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核定了定额,只要不超过就不用申报、不用缴税了?真的有这种好事?我们大多数会计、老板对核定征收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些误解。 误解1:核定征收就不用申报 正解:不不不,申报是必须的。 就增值税、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而言,有些时候是系统批量申报,代替了你人为的手动操作,不代表不申报; 就企业所得税而言,是选哪个申报表的问题而已,申报是必须的,要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B类)》。 所谓的不申报、不缴税仅仅是泛泛而谈的一种说法。具体,还是得根据你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核定情况,区分税种进行讨论。 对老板来说,报税就是一件事情。但从会计角度来讲,就不是一个事了,申报这个事情是要分税种的。在不同税种的申报过程中,注意点都有所不同! 误解2:定额后,开多少票都按定额交税 正解:不不不,定额只是一个税务机关核定的数字,具体申报、缴税与否,还是要看你的经营实际情况。 比如,你偶尔开了一张专用发票,那这增值税就必须要交了,其他税种再酌情考虑; 误解来源于:我们对他不够深入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走近看看核定征收的真实模样! (核定征收鉴定表) 一.什么是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税款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分为核定定额征收、核定定率征收两种,增值税有核定征收,所得税也有核定征收。 定额征收:直接核定所得税额(最终所交的数),这种较为常见;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各个税种可能都涉及核定征收的概念,我们重点对增值税、所得税中的核定,给大家讲讲。 (一)增值税 ①定期定额户。 定期定额交税,仅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个体工商户。常见于生产、经营规模小,账簿资料、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发票使用情况较少的个体户中。 ②销售额的核定。 在增值税中,还有一个说法是销售额的核定。这个和定期定额完全是两个概念,大家不要混淆。销售额的核定用于在某项交易(增值税应税行为)中发生特定的情形,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特定的情形包括:价格明显偏低或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发生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等。 (二)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 (生产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核定征收方法: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 个税的核定可能是单独的,仅仅是个税核定;也可能是和定期定额户在一起组合的,都是核定。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适用于:不能准确核算经营成果,达不到查账征收条件的企业; 在企业所得税中,核定征收是很少的,更类似于一种过渡期。在核定征收的过程中,促进企业积极建账建制,改善经营管理,完善会计核算、管理,符合查账征收条件后,就要调整征收方式了! 核定方式: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分情况确定核定方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应税所得率: (一)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 (二)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 (三)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 纳税人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 ✧计算公式 ①核定应税所得率 根据收入总额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适用税率 根据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②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你最后要交的税=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二、核定征收到底好不好 好和不好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个人觉得看你的规模大小,财务会计水平状况来决定。发展初期,各种收入都少,账务不健全,可以考虑申请核定征收。发展中期,做大做强后,查账征收是必然的选择。 增值税方面:不使用发票的情况下,定期定额确实很省事,但是有代开、自开专票的情况,建议自行申报。而且只有个体工商户才能定期定额。 所得税方面:核定征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可能永远都是核定;在不断完善的成长过程中,建账建制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举例 假设ABCD同等收入(全年不含税收入30万元)的前提下,不考虑税收优惠政策: 核定征收:根据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核定为5%;(核定税率按地区、行业的不同,各地执行标准不一) A公司应纳税额=30×5%×25%=0.375万元 查账征收:受成本费用等允许税前扣除的各个项目的影响; 成本费用等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合计分别为B公司25万、C公司29万、D公司35万; B公司应纳税额=(30-25)×25%=1.25万元 C公司应纳税额=(30-29)×25%=0.25万元 D公司应纳税所得额30-35=-5万元,当亏损时(并且以后年度可弥补)应纳税额=0; 查账征收的除了B公司外,其他两家公司都比A公司交的税少。 可以看出,查账征收的企业更多依据自己实际的经营情况来进行征收,利润高就多缴税,利润低就少缴税,有亏损在后续年度还可以弥补(5年结转有效);缺点就是比较麻烦,要求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健全,企业要进行合法合理的账务处理。 核定征收避免了账务处理的麻烦,但是税额是相对固定的,灵活度不高;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收入额的增加,后续的监管力度也会随之加大,防范故意通过核定征收的方式降低税负。 三.个体户核定征收 对核定有了基本的认识后,有没有觉得思路清晰了很多? 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说核定的,最常见的就是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一般核定的税种有: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 如果涉及核定的话,一定要了解自己核定的基本情况哦!再根据你的业务实际来判断核定适不适合,选择简便的、有利的征收方式。比如:连续两、三个申报期都超定额,建议联系重新核定定额;或者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比较频繁的情况,最好取消定期定额。 电子税局查询流程参考: ①选择模块【我要查询→个体工商户和定额信息查询】: ②选择税种,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 (增值税查询) (个人所得税) 四.个体工商户被核定,该注意点啥? 这些个体户,容易被税局核定: ①不需要开具发票,或者使用定额发票的纳税人; ②规模较小,预计经营额在增值税的起征点以下的纳税人; ③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个体工商户。 了解了税局关于定额的思路,会计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 先了解一下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各个税种根据应税经营额(核定每月收入,即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如下: 1.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不含税销售额×3% 2.附加税费 ①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区域不同,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②教育费附加: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3% ③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2% 3.个人所得税: 税务局会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核定其应税所得率(以核定应税所得率为例) 应纳税所得额计税依据=应纳税经营额×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会计每月工作思路 1.保证税控设备正常 是否使用金税盘/税控盘? 如果使用,保证其每月清卡成功;如果不使用,只看第2点注意就行; 每月月初,登陆开票系统:抄税→申报→清卡;按季度申报的情况,除申报月份,特别注意申报的情况;其他时候,每月重点关注金税盘/税控盘的清卡状态就好。 2.知晓自己的核定信息 定额是多少?开票了吗? 有自开或代开专票吗? 实际销售额是否超过定额? 明确知晓自己的定额是多少,知道自己在所属期内,有没有开票,如果开票了有没有超过定额,有没有自开或代开专票的情况; 3.特殊情况 系统异常或者其他特殊的情况下,及时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员,了解自己的申报情况,积极处理。 实操案例解析 1.基本条件假设 某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不涉及消费税)。 增值税方面,核定为定期定额户; 个人所得税方面,假设当地执行标准:核定应税所得率为5%; 核定执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 2.总体分析 总的来说,税务局核定的应税经营额是固定的(假设如图中显示的红色线),我们实际经营额发生的多少,情况各有不同。根据不同情况,会出现不同的申报结果,结合实际情况处理。所以我们,一定要知道自己的核定信息。 实际经营额具体要看: 与定额的关系; 与不同税种税收优惠的关系。 3.举例如下 假设2020年一季度数字如图显示,当期纳税情况显示: 特别注意: 1.涉及自开或者代开专票:增值税肯定交; 2.三项附加税费根据增值税的实际缴纳税额、税收优惠政策来计算,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这条政策各地或许有差异,这里以山西为例)月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个人所得税暂免征收;不含税销售额超过九万的,不管专票普票都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4.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的,记得每个月抄报税清卡; 5.是否涉及缴纳税款,如果涉及,必须在申报期内及时缴纳。 以上只是一种情况的分析,具体的定额情况是根据当地实际来判断。 4.建议 如果咱常有需要开具专票的情形,那最好取消定期定额,改为自行申报,自己在家直接填数字就没问题,省得回回纠缠定期定额的问题。 看完本文你对核定征收增长了多少知识呢?又有什么疑问呢?可以写评论说说看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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