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时期,出口个口罩可真难呀!距离三部委5号公告以及海关跟进落实的第53号通知的出台还不足半个月,这次三部委在4月25号晚突然出台的这份12号公告,让口罩出口商猝不及防!以口罩为主的防疫物资出口最为严格的措施已上线!医用,非医用谁都逃不了~ 根据商务部12号公告,自4月26日起,非医用口罩和部分医疗物资出口实施商务部白名单管理,需满足以下标准: (一)设立白名单:就是国家承认的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生产企业清单 查询网站:http://www./Pub/6325/176185.shtml(动态更新) (二)设立黑名单,在黑名单内的企业是不能出口的。 (三)那么问题来了,不在白名单的口罩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如何申请商务部白名单? 4月26日,商务部发布通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可以向本地商务局申请加入商务部白名单,并提交相关表格和证明材料。 大家注意:什么叫验放!! “验放”这个意思就是如被海关抽到查验的话不仅查你包装合不合格了,还可能要查你的产品质量行不行了,感官上产品质量好的,基本检查一下包装符合要求就放行了。 但是对于肉眼感觉质量差的,就算你包装全都合格的,海关也有权不放行,要求送检,以检测结果进行证明,一旦送检报关要几天?啥几天,海关有检测仪器嘛..送检都是委托检测机构的,起码要一个月起吧 当然,不在商务部白名单,一样也是可以出口的,并不存在说不在白名单就不能出口的说法,国家没有一票否决所以非白名单的企业,只要产品合规、合法,手续齐全,还是可以正常出口的,国家是为了中国制造的“脸面”,净化杂乱的口罩市场。 黑名单上的产品,海关将会退单,无法出口! 注意包装细节:(重中之重) (1)产品必须是“零售”的包装标准,(一定是标准!标准!标准的彩盒或彩袋)哪些散装的,透明胶袋的,或只简单印刷的包装,放弃吧。 (2)包装上不能有任何“医用”中外文意思的字样,不能带有FDA或EN14683等医用标准字样,最好也不要有FFP2或3因为油性颗粒检测的标准很难界定的,除非你有货真价实的CE认证书和产品。 (3)包装与合格证上必须体现:生产厂家,产生地址,执行标准,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日期(合格证上这些是必须的,缺一不可,外包装上大部分要显示吧, 什么都不显示,也是中性包装,扣掉的) (4)合格证上必须有盖合格章,不盖章的海关只能理解为没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只能扣货了。 (5)注意口罩的成份标示,必须按百分比,如:56%无纺布+36%熔喷布+8%过滤棉。 (没按要求的,你们别来问我行不行,我又不是海关,我说了也不算) 现在防疫物资出口所需要的资料更新如下: (非医用的): (1)生产厂商不能在市场监管总局'处罚'黑名单内的 (2)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 (3)报关委托书+报关单+形式发票+装箱单+贸易合同+报关要素 (4)非医用承诺书 (5)符合国标的产品检测报告 (6)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可能需要) 医用的: (1)生产厂商必须是商务部+海关联合发布的名单内的 (2)报关委托书+报关单+形式发票+装箱单+贸易合同+报关要素 (3)出口公司+生产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有医疗范围的 (4)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 (5)医疗物资声明(最新版本) (6)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证可(扫描件) (7)厂家合格测检的报告(扫描件)(非必须提供,为了防止海关查验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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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Martin2016 > 《熔喷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