大接待方式也是百花齐放,有定期接访、夜间接访、上门接访等,得到省人大的充分肯定(之后全省统一更名为代表联络站)。同时,出台了《温州市瓯海区加强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健全代表联络站的接待内容、活动安排、代表履职登记、工作制度等,履职保障更加有力。通过示范带动,全区镇街人大已基本落实独立的办公场所、必备办公设施和统一挂牌,代表联络站建设,打响了瓯海品牌,引来全国各地人大的学习参观部分镇街人大在此基础上,又在探索设立社区(村)人大代表工作点、家、站,条件受限的可和其他组织整合使用,不求所有,但求实用;下一步可结合此次村村合并、村居合并,探索在社区建立联络员、信息员等,打通代表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二要借助“互联网+”打造代表履职网络平台。探索将选择民的声音通过公众号传达给代表,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建议,通过网络提交,网络回复办理情况,网上跟踪办理进度,对建议议案的办理通过网络进行评议等机制,创新方式,丰富形式,增强活力,开辟多渠道、多路径工作方法。三要丰富活动形式。街道作为一个代表小组单位,要发挥牵头组织作用,深入开展“两联两查”(联系选区、选民,开展调查、督查),通过组织代表开展学习、视察、调研、集体讨论等形式,为代表熟悉选区工作、联络走访选民提供积极保障,畅通联系渠道,及时反馈群众呼声、解决问题提供有力保障。四要创新接待方式,拓展联系渠道,及时反映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断完善实体和网上代表联络站建设,丰富“主任接待日”、“代表进站接待日”等活动,形成反映社情民意的快速通道。同时要建立健全群众诉求反馈机制,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去年,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在街道人大工委前期收集梳理意见建议和问题的基础上,首次以集中接待的形式开展“主任接待日”活动,现场落实解决问题20多个,确定切实成效。该做法的相关报道在《人民代表报》二版头条刊发。总之,要将代表触角尽可能延申到选民的家家户户,让服务最广化,作用最大化。

  (四)完善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履职热情。一要优化街道人大干部结构。过去由于人大干部年龄偏大,对多数面言,前程并不乐观,制约了人大干部的工作热情和主动性。现在我区基层人大干部从过去的大龄化到现在逐渐年轻化。近几年来陆续有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副主任转岗为街道办事处主任、副主任,为干事创业的人提供新的平台、给予新希望,工作热情明显提高。二要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热情。人大街道工委要完善代表履职档案,每年对代表列出若干个“工作清单”,将代表工作成效上墙与上网想结合,向选民公开,同时,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探索建立对不参加会议、不提建议,不发言、不参加活动的“四不”代表的退出机制,督促代表更好履职,激励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协助街道办事处推进各项工作,形成上上下下、方方面面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工作局面。三是加强宣传力度。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基层人大工作,在区报刊开辟“街道人大工作专栏”,并于2018创刊区级人大内部刊物《瓯海人大》,及时宣传报导人大各项工作,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基层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进行全面深入的宣传,讲好新时期基层人大故事,鲜活展示基层人大代表新形象,畅通信息渠道,提高人大工作影响力、公众关注与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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