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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思邈——我就是医学界里的神话

 旧时斜阳 2020-05-02
孙思邈——我就是医学界里的神话

他的实际年纪在医学界一直是个神话,其年龄横跨西魏、北周、隋、唐四个朝代。

有人说他活了好几百岁。

《旧唐书·孙思邈传》说:“询之乡里,咸云数百人,话周、齐间事,历历如眼见,以此参之,不百岁人矣。“活120余岁。

而纪晓岚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考证,他生于隋文帝开皇元年辛丑(581年),卒于唐高宗永淳元年壬午(682年),享年101岁。

名人的效果是轰动的。

有了大才子纪晓岚参与,立即引起里考古界的兴趣。

各路人马纷纷参与考古,如果不是怕唐突古人,恨不得挖开地下取出他的DNA来做个鉴定。

但即便是如此,他到底了活了多少岁依旧是个谜。

留在史书的记载一连串让无数人惊讶的数字,分别是101、120、125、141、165岁。

单说这些数字还不足以惊艳历史。

作为医生,他的名著《千金要方》总结了唐代以前医学成就,开创妇、儿科的先例,为后代设立妇科、儿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不光如此,他超前的意识和过人的医学知识,更是前无古人的开创了关节科、糖尿病、麻风、脚气、夜盲、甲状腺肿,甚至现在流行的养生,针灸、老年痴呆都被他一一研究出来。

他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甚至不顾年事已高,研究药理。

最终成为医学界永不消失的神话。

你们猜的没错,他就是孙思邈,大唐最牛逼的医学天才。

公元541年,尽管这一年一直存疑,但史书这么记载,我们就这么看,我们的药王先生孙思邈出生了。

孙家是一个贫困农民家庭,多一个孩子多一张嘴,在要上税的年月,这就意味着吃的东西将会更少。

吃喝跟不上,营养就跟不上。

营养跟不上,身子就容易找茬。

小时候的孙思邈身体很不好,刚出生就在县医院住了一个月,三岁前,他的记忆基本上是三点一线。

医院、家、去医院的路上。

各种小孩子常见的病,他一个都没放过。

这种长年累月的折腾,不要说是穷人,就是富人也负担不起。

孙家很快就见了底。(幼遭风冷,屡造医门,汤药之资,罄尽家产。)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医院依旧是压在众人心头的一把刀,时时刻刻都能将剥得干干净净。

童年痛苦的记忆一直深刻在他心头。

随着岁月的流失,这种记忆非但没有消失,反而更加的深刻。

年少他的甚至意识到自己该做点什么,不为天下大众,就是为了自己也该做点什么。

做点什么好?

