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在强制执行程序中,法官不能依法查询到赖账人名下财产信息时,法官会提示申请人自己去查询,申请人可能一时不能理解,但也无可奈何,毕竟法院采取了财产调查措施。 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不仅可以对赖账人名下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措施,而且还可以对赖账人的财产性权利采取执行措施。如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用他人名字购买房屋等不动产,用他人名字代持股等,但这些财产性权利比较隐蔽,法院一时真发现不了。法院查询到的都是经过合法登记的财产。 法官叫申请人自己去查,主要是要申请人提供赖账人的财产线索,是不是属于赖账人所有,还需要人民法院进一步查明,如果查明是赖账人所有,不仅要强制执行,还要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责任。 现在流行一种悬赏提供财产线索,不妨试试。 让申请人自己查询被执行人其他财产情况,这个基本是不太可能。申请执行人并非国家机关,也并非法律予以权力的人员,根本不可能从其他单位调取到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 被执行人的财产主要表现为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法院可以直接通过系统查控这几种财产的线索情况。不过有的房产没有产权登记,可能是拆迁安置房尚未取得产权证,也可能是小产权房等等。这类没有产权或尚未取得产权的房产线索,只能由当事人自行调取。另外对于被执行人的账户、房产转让情况,确定被执行人转让财产的时间及价格,确认是否提起撤销诉讼。不过,这些财产线索的调查还是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当然,现在有一些专门的调查机构,他们有能力查询到被执行人各种财产情况。 个人查询财产比较困难,你可以在生活中积极发现其财产线索,例如开的车住的房子等,之后可以委托律师带着正式手续到相关部门进行查询。 ( ☞ 欢迎关注,有事问律师 ☜) 如果申请人自己能查询的话,还打啥官司蛮,还申请啥强制执行。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 个人的力量太有限了,可以聘请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从而有一个合法的手续和身份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 欠债名下就一套房并且房贷还没还完,法院能拍卖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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