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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解剖小史:从“残忍”到“有益于医家”的转变

 永声树 2020-04-16

前言

中国有关于解剖的历史记录最早可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在《史记·扁鹊仓公列传》当中就有着“割皮解肌,诀脉结筋,”的记载。

同时在公元前约500年的中医著作《皇帝内经》中也有诸如“若夫八尺之士,皮肉在此,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其死可解剖而视之”的言论。

由此观之,人体解剖在当时既不违背伦理道德也不会被冠以残忍之名,而是正当的、科学的行为。

人体解剖小史:从“残忍”到“有益于医家”的转变

人体解剖事件的存续

中医由原始社会的觅食活动中脱胎而出,并结合当时朴素的自然哲学开创了一条与现代解剖学完全不同的道路。

并且由于中医大多运用独特的五行学说、气血津液学说、脏腑学说来解释病理,所以也就使其对于解剖人体的要求不高,这也使得古代中国的人体解剖学几乎停滞不前。

同时我国史书当中所记载的人体解剖事件也并不多见,如西汉末年时的王孙庆解剖事件、宋时欧希范、蒙干等起义领袖的解剖事件、以及宋朝泗州犯人尸体解剖事件。

在这三次大规模的解剖事件当中,除了第一次是王莽为了打击政敌而做出的报复性举措之外,后两次均是有识之士为了科学研究而解剖尸体。

后两次解剖事件的发现先后汇编成了《欧希范五脏图》、《存真图》。

人体解剖小史:从“残忍”到“有益于医家”的转变

至宋之前,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人们对杀降与解剖的批评之声不绝于耳,但是至宋时,一些有识之士对人体解剖持有肯定态度,他们不在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去判断人体解剖的好坏,而是从医学的角度进行补阙,肯定了人体解剖所带来的医学价值。

由此可以得出,至少在宋时,我国的古代医学就不只迷失在中医的“五行学说”、“脏腑学说”当中,并且对待解剖事件的态度也不只是简单的归结于“统治者残暴”一类。

而这一切的转变又是如何发生?而解剖学又是如何从封建束缚中解脱出来?

这些都需要从人体解剖史的起始、发展、终结说起,只有理清其变化的历史脉络,我们才能窥探人体解剖从“残忍”到“有利于医家”的转变。

发生于亲人之间的解剖事件

人体解剖是一种探寻人体器官、组织形态及其生长发育规律的科学手段,如果不去强调解剖的目的及方法,那么纵观二十四史,你就会发现有关于人体解剖事件的文献记载不绝如屡。

但是在宋之前人体解剖要么就是患者为了探寻自己身体患有何种疾病而在生前嘱咐亲属“剖而视之”探究其死因的行为。

这类属于私人解剖,其全程并没有医家参与,因此也无法推动医学的进步,我们将其归类于“不以医学研究为目的的解剖实践”。

如《太平广记》记载:隋炀帝大业末年,在洛阳一户人家当中爆发了传染病,兄弟数人相继死亡,有一人尚未断气之时,其弟窥见一物自死人口中出跃入其口,至此即病,临终之时嘱咐其妻子:“吾气绝之后,便可开吾脑喉,视有何物,欲知其根本”于是其弟、子遵其命开颅视之,于是“脑中得一物,形如鱼,而并有两头,遍体悉有肉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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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于此的记载,在历史上不绝如缕,唐永徽年间一僧人患有“噎食症”,数年未能进食,临终前嘱托弟子在其气绝之后“开吾胸喉,视有何物,欲知其根本”弟子开其胸视之,果得一只浑身长满肉鳞的双头鱼。

此类探究身体异样的解剖事件广泛存在于正史、野史、笔记等各类文献资料当中,其中还附带着各种怪力乱神之语,如在解剖事件的结尾总是会有着“肉鳞”、“双头鱼”之类的附会。

当然这些可能也与当时人们的封建迷信相关,人们相信,身体如果出现异常,那么一定是身体当中有着邪物在作祟,只要将邪物取出那么身体自然就会痊愈。

但可悲的是,囿于儒家伦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束缚,解剖手术只能在患者死后进行。

