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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四十章:以民为本的理论依据

 道德经不言之教 2020-04-22

  原文: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译文:道发展的方向是相反的,道的作用是有利于弱者的。天下万物都是从有而来的,有是从无来的。

解释:道的辩证属性,以民为本的理论依据。

“反者道之动”,事物运动的方向是“反”的。

世界是辩证的,日出日落、月亏月圆、寒来暑往、生死相随。世界万物的运动是“反”的:日出是向落的方向发展的;月亏是向圆的方向发展的;冬天是向夏天方向发展的;向死而生,是一切生物的发展方向。

弱者道之用”,道的作用是有利于弱者的。

高的会变低,强者会变弱,自然规律对低、弱是有益的。

国家是管理者和人民组成的辩证统一体,相互依存、不可分割。人类社会中,社会统治者、管理者掌握权利,处于强者的地位,广大人民处于弱者的地位。“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人们的地位是变化的、辩证的,客观规律对处于弱势地位的人民是有利的,弱者会向强者变化,强者会变弱。没有人民,就没有国家,人民才是国家的根本,是真正的强者。国家治理要尊重客观规律,对人民有益,以民为本,才能实现长治久安。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世界是辩证的,有生于无,暑生于寒,贵生于贱。

对于国家而言,富人和穷人、管理者和人民是辩证关系。高贵者因为低贱者而高贵,没有低贱者,就不会有高贵者。没有穷人,就不会有有富人,人人都是亿万富翁,亿万富翁就是穷人。管理者来自人民,其权利来自人民,因为人民的支持而得到管理者的地位,如果失去人民的支持,就会失去其地位。

《吕氏春秋》“立官者,以全生也。今世之惑主,多官而反以害生,则失所为立之矣”。建立国家、开展治理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民生,但是,部分强者取得统治权之后,贪婪索取,危害人民的生活,失去了治理社会的理由。

社会治理要以民为本,政府如果“害生”,危害人民,政府就会违背“利而不害”的道德准则,就没有存在的依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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