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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阳孤雁 2020-05-01
【五服】
五服,即五等丧服,是古代居丧时期的服饰制度,始于周代。依生者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不同,丧服形制和居丧期限亦各有规定。据《仪礼·丧服》载:丧服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音思)麻五个等级。斩衰是五服中最重的一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成,衣缘袖口皆不缝边,简陋粗恶,犹如刀割斧斩,故称斩衰。服斩衰者还须手握一根苴(音居)杖,俗称哭丧棒,以示哀痛。斩衰服丧三年(实为二十五个月),适用于臣为君,子为父,未嫁之女为父,已嫁复归之女为父,妻为夫,承重孙为祖父等。齐衰是次于斩衰的丧服,亦以粗生麻布做成,但衣缘袖口皆缝边,稍显齐整,故称齐衰。齐衰又分为四等:齐衰三年,即服丧三年,用杖,适用于父已先卒,子为母,未嫁之女为母等;齐衰杖期,即服丧一年,用杖,适用于父尚在世,子为母,未嫁之女为母,夫为妻等;齐衰不杖期,即服丧一年,不用杖,适用于为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未嫁之姐妹,已嫁之女为父母等;齐衰三月,即服丧三月,不用杖,适用于为曾祖父母、高祖父母等。大功是次于齐衰的丧服,用熟麻布做成,较生麻布细密,服丧九月,不用杖,适用于为已嫁之姑母、堂兄弟、未嫁之堂姐妹。小功是次于大功的丧服,以熟麻布做成,较大功所用更为细密,服丧五月,不用杖,适用于为从祖父母、堂伯叔父母、从祖兄弟、已嫁之堂姐妹,以及为外祖父母等。缌麻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以最细的熟麻布做成,服丧三月,不用杖,适用于为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以及为外姓的舅父、姨母、表兄弟、岳父母等。后世的丧服、丧期规定虽略有变动,但基本沿用前制。#国学千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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