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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带身份证,药店这些药不能卖了

 医闻驿站 2020-04-22

随着疫情防控的常态化,现今买这些药,不带身份证在药店买不到了。

不拿身份证,这些药不能卖

4月21日,据大众网·海报新闻消息,在山东济南市民购买发烧、咳嗽类药品需携带身份证登记。当记者前往漱玉平民药店、老百姓大药房等多家药店购买感冒药氨咖黄敏胶囊,均被告知现在需要携带身份证,进行证件登记后方可购买。

药店工作人员介绍说,“从前天开始下达的通知,你如果只是有点感冒的症状,可以购买感冒灵。感冒灵的治疗症状中没有发烧和咳嗽等症状,没有身份证也可以购买。”

当记者询问是否可以提供身份证号购买时,药店工作人员称,必须看到身份证实物,由他们进行登记后才能购买。

诚然,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向好,多地开始恢复发热、咳嗽类药品的销售,但是按照要求,零售药店销售这些药品时必须登记。

比如在黑龙江,购药人员在药店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药品时,不仅要用手机扫描“沃填报”二维码填写完整信息,而且药店还对购药人员身份证原件要进行认真核对,对登记手机号码回拨确认,保证登记信息的真实准确。

总得来说,这也意味着顾客在药店买这些药时,如果不能提供身份证原件,零售药店工作人员是不能卖这些药品的。

买退烧药,必须有医院处方签

除买发热咳嗽药需登记外,部分地方还采取了更严格的管理措施。比如在贵州贵阳,之前在药店买这些药实名登记即可销售,现今却必须要有处方签。

4月22日,据贵阳晚报报道,自在4月17日该市发布《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告》后,没有医院处方签,市民不能像以前一样随时能买发烧药了。

该通告第十一条明确指出:到药店购买退烧药的人员须持有医生处方,对未能提供处方的人员,药店不得售药并要引导患者到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而且,该报道还称,卖这些药,还必须符合标准的处方签。市民张女士到单位附近的一家中医小诊所开了一张处方签,但当张女士把处方签拿到药店购买退烧药时,再次遭到了店员的拒绝,理由是:张女士的处方签不符合标准。

目前,贵阳市一品药业、一树药业、舒普玛、老百姓大药房等多家连锁药店都已接到通知,所有到店购买“退烧药”的人员,必须持有处方签才能售卖。

常态化检查,工作懈怠将被严惩

与此同时,按照国务院会议要求,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抓紧梳理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完善常态化防控下推进全面复工复产的措施。

4月20日,河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在诊所、零售药店购买治疗发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很显然,虽然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向好,但国人还不能松懈,常态化防控观念非常必要。此外,在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的同时,监管也变得常态化。

浙江省药监局官方消息,目前浙江绍兴市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已采取了常态化监管措施,于4月8日至4月10日围绕四方面对全市42家零售药店进行暗访检查。

从暗访督查结果来看,亮码+通行证率69.0%,测温率78.6%,工作人员戴口罩率95.2%,购买退烧、止咳药品按规定登记上报信息率97.6%。对此,该市对问题较多的两家企业分别进行限期整改和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责令限期整改。

同时,该市明确,要提高日常检查频率,加强对辖区内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督促药店整改外,还与年度零售药店信用等级评定考核挂钩,并将每周检查情况上报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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