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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据的投诉

 渐华 2020-04-18

要点提示


1.本地企业依法有权平等参与竞争并获得中标资格。

2.中标候选人产生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

3.重新组织招标应符合法定情形。

案情概述

Law

某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残疾人就业及培训成果展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代理机构公布的中标候选人是本地的一家企业。Z公司提出质疑,因对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门投诉。

投诉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在此次评标中有地方保护的嫌疑。本次投标单位除两家公司外,其余均为本地企业;而代理机构公布的中标候选人也为本地企业,评委会在评标过程中有地方保护的嫌疑。要求对本项目开标和评标等程序进行审查,并重新组织招标;查处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点评分析

Law

本案涉及三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一是本地企业中标是否存在地方保护?二是公布的中标候选人如何确定?三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一、本地企业依法有权平等参与竞争并获得中标资格,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不能认为本地企业中标就是地方保护。

《政府采购法》第三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因此,本地供应商有权进入本地区政府采购市场,并通过公平竞争获得中标资格。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本案中,投诉人在缺乏有效证据的情况下,仅仅因为中标候选人是本地企业,就认为存在地方保护没有依据。

二、中标候选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第四十六条明确,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六条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七条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三、如出现法定废标情形,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可以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明确的法定废标情形是,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关于重新组织招标,《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七条明确,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经调查,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评标,并根据评标总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未发现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经查阅项目评分表和汇总表,本项目公布的中标候选人是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进行打分,根据总分排名提出推荐名单,合法有效。

经审查招标文件和评标过程,未发现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况。

综上所述,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和质疑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二)之规定,财政部门作出了驳回的投诉处理决定。


法规链接

Law

《政府采购法》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第三十七条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第四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第五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第五十六条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五十七条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第六十八条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 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三)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四)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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