不过,虽说解剖探寻病症是患者本人的意愿及遗言,而解剖手术的实行人也是患者的亲属等,但是此类手术在道德和法律上还经受着不同程度的考量。

如在《唐律疏议·贼盗律》中就规定:““诸残害死尸(谓焚烧、支解之类。)及弃尸水中者,各减斗杀罪一等”,而赵宋也基本沿袭了这一法律。

援引上文两起解剖事件,解剖人在解剖患者尸体之时,虽说得到了患者本人遗言的“免责声明”,但是解剖尸体在法律和伦理道德上仍然不被允许。

《南史·顾顗之传》就记载在刘宋大明元年:沛郡相县唐赐前往邻村饮酒回家后得了病“吐蛊二十余物”,于是唐赐临终前嘱咐其妻一探究竟,妻子张氏听从了唐赐的遗言并在唐赐死后“亲剑腹,五脏悉糜碎”。

人体解剖小史:从“残忍”到“有益于医家”的转变

顾顗之

尽管有着患者生前的“免责声明”,刘宋政府仍然对此事进行了宣判,唐赐的妻与子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惩罚。“郡县以张忍行剖,赐子副又不禁止,论妻伤夫,五藏刑, 子不孝父母,子弃市。”

公共解剖事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医学的发展

除了上述的私人解剖之外,还有存在着所谓“公共解剖”,而“公共解剖“的另一种称呼就是“凌迟”、“剐刑”,这类解剖事件对于解剖学的推动有着重要意义,我们可以将其归为“以医学研究为目的的解剖实践”。

“凌迟”这是古代的一种极刑,其施刑对象往往都是罪大恶极之徒,主要方式就是保证犯人存活的情况下将其肉从身上一块块切割出来,让罪犯欲生不能,求死不得,极度痛苦。

这种公开处刑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医学的发展,如王莽时期的王孙庆解剖事件,在这样一起事件当中,王莽对叛党余孽王孙庆的处罚并不能简单归咎于“统治者残忍”,其对王孙庆“量度五脏,以竹筵导其脉,知所终始”的解剖行为也被定性为“可以治病”。

一些医生们的精益求精,也促进了医学的进步

除了政府官吏所主持的以医学解剖为目的之外,一些医生在翻阅古医书时,发觉古人对脏腑的言论在某些地方自相矛盾。

于是他们为了求真去伪,要么亲自前往凌迟之地观看活体解剖以印证自己的猜想,要么前往义冢勘察浅埋于荒野的尸体。

其中最著名的为清时的王任清,此人历经四十余年通过观察死于瘟疫、战乱、饥荒等的尸体,而编著《医林改错》对后世的医学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

人体解剖小史:从“残忍”到“有益于医家”的转变

如他通过观察证明了肺实为两叶,从而否定了《黄帝内经》当中的“肺重三斤三两,六叶两耳,凡八叶”的说法。

但是也囿于封建伦理的束缚,王任清在观察尸体之时,并未对其进行大范围的解剖,所以也就造成了他的著作中也有不少错误之处,但这并不影响《医林改错》在解剖史上的地位。

宋朝人体解剖事件的定性

让我们在把关注点拉回发生于宋朝庆历与崇宁年间的两起解剖事件,在这两起大规模的解剖事件当中,官府是整个事件的发起者,组织者,行刑者,而解剖尸体的来源则是罪犯及叛贼。

这两起事件虽然在行刑方式以及行刑用具上较以往的凌迟无较大区别,但是画工的参与及绘制的图画令这两起事件成为了“有利于医家”的人体解剖,对于医学研究的贡献,远超其他类型的人体解剖。

