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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1 最高院定案顺灏股份索赔案

 随风而动2004 2020-04-29

  顺灏股份(002565)的最高院再审出炉了最终结果。顺灏股份被最高院认定需要向投资者做出赔偿,不过与前两审相比,赔付额度上有所减少,投资者的获赔额度约在法定索赔额度的三到四成左右。另外,该案的诉讼时效将在今年7月27日截止,届时仍未提起索赔诉讼的投资者将失去胜诉权。

  最高院下达最终判决

  在去年将虚假陈述索赔官司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后,顺灏股份(002565)的最高院再审于今年三月底开审。近日,律师收到了法院的最终裁决。

  2016年7月27日,顺灏股份的前身上海绿新收到了上海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两大违规事项:一是未依法披露和时任董事长资金往来;二是隐瞒了与云南中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涉及协议标的金额3.68亿元。证监会的这一处罚拉开了投资者索赔的序幕。2017年11月,上海二中院对部分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顺灏股份构成证券虚假陈述,法院酌情扣除股指熔断导致的系统风险损失,判决顺灏股份按认定损失的80%赔偿投资者。之后,顺灏股份针对揭露日认定、重大性、损失计算方法及赔偿责任认定向上海高院提起上诉。2018年3月19日,顺灏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部分案件二审判决,上海高院维持原判。对于上海高院的判决,公司依然不服,又向最高院申请再审。

  《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记者了解到,最高院于今年3月底对该案进行了再审。而最高院最终下达的裁决认定,上市公司必须赔偿受损投资者,但赔偿额度约在法定损失的三成到四成左右(根据不同情况)。

  诉讼时效即将到期

  需要注意的是,该案的诉讼时效即将到期,投资者如果在今年7月27前仍未提起诉讼,即便未来最高院判定投资者获赔,尚未提起诉讼的投资者也将失去获赔的机会。按照最高院最终的法院判决,在2012年4月13日至2016年4月28日买入并持有该股至2016年4月28日的投资者可以获赔,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诉讼时效即将到期,且律师准备需时,“易索赔”频道接受投资者索赔报名的时间将在7月15日截止。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最高院的裁决构成利好。此前上海高院做出裁决后,上市公司已经对索赔诉讼进行了计提。由于最高院裁决的赔偿额度较之前进行了降低,上市公司有望因计提被冲回而增加收益。

(文章来源:金陵晚报)

(责任编辑:DF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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