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家傲·三十年来无孔窍
译文 注释 参考资料: 1、萧枫主编.唐诗宋词全集 八卷:中国文史出版社,2001.06:第399页 2、(宋)黄庭坚' 黄庭坚,(宋)秦观著.黄庭坚词集 秦观词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06:第48页 3、上海辞书出版社文学鉴赏辞典编纂中心编著.黄庭坚诗文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05:第193页 赏析 这首《渔家傲》援禅家语入词,以增加其理趣。所演绎的是南岳临济宗福州灵云志勤和尚的故事。 首三句,讲灵云三十年茫昧混沌,几番出入于迷悟之间。最后一见桃花,终于参悟。此用来比喻灵云三十年来的不彻不悟。“得眼迷照”,是说灵云几次将悟还迷。佛家有“五眼”之说,即肉眼、天眼、慧眼、法眼和佛眼。其中肉眼和天眼只能看见世间虚妄的幻象,慧眼和法眼才能看清事物的实相。因此,此处的“眼”,当指慧眼或法眼。“参学了”的“了”,作“完成”讲。 下面两句讲灵云参悟的境界。“呈法要”即是得佛法的意思。“无弦琴”,用陶渊明故事。“(渊明)不解音律,而蓄无弦琴一张,每酒适,辄抚弄以寄其意”(萧统《陶靖节传》)。黄庭坚以此作比,意阐释至法无法的禅理。 词的下片,由灵云之事生出感想,这里所着重阐扬的,仍是“顿悟”之说。黄庭坚看来。灵云三十年的蹉跎,是大可不必的。因为他身上,顿悟之中尚有“渐”的痕迹。诗的末句所揭示的就是纵横自如,纯任本然的意境。 参考资料: 1、夏承焘等著.宋词鉴赏辞典 上:上海辞典书出版社,2013.08:第527页 创作背景 此首作于元丰三年庚申(1080年),是年黄庭坚改官知吉州太和县。秋,黄庭坚自汴京归江南,经江宁(今南京市)时遇到江口阻风,黄庭坚突然顿悟禅宗佛法,故效仿宝宁勇禅师作《渔家傲》来阐述顿悟的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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