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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越来越严,会计别惹麻烦,企业所得税这4个常识要记牢

 耕耘888 2020-04-27

1、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后五年内转让了部分股权,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所资产投资企业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文件规定,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享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政策后,五年内将部分股权转让,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当年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总分机构之间调拨固定资产,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 《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其中包括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的情形。因此,总分支机构之间调拨固定资产属于企业内部处置资产,不涉及企业所得税。

3、高新技术企业年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可以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吗?

企业既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可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由纳税人从优选择适用优惠税率,但不得叠加享受。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布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政部、税务总局、安监总局公布了《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现将执行《目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二、专用设备投资额,是指购买专用设备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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