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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讲座、报告会等进出校园的管理制度「原创」

 彭志文文集 2020-04-23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讲座、报告会、论坛和公益性演出活动等出入校园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举办讲座、报告会、论坛和公益性演出活动等,必须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强化管理,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使其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促进教育教学发展的阵地。不得为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提供讲台和传播渠道。

二、举办讲座、报告会、论坛和公益性演出活动等,实行分类归口管理,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实行申请、审批备案制度,讲座、报告会、论坛和公益性演出活动等应提前3个工作日、大型活动等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具体程序为:

1、到学校办公室领取活动申请审批表;

2、分级审批签字;

3、将活动申请审批表返回学校办公室备案;

三、举办方必须对拟邀请报告人的思想政治倾向和内容进行了解和把关,如发现报告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必须要求报告人对内容做出修改,如报告人不愿修改,不得邀请;在活动期间发现有任何政治性和原则性错误,举办方要及时制止,消除不良影响,同时要向主管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四、经批准举办的讲座、报告会、论坛和公益性演出活动等,可以在学校发布活动公告,经主管部门和主管校领导同意,可以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五、学校及所属各部门、科室要加强对讲座、报告会、论坛和公益性演出活动等的管理,对未经批准而举办或承办,对因疏于管理而造成不良社会政治影响的讲座、报告会、论坛和公益性活动等,一经查实,要对举办方严肃处理。

六、我校师生应邀到校外担任讲座、报告会、论坛和公益性演出活动等报告人,也必须遵守审批备案制度。凡未经批准,任何师生均不得参加相关活动,如有违反,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XX实验学校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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