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开错的发票未抄报,可直接作废,跨月开错的发票需要开红字发票,下面介绍一下增值税专普票开错,跨月处理的具体操作方法: 01 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填开】。 01红字信息表填开 根据开具红字发票信息选择页面,有两种情况。 情况一:购买方申请(发票有认证记录,需要购买方开具红字信息表)。 ①核实蓝字发票是否已抵扣,如蓝字发票已抵扣,选择【已抵扣】,直接点击【下一步】。如蓝字发票未抵扣,选择【未抵扣】,输入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击【下一步】。 ②按照原蓝字发票票面进行信息填写,点击【上传】。 情况二:销售方申请(发票没有认证记录,需要销售方开具红字信息表)。 ①输入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击【下一步】。 ②确认信息与蓝字发票一致,点击【上传】。 02 红字信息表下载 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 选择下载保存路径,如选择为桌面,点击【下载】,桌面会生成一个16位数字命名的红字信息表。 03 负数发票开具 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 点击【负数】-【导入开具】,选择已审核下载的红字信息表,点击【确认】,确认信息无误,点击【打印】。 ![]() ![]() ![]() 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 点击【负数】,输入原蓝字发票代码、号码,点击【下一步】及【确定】,确认信息无误,点击【打印】。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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