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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万物都没有永恒存在的属性

 周易官展呈 2020-04-17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那么,世尊在为什么要讲“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呢?

其实世尊所讲的“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而不是讲一切如梦幻泡影。

所谓的“有为法”,指的是五蕴,即色、受、想、行、识。也就是说,一切众生所能看到的、感受到的、以及产生的所有念想,甚至一切善恶诸行等等这些,都属于“有为法”的范畴。

因为在佛教当中,所讲的五蕴,事实上,除了色蕴是属于看到的物质世界,后面的四蕴都是人的精神活动,而这些所谓的“五蕴”,用佛的话说,都是“梦幻泡影”。

那么,为什么“五蕴”,即一切有为法,都是梦幻泡影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先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论述,即物质世界与精神活动。

01

先说物质世界

所谓的物质世界,即我们可以用眼睛以及身体感知到的一切事物。

那么,这些事物为什么如“梦幻泡影”呢?

其实佛说“梦幻泡影”,并不是讲没有或不存在,而是强调这一切皆没有“自性”,即没有永恒存在的属性,时刻都处于流转变化之中。

甚至可以说,我们能够看到或感知到的一切事物,上一秒与下一秒已经完全不同,用佛教的话说,就是有生有灭,方生方死,从未停止。

因为这些事物说到底,都源自于本心,即本心的产物,据大乘佛教的说法,天地万物的一切,都源自于最高主宰大梵天没有意识的动了一下念想,才扰乱了原本清净澄明的世界。


就佛教的理论而言,一切没有自性的事物,皆是本心产生的幻象,并非实有,真正的实有,就是《心经》中所说的“不增不减不垢不净不生不灭”的所在,但是,如果你认为有某一种事物能够永远“不生不灭”的话,那你就错了,因为“不生不灭”,原本也是空性。

正因为如此,佛才说,我们所看到或感知到的物质世界,就好比“梦幻泡影”一样虚幻不实。

02

再说精神活动

就个人而言,由于我们每一个都有不同的经历与认知,当然也会对于自身所处的环境有不同的认识,说到底,就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三观,正所谓的“一百个人眼中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即不同人眼中看到的世界和所产生的想法都会完全不一样。

也就是说,客观世界的真实并不等同于主观世界的真实,就算是同一种环境同一种事物,不同的人,都会产生不同的认知,所以,用固定的概念或思维去框定任何一种事物,事实上,并不能完整的表述这种事物的本质。

而对于这些事物的反映,则通过内心世界或精神活动来体现,这种体现的多样性,事实上,也从另外一个方面体现了万事万物皆无“自性”的本质。

正因为万物没有“自性”,才会导致我们的精神世界的活动也不可能有“自性”,即一切都是变化“无常”的存在,而不具有永恒不变的属性。

因此,世尊才在《金刚经》中讲,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即天地万物以及一切主观认识的世界,都如同“梦幻泡影”一样虚而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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