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语有云:“术业有专攻”,唯有专攻,才能“立业”、“守业”。一名执业律师唯有实现专业化,将精力聚焦在一个领域,才有可能实现职业价值最大化。
那么,律师的专业化之路,该怎么走? 为此,2020年4月28日,大湾区青年律师成长沙龙携手律媒社特邀国内5家各具特色的律所主任/合伙人共5位嘉宾,共同开启线上圆桌讨论。以下是兰迪律所刘逸星律师受邀参加讨论并对兰迪绝对专业化的解读。 
刘逸星律师 1、过早的专业化会限制青年律师的发展,影响执业初期案源的获得,专业化必须以充分的案件练手为前提。律师执业过程中提升能力、社会认可、获得经济利益才是我们的执业目标,至于专业化这个话题,只是实现这三个目标的一种手段跟过程。
在我看来,如果说我们要讨论专业化之路问题的时候,首先应该要理清专业化是律师执业的目的还是手段? 我认为,青年律师应该要明确律师执业的目的首先在于提升自己的能力跟水平,其次在于执业过程中被社会所认可,第三个方面获得的经济利益跟案源或者市场。所以,我认为律师执业过程中提升能力、社会认可、获得经济利益才是我们的执业目标,至于专业化这个话题,只是实现这三个目标的一种手段跟过程。如果专业化是手段跟过程的话,那我们评判专业化就不存在时间早还是时间慢,也不存在初期要不要专业化,或是在什么时候专业化,而是在于评判专业化是不是能够给我们水平提升带来帮助,专业化是不是能使我们在执业活动过程中获得当事人跟社会的认可,专业化是不是能使我们更容易获得市场,所以说,我觉得当我们讨论专业化这个手段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它是不是有利于实现我们的目标。这个问题,本身存在逻辑上的问题,我认为不存在早跟慢的问题,早跟慢并不影响你实现目的。我觉得,当我们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应当看待是否有利于实现我们的执业目标。作为观察员,有一个问题,想问刘逸星主任。首先您的观点,我是认同的,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您的观点是一种实用主义,但刘主任又强调绝对的专业化,那您的绝对专业化是不是跟刚才的观点有矛盾呢?我想就这个问题请教一下刘主任。绝对专业化是实现事业目标过程的方法跟手段,而不是事业的目的。
我们兰迪在创立之初以及当下的发展过程中,始终恪守第一个理念,就是绝对专业化。但提出这个理念的时候,从律所经营的角度,我们把它界定为实现事业目标过程的方法跟手段,而不是事业的目的。 因此,我们之所以要提出绝对专业化,就是考虑到整个社会的大背景,比如:整个经济结构的竞争性,整个社会的这种网络时代的信息的变迁,以及法律学科的分工等等。这个问题,我等下会详细展开来讲。至于刚才林律师提出的问题,我觉得并不矛盾,因为我并没有把绝对专业化当成兰迪律师事业的一个终极目标,只是把它当成实现终极目标过程中的一个主要手段跟方法。2、专业化是北上广深一线城市的事情,二、三线城市属于熟人社会,靠的是关系和套路,不需要专业化。
当下中国社会通过网络已经形成一体化的社会,不存在一线城市跟二三线城市的割裂,即便你身处三线,但只要你的专业能力足够出色,仍然可以成功。
我认为,首先就这个问题本身,是否有所割裂了市场,由静态的方式来表述,现在好像是陌生人社会,我觉得就问题本身过于静态,没有考虑到整个时代的变迁,如果是十年前、二十年前,这个问题本身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近几年来,随着IT网络化之后,律师行业的市场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迁,二三线城市跟一线城市已经有融入市场一体化的现象,也就是说,即便身处在二三线的专业律师,完全有可能反向的向一线城市要市场、要客户。前几年最明显的一个例子,就是像杨金柱死磕派律师,身处在长沙三线城市,但是通过网络的经营,获得大批的网络声量;通过微信群的讲课,打破了传统的熟人社会,直接把触角延伸到全国各地,获得全国各地的案件。所以,“杨金柱”现象充分说明,当下中国社会通过网络已经形成一体化的社会,不存在一线城市跟二三线城市的割裂,这是一个方面。第二个方面,熟人社会也发生了变化,即便在二三线城市,或者即便在一线城市。