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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没交完,人离婚了,保单该怎么分?

 新用户84259150 2020-04-25

当今时代,离婚便得常见起来。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目前的离婚率已经连续上升15年了。民政部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有1010.8万对新人结婚,380万对夫妻选择了离婚,这就相当于每天有超过一万对夫妻离婚。

当婚姻走到尽头,曾经相爱的两个人就要开始面对资产分割的问题。

爱情不在了,需要分割的资产还亟待处理。今天,TKer就和大家聊聊离婚时,保单分割的那些事儿,希望大家永远不要用到它,就当一个常识了解一下吧~

为表述方便,以“金先生”和“金太太”为例,假设金先生夫妇保险意识较强,婚前、婚后夫妻互相为对方投保,每人买了一份重疾险,金先生自己也有一份年金险。

然而感情终究抵不过流年,几年后双方离婚了。这些保单该如何分割?如果某一方不幸罹患重大疾病,这些保单又该如何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共同财产的规定

简单说来,夫妻婚内共同拥有的所有的财产,除了个人财产和婚内协议外,离婚时要对半分。有人说保险能规避婚姻风险,保障婚后财产,这是有一定误区的。保险规避离婚分割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的,对于保单的成立时间和保单架构的设计都有要求。

保险不是万能的,婚姻破裂的时候如何分割,应该针对性地来判断。

哪些保单属于婚内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保险,一般有下面几类:

1. 婚后购买的保险。

2. 婚前买的保险,但结婚后仍在缴费。

3. 婚前购买的理财型保险,婚后的收益部分。

一个经常被问到的问题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生存金/年金,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以金先生为被保险人的年金险,生存受益人也是金先生,假设每年可领取生存金10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以下简称“八民纪要”)中的相关规定,金先生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领取的生存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江苏高院也持该种观点。

也有不同观点认为:自己同为投/被保险人的年金险,当保费完全来源于投保人的个人财产时,关于该类生存金的定性问题是有争议的。比如,金先生在婚前完成交费给自己投保了一份年金险,婚后依据该保险每年可领取10万元的生存金,那么这10万是金先生的个人财产,还是其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八民纪要》的意见,因为这笔生存金是在金先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所以一样是他和金太的夫妻共同财产。

但有不同意见认为,应当区分保费来源分别判断,比如该种情形中这10万元应当认定为是金先生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该收益的产生并没有融入金先生的劳动或时间,因此是被动收益,而非主动收益。那么,根据《婚姻法》共同财产制的精神,该10万元生存金应属金先生的个人财产

总结:

金先生在婚前购买的年金险,只要在婚后仍然缴费,当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认为属于共同财产(虽然律师可能持保留意见)。

财富管理小贴士

婚前为自己投保并完成交费或者用个人财产购买的年金险,虽然在婚后取得的生存金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不要因此否定保险对个人的保全作用。

所有的财富规划工作,都是为了更幸福的生活。年金险的价值本就是为不同生命阶段而提供资金补充的。即便不幸遇到婚变,共同财产因离婚而分割,婚前投保完成交费的年金险,或用个人财产购买的年金险,保单的现金价值仍是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保单本身不会因投保人的个人情况而产生分割问题。这就是年金险在婚姻中保全个人资产的作用所在。

离婚后保单分割的基本原则

首先以当事人的意见为准。如果双方关于保险分割已达成一致意见,只要没有侵害到其他人的法定利益,法院对此不会干涉。

只有当双方对于保险分割问题存有争议时,法院才会做出相应处理。

哪些保险离婚了也不用分割?

1. 婚前购买的保险,并且缴费已经结束的。

2. 因自己遭遇人身伤害或疾病,一方自己获得的保险金。

3. 父母出钱为一方购买的保险,归个人所有。

4. 父母不幸身故,一方作为受益人,获得的理赔金。

5. 婚前进行了资产隔离,已公证用个人财产购买的保险。

问:意外伤害保险、重疾险、医疗险的赔偿金,属个人财产吗?

答:以金先生金太太本人为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重疾险或医疗险,已发生保险事故,取得了意外伤害残疾赔偿金、重疾赔偿金、医疗补偿金等。

这些保险的赔偿有其特殊目的,即用于被保险人的治疗或生活补助,具有明显的人身专属性,因此性质上属于个人财产,即便发生婚变也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分割。

也就是说:金先生如果得了重疾或者死亡,所得到的赔偿金,无论在婚前还是婚后,都属于个人所有,皆不会被分割。

问:受益人取得的身故保险金,属个人财产吗?

答:若金先生的父亲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寿险,假设保额200万元,指定儿子金先生作为受益人。金父身故,金先生作为受益人取得保险金200万元200万元属于金先生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而分割。

这里的案例中:是金先生父亲出钱为自己买的保险,理赔金属于金先生个人所有。

总结:

1. 在婚内,夫妻一方以受益人身份获得的死亡保险赔偿金,属于婚内个人财产,离婚不需要分割。

2. 在婚内,无论以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购买的意外保险、健康保险,如果发生理赔,皆属于被保险人婚内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被分割。

具体见下表:

财富管理小贴士

现金资产具有不记名、流动性的特点,容易发生混同。久而久之,将无法区分该账户中每笔钱的属性,也就发生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混同。鉴于此,在婚姻财产规划中做好个人财产的隔离保全工作值得重视!

离婚后,保单需要做什么处理?

一段婚姻结束后,要及时去变更保单里的权属关系。

1. 检查是否需要变更投保人

根据上述案例,金先生为金太太买了一份保险,离婚后金太太可进行投保人变更,将投保人变更为自己,并且自己继续缴费。

2. 检查是否需要变更受益人

设置保险受益人是对于保险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如果金先生金太太在保单里把对方设置为死亡受益人,离婚后一定要及时变更受益人资料,改为其他的家人,否则真的发生了身故理赔,可能会导致部分或全部死亡理赔款成为遗产

举个例子:金先生的保单里写了两个受益人:金太太和孩子,理赔款各50万元

如果金先生离婚后并未及时变更受益人,金先生身故以后,孩子可以得到50万元的理赔款,剩下的50万元就会成为金先生的遗产,按照《继承法》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来继承。本来买保险就是为了清晰地规定保单的权属和利益,理赔款成为遗产后,就完全失去了保险的指定作用。

财富管理小贴士

离婚后,一定要及时把“前妻”or“前夫”从受益人名单里变更掉!

离婚后,原来的保单放着不管会有什么风险?

1. 投保人为前妻,保单还有效吗?

只要投保时属于合法夫妻,承保后正常缴费,不管是否离婚,都会一直有效。通过《保险法》我们可以知道,投保时要求投保人和被保人需存在保险利益关系,但并没有要求合同整个存续期间都要有保险利益关系。

不过,如果保单是“前妻”或“前夫”为自己投保的,离婚后没有未及时变更投保人,可能会因为保单无人缴费而失效,自己失去保障。

2.  离婚后出险,理赔金应该归谁?

根据《婚姻法》与《继承法》的规定,给自己购置重疾险、意外险等人身保险,万一生病或残疾获赔,理赔金就应当属于个人财产。

财富管理小贴士

贴士:若真的离婚收场,建议双方重新梳理受益人的设置,以免存不必要的问题,具体见下表。

不同保险,理赔款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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