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人员可只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为该员工办理登记手续时,携带以下材料到区社保中心各街镇社保所提交材料,由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经办人员手工录入即可办理职工兼职工伤登记业务。 (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可通过网站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2)《北京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可通过网站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3)登记职工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等比例复印件一份; (4)非全日制兼职人员提供《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复印件; 全日制兼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在其他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权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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