以往我们所讲的熟人社会,一个乡村、一个街道、一个乡镇,但是现代的熟人社会完全不一样,一个企业的老板,他的微信群里面有5000多人,这5000多人里面可能有20个律师乃至100个律师,那么,这5000多人就是这个老板的熟人社会。同样的道理,一个律师,5000多个微信好友中,很有可能4000个是潜在的客户。因此,现在的微信工具已经打破了传统的熟人社会,我觉得,在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不能以传统的思维割裂开二三线城市跟一线城市,应该考虑因为通讯的变迁、微信以及交通工具等等现代科技的因素的影响,已经打破了传统的熟人社会,已经打破了市场的这种静态割裂。也就是说,完全可以鼓励年轻人,即便你身处三线,但只要你的专业能力足够出色,仍然可以成功。目前,全国各地已经有很多85后、90后的律师事务所,在成都、武汉,已经通过了现代网络工具,向全国要案件,都是要专业案件。3、疫情对律师的影响,绝对专业化绝对影响,相对专业化相对影响。(上海邱世枝律师)——而“绝对专业化”是刘逸星博士的一贯主张。 只要市场是充分竞争的,只要通讯是发达的,只要当事人是理性的,绝对专业化的律师在疫情之后仍然占有优势。疫情之后对绝对专业化的律师来讲,是个积极影响,而不是负面影响;而对于万金油的律师,很可能存在更多的问题。 邱世枝律师是我的好友,我相信这句话是调侃的话,尽管是调侃的话,谈起来还是有意思的。邱律师谈到疫情对律师的影响,那么,他的前提是什么呢?就是负面影响,他肯定不是讲积极影响,个人估计,邱律师认为的是负面影响。 不管绝对专业化还是相对专业化,谈到影响的时候,对应的是市场,也就是说,疫情发生之后,对法律服务市场肯定是个负面的影响,这是个前提。如果是负面影响,第一个方面是不是导致当事人的付费能力变低?如果说导致当事人的付费能力变低,那么,我觉得,这对绝对专业的律师跟相对专业的律师的结果都一样。不管你是绝对专业的律师,还是相对专业的律师,只要当事人的付费能力变低,你就会受到损失,这是第一个方面。第二个方面的影响,要考虑的是什么呢?疫情之后,当事人是不是改变选择律师的价值取向?如果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我认为,所有的当事人都是理性的,他不可能选择万金油的律师,他一定选择专业的律师。所以说,我不认为,疫情之后会改变当事人的理性思维,他不去选择专业律师,而去选择相对专业的万金油律师,除非整个社会跟市场退回到没有充分竞争的时代,退回到交通不便、退回到信息不通的时代。就好比说,当事人处在一个遥远的山村,没办法选择肺科的医生,没办法选择骨科的医生,没办法选择肝病科的医生,只能选择一个乡镇医院的赤脚医生,那么,这个时候很可能相对专业的赤脚医生有市场。但是,疫情之后网络的便利仍然存在,通讯的便利仍然存在,当事人选择的理性仍然存在,我觉得,只要市场是充分竞争的,只要通讯是发达的,只要当事人是理性的,绝对专业化的律师在疫情之后仍然占有优势。因为,你的市场更广阔,当事人选择你的概率更高,而相对专业化的律师更没有竞争力。我觉得,就邱律师这句话而言,我是持的一个积极乐观的态度,我认为,疫情之后对绝对专业化的律师来讲,是个积极影响,而不是负面影响;而对于万金油的律师,很可能存在更多的问题。如果我是当事人,在付同样律师费且律师费都降低的情况下,我宁愿选择绝对专业化的律师,而不会选择相对专业化的律师。关于疫情影响,我想请教一下刘逸星主任,刚才你讲到专业化是一个工具和手段,但是绝对专业化确实是您的战略之一。第一点,您的绝对专业化,是否可以理解为如果一个律师或一个律师团队,在您的体系里面必须是一主两副,即一个律师或律师团队必须有一个主业作为执业方向和其他两个领域作为辅助的专业方向,不知道我刚才理解的是否正确?第二点,刚才我们讨论绝对专业化和相对专业化,是就青年律师的定位上,但我想请教的是,专业化的细分,绝对性和相对性。也就是说,比如房产和建筑,其实是两个板块,但有一些会采用房产建筑业务在一起的专业化。而我在珠海的律所建立的是大部制,房产部本身是一个大部门,房产部内又专业细分,分为六个部分,分别是业委会、房屋买卖、房屋租赁、房屋装修、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按现在的状况,房地产部又有一个细分叫城市更新,那么对这样的专业细分,存在一个绝对和相对的问题。就这个问题我想请教刘主任:(1)对兰迪在一主两副的绝对专业化的模式是什么,请您介绍一下;(2)在专业细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上,请教一下。这专业越细分,越有利于获取更多的案件跟市场。专业做的越小,标签越明显,在这种网络时代、信息时代,只要你在排行榜上能一直排在前面,就容易从全国各地获得案源。