但就是这样对医学史贡献极大的人体解剖事件,也存在着诸多非议。

发生于庆历五年的人体解剖事件的起因为广西环州思恩县的欧阳希与其叔向朝廷求官无门,于是伙同族人叛乱。

时任广西南西路转运使杜杞奉命平叛,而欧阳希等人见朝廷来势汹汹欲投降,而杜杞也假装同意,在会盟当日设下鸿门宴擒杀叛贼,随即令医者解剖,画工制图。

人体解剖小史:从“残忍”到“有益于医家”的转变

虽然此事见诸于官修史书于各类文集之中,但是关于当日解剖多少人,还是存在着较大争议。

第二起人体解剖事件在历史上的着墨并不多,有关于此次事件当中是谁被解剖,画工与行刑者是谁,史书上语焉不详。

但是依据史书上的零星记载,我们依旧可以理出此次事件的大致脉络为,泗州郡守李夷行“刑贼于市”后派遣画工与医生去记录此次解剖成果,此次解剖成果被医生杨介整理勘验之后编撰了《存真图》。

人体解剖小史:从“残忍”到“有益于医家”的转变

由于对历代政府对于谋逆者几乎都是零容忍,所以杜杞在下令处决欧希范等人之时,有极大的可能是公开行刑。

而公开行刑也就意味着有大量民众参观,而民间的舆论导向更是反应着宋朝官方对于解剖事件的定义。

所以从舆论角度去探讨此次事件相对而言更为能得知当时人体解剖在普通民众心中的地位。

但是翻阅大量资料,我所了解到的大多是对此事件的简单描述,而有关于此次事件的评论与定性少得可怜。

仅有的资料便是御史梅挚在杜杞杀欧阳希等人后,上书弹劾其杀降失信,皇帝并没有听从梅挚的建议而是“诏戒谕之”,并迁其为两浙转运使。

于是对于此次事件的评论似乎就此而止。但是在《宋史·杜杞传》中记载杜杞在一次如厕时遇见欧希范向他述说自己的冤屈,杜杞当场斥责了他,于是不久之后就发病去世了。

这就给了很多人可以操作的空间,在杜杞病死之后,一些之前反对杜杞的人便将杀降事件与杜杞早死给联系起来,并声称其是杀降遭到的报应。

考据这些种种评论,都是从伦理道德出发去谴责杜杞杀降事件,更是用他的早亡为杀降不降添上了诅咒的意味。

尽管对于各类解剖事件的定性在历史上很少有人做出论断,但是从历史文献的细枝末节当中也能看出宋人对于各类解剖事件的看法。

如成书于宋朝初年的《太平御览》,就把王莽时期的解剖事件归类为“虐”,虽然宋政府并没有对所引资料做出任何改动,同时也没有做出任何的评论性语句,但是从官方对王莽解剖的归类就足以看出官方对于这起事件带有强烈的价值倾向。

人体解剖小史:从“残忍”到“有益于医家”的转变

但是在翻阅南宋文献《郡斋读书志》时,我们发现作者在谈及《欧希范五脏图》、《存真图》之时,总是会在其文末附上王莽解剖孙庆之之事,并对在对谈及的解剖事件当中均做出了“可治病”定性。

于是王莽、杜杞与李夷行所主导的解剖事件都被冠上了“有利于医家”的名号,其行为也不在被定义为“残暴”。

但是当人体解剖的定性从道德伦理角度到医学角度的转变是否推动了医学的发展?

自宋以来,借观察人体而提升医术的例子不胜枚举,如无为军医张济就在观察了一百多人后医术大涨,用针“无不应验”。

明清之时,也有诸多医者强调人体解剖对于医学发展的重要性,但是也由于封建伦理的束缚太深,这些医者大多没有亲历解剖过程,更别说纠正改错了。

不过尽管官方对于人体解剖并不支持,但是民间仍有许多医者为了探究真理,自行前往刑场、义冢等地观察尸体。如前文所述王任清就是在积累了是十多年的经验之后编纂了《医林改错》。

人体解剖小史:从“残忍”到“有益于医家”的转变

结语

虽然宋时的社会舆论对于人体解剖的批评之声渐微,但也并不代表着人体解剖会冲破道德伦理的束缚而被大众所认可,所以自宋之后大规模用于医学的人体解剖事件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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