为什么我们在创设兰迪的过程中,一直强调合伙人跟新加入兰迪的律师一定要恪守绝对专业化?我们的用意跟目的很清楚,我们兰迪要创造一家规模大所。如果合伙人跟律师都没有恪守“术业有专攻”的专业化,那一家规模大所完全有可能落入所中所。就一个合伙人的团队,什么案件都做,就是所中所。对所中所而言,就变成什么呢?律师跟合伙人之间存在巨大的利益冲突,变成合伙人跟律师都在抢案件。而我们兰迪在创设之初,从顶层制度设计,就要求加入的律师跟合伙人要注重明确的专业分工,这一批合伙人只做刑事案件,那一批合伙人只做海外投资,另外一批合伙人只做知识产权,就每1/10或1/20的律师都聚焦在一个专业领域之后,所里面会形成内部市场,就是内部交叉销售。比如,以我的团队为例,就我本人而言,执业了29年,实际上刑事辩护做得还可以,民商事诉讼也可以,房地产也可以,但近几年,我只注重做海外投资,而且基本只注重印度的海外投资。我把刑事案件、房地产案件、知识产权案件都让步给别的律师跟别的团队来做,整个所的凝聚力、效率、品牌都被很好的提升,这对所的内部而言。对自己跟团队而言,我觉得专业越细分,越有利于获取更多的案件跟市场。比如,我们现在海外投资的印度法律服务市场, 95%的案件来自全国各地的网络案源,如果说,我们聚焦海外投资,但没有聚焦到印度,那么,很可能这种标签不明显,获得案源的能力并不是很强。我们的团队尽管主要是在深圳,但在深圳的一年多,北京的央企委托我们深圳团队投资印度的业务就有62单,也就是说,有62个北京的中国500强企业委托我们处理印度投资业务。为什么会异地委托我们呢?因为,这些法务跟老总上网搜索投资印度关键词的时候,跳出来的都是我们的文章,所以说,就印度投资这一领域,在百度上会自动地把我们排在前面。这就说明什么呢?专业做的越小,标签越明显,在这种网络时代、信息时代,只要你在排行榜上能一直排在前面,就容易从全国各地获得案源,这是我们的经验。4、因有部分律师只做刑法中的某类罪名(类罪辨护)并成为业界类罪专家,进而有观点认为,专业化意味着律师执业领域须局限于某一种类型的案件(某类罪)。
就这个问题而言,要一分为二来回答。如果追求经济效益,这种模式有它的积极性,也值得倡导;但如果追求的是能力跟水平的提高,这种方式我是不赞成的。
我觉得,就这个问题而言,要一分为二来回答。看我们律师追求的是什么?如果说,我们律师要追求执业能力跟水平的提升,那这个问题所体现的方式是不好的;因为,你想提升法律的功底跟水平的时候,你不能过窄地聚焦在某一类案件上。 但如果说,你追求的是经济效益,那聚焦在某一类案件上并不是坏事;因为,当律师市场充分竞争的时候,它会进入薄利时代。比如:金融案件,有时候,一个案件,当事人只给你几千块、1万块,但当大批量的案件给你的时候,你就需要流程化、规范化以及流水线似的进行作业,对于这一类案件而言,为了追求效益,你的团队律师都需要非常熟悉办案流程,此时,有利于团队聚焦在某一类案件上,客户会认为你的效率最高,你的文本最规范,你处理事情的效果最好。即便像美国这样的国家,去到加州,你会看到,加州的电视台跟报纸会刊登什么广告呢?某一家律师事务所只做自行车交通事故案件,而且只做受害人委托,也就是说,这家律师事务所的团队律师最精于做自行车交通事故案件,而且最精于做受害人的交通事故案件。从这我们可以看到,在加州这个地方只做自行车受害人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通过电视以及报纸打广告,且长期打广告,就能维持整个律师事务所的运转。因此,我认为,如果追求经济效益,这种模式有它的积极性,也值得倡导;但如果追求的是能力跟水平的提高,这种方式我是不赞成的。如果年轻律师想要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选择新兴领域,是一种比较好、比较理性的选择。
就这个话题,我是完全赞成的。我认为,专业律师的价值体现,在大部分上应该体现在法律人对你的认可跟依赖。如果说,是个传统业务,比如:民商事、知识产权,绝大多数普通律师跟法务会觉得,这类案件我也懂,没有必要依赖专业律师的时候,你将很难脱颖而出,获得快速的成果。 但当你聚焦的是一个新兴领域,公司的法务或其他律师会觉得,就这块领域而言,我是一片空白,我需要专业律师帮助的时候,他一定会依赖于你,这就是你的案源,这就是你获取的客户。我们现在投资印度的业务,1/3的案件是来自于律师团体,即便他的英语能力很强,他的涉外能力很强,但当他涉及到印度业务的时候,他是一片空白的时候,他就迫不得已找到我们团队,他会依赖我们的团队。很多大集团公司的内部法务也是一样的,比如:华为、腾讯。腾讯的内部律师比很多律师都强,但投资印度业务的时候,他会觉得那是一片空白,就会把投资印度以及东南亚的业务委托给当时还是名不见经传的小所的兰迪。我认为,如果年轻律师想要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选择新兴领域,是一种比较好、比较理性的选择,我是完全赞成这个观点的。6、在互联网时代,在5G已到来的今天,律师专业化已不必再纯粹靠传统的师傅“传帮带”了,也不走“媳妇熬成婆”之路了。青年律师完全可以依靠互联网工具等实现弯道超车。(林叔权律师)
我认为,这个时代是个互为师徒的时代。一方面,律师行业毕竟是个传统行业,就意味着,年轻律师必须要从老律师身上汲取人生经验、技术手段、处事方式以及更多的传统职业操守。我认为,从传统含义的角度而言,年轻律师必须从老律师身上学到很多东西。 另一方面,这是一个转型时代,是一个知识爆炸时代,是一个新技术、新知识颠覆传统的时代,就意味着,年轻律师身上的很多优点、技术方法,也值得老律师的学习;也意味着,年轻律师在这种转型时代,可以快速成长,即:年轻律师可以利用现代技术手段、网络知识及更先进、更多的方法方式快速成长。我认为,这个时代恰是一个互为师徒的时代。我们兰迪律师事务所在律师成长为合伙人晋升上从来不作年龄限制,很多90后已经是高级合伙人了。只要你的知识水平够专业,我们就会破格晋升你为合伙人。为什么我们兰迪要做全员合伙?就是希望所有的年轻人在这个新的时代不要过多的落入传统的羁绊,只要你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水平能达到现代律师的标准,我们都可以把你视同为合伙人。我认为,这个时代跟以往不同,我们不要过多于受到传统的羁绊,当然,我这种观点并不意味着赞同林律师跟张律师比较对立的观点,我的观点还是比较综合的。结合自身的优点在知识产权领域中聚焦一个细分领域,形成差异化经营,优势更大。
我在管理大成上海分所跟现在的兰迪的过程中,我面试了4000多位律师,发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在这么多的律师当中,至少有20%-30%的律师都告诉我,他精通知识产权。实际上,大成所和我眼下的兰迪所知识产权的队伍是最庞大的,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知识产权律师领域是一个过度竞争的行业、专业。那么,作为一个年轻律师,你选择了一个过度竞争的专业方向,那你就必须差异化经营。当你面对资深的老律师,面对其他的竞争对手,你怎么脱颖而出,你怎么快速成长?我认为,首先,你要从自己的身上找到竞争优势,比如:如果你有理工背景,那你可以聚焦在化工行业,或者医疗行业;如果你有文学背景、音乐娱乐背景、网络背景,那你很可能会聚焦互联网或者说音乐著作权的领域。就是说,知识产权整个领域还过于宽泛,如果你能聚焦某一个以技术背景为专业的领域,那很可能你的竞争优势更强。如果你的英文好,那更可以聚焦海外投资知识产权。目前,我们整个团队在做海外投资的过程中,海外投资知识产权的需求量非常大,一个手机行业,一个互联网行业,到海外投资,必然面临着商标、专利的战略以及申请,以及遇到知识产权保护包括你所选择的合规管理。我认为,如果你选择知识产权领域过于宽泛的情况下,你的成长道路将会比较漫长,没有竞争优势,最好能结合自身的优点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再聚焦一个细分领域,形成差异化经营,优势更大。作为年轻律师,如果想成为专业律师,首先要选择自己兴趣爱好的领域,因为兴趣爱好是最好的老师;其次,应该去努力发现蓝海,如果可以发现蓝海,你的投入成本会最低,发展的速度会最快;第三,一定要聚焦细分领域,越是在细分的领域中,你的竞争优势越会脱颖而出;第四,对于任何一个专业方面的选择,要有坐冷板凳的精神,要坚持、坚持再坚持,毕竟,成功的专业律师都在于坚持;最后,作为年轻律师,应尽量的融入团队,要有团队精神,如果能融入团队,你在奋斗的路上才不至于寂寞,才不至于半途而废,才能走得更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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