这显然不是一个孩子能想的人生哲学问题,但孙思邈很早就提上了日程表。

终于在一个漆黑的夜晚,疾病带给他苦楚,让他意识到自己该做什么——做个医生也不错。

医生要认药材,要开药方、还要研究。

在成为医生的前提是要读书。

于是从第二天早上起,他捧起了书本。

天才的解释是拥有一定的天赋(即天份:不是可以学到的东西),包括卓绝的创造力、想象力。

很显然,孙思邈就是这样的天才。

7岁的时候,就认识1000多字,每天还背诵上千字的文章,别人觉得艰涩的老庄哲学,他都读得津津有味,还能写出上千字的心得体会。

如果说读书他是天才,那么医学上,他就是通才。

任何医学杂志到了他手里都能看出对错,医学博士的论文,参考书目,他一清二楚。

才10岁,他就开始给街坊把脉看病了,而且做到了药到病。

这番神操作惹得西魏大臣独孤信忍不住发出:“圣童“。

对这样的赞扬,他并不放在心上,在他看来,一句“圣童“。远没有那些被他医治的病人一个微笑,一句赞扬来得让人心动。

每当黄昏,夕阳洒满江边的时候,他总喜欢搬过一张凳子坐在江边,看着被自己医好的病人一脸笑容的走在夕阳下。

偶尔看到他,忍不住喊一声:“孙医生”。

这三个字在他看来才是最高的嘉奖。

所有的辛苦,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

医生这条路,我没有选错。

北周静帝时,杨坚执掌朝政,召他任国子博士,这种天下人梦寐以求的offer,他拒绝了,他固执的认为人生应该专注一件事方有所成就。

为了加强业务能力,也为了表明的决心。

他隐居太白山中,在这里,他搭建了一间茅草屋,除了简单的种植外,他基本上什么都没带。

和坠落山洞的张无忌一样,在这座世外桃源一般的山沟里。

时间对他已经没有任何作用。

孙思邈——我就是医学界里的神话

他心无旁骛,每天清晨,当太白山第一缕阳光照在屋顶时,他就起床洗脸,喝完一杯蜂蜜水后,他就开始工作了。

他的工作内容很单调,在世人看来甚至有些枯燥。

可这些在他眼里却是人世间最美妙的东西。

他知道,每天多一点工作,多一点研究,多一点观察,多一点发现,他的业务能力就多一点进步。

人世间的病人就少一点痛苦。

这是最简单的反比法则,他很早就看明白了。

十余年的时间里,他日日如此,从不间断。

这种自我约束,自我突破的能力很快就取得了医学上的突破。

那些散落在民间流传的药方,以及《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神农本草经》、《素问》、《甲乙》、《黄帝针经》、《明堂流注》等古代医书被他研究得通透。除了熟读经典探究医理,他还利用久居山林的自然条件,钻研并整理记载了大量药物识别、采集、炮制、贮存等方面的丰富经验。

这种理论到实践,再由实践经验中提炼出新的医药学研究成果,让他的医学技术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地。

治病针药并用,效若桴鼓,很快就打破了医学上的各种记录。

唐高祖武德年间(公元618-626年),他成功地治愈过上吐下泻的重症。

唐太宗贞观初年(约公元627年),他治愈过几乎不治的虚痨病。

贞观九年(公元636年),他妙手回春,治愈了汉王的顽固性水肿病。

唐高宗永徽元年(公元650年),他用内服中药的方法治愈过顽症箭伤。

经他的手治了600余名麻风病人,治愈率达10%,这在1300年前来讲,已经是一个奇迹。

各种多方求治辗转数医而不效的疑难杂证,一经他诊治多可手到病除。

神医之名,不仅声噪山林,而且已经誉满京城。

当年的新闻早报将他的事迹作为头版头条加以报道。

任谁都知道大唐多了一个神医。

为此,唐太宗李世民特意召见孙思邈入京师长安,这是历史性的一面。

当时的李世民见他70多岁的人竟能容貌气色、身形步态皆如同少年一般,十分感叹,便道:“所以说,有道之人真是值得人尊敬呀!像羡门、广成子这样的人物原来世上竟是有的,怎么会是虚言呢?“

这种奇怪的现象,让李世民十分的羡慕。

他很想知道为何孙思邈能如此长寿。

面对皇帝,孙思邈表现很淡定,尽管李世民给出的条件很诱惑。

但孙思邈还是拒绝了,王者荣耀是不错,但终究比不上大唐的百姓。

他固执的认为,医生须以解除病人的苦楚为了己任,再没有比这个更值得奉献一生的事。

在医生的眼里,病人都是一样的,帝王也好,乞丐也罢。“皆如至尊“,华夷愚智,普通一等。“

他重新回到了乡间为民医病。

尽管他拒绝了李世民,但并没有拒绝病人。

贞观初年,长孙皇后生子,却遇到了难产,宫中的太医竟束手无策。

看着长孙皇后痛苦的表情,李世民心疼了,他知道能救自己的女人的只有孙思邈。

可这个人很难请。

他是皇帝不假,四海之内无人不服,可这个人是个例外。

他知道靠权势是请不来的,唯有情谊。

为此,他特意写了一份信让人送到了华原县,他在信中说:“皇后已病了多日,朕纵横天下从未求过人,今日朕求您了。”

对待病人,孙思邈从来不含糊,无论你贵为帝王还是沦为乞丐,只要是病人,他都来。

第二天,孙思邈进宫了。

对于这次诊断,各种说法有,有人说入宫的孙思邈取出一条红线,叫宫女把线系在皇后右手腕上,一端从竹帘拉出来,孙思邈捏着线的一端,在皇后房外开始 “引线诊脉”了。

没有多大工夫,孙思邈便诊完了皇后的脉。

过了半个小时,大唐多了一位皇子。

对于这样的神医有人建议将他留在皇宫里,有人建议杀掉……

看着孙思邈渐渐消失在大唐皇宫的背影,李世民摇了摇头:“民间比皇宫更需要他,这样的人又怎好留在皇宫里。”

世间有一种鸟儿是关不住的,这个道理李世民心知肚明。

我们很庆幸李世民有这个认知,否则历史也许多了一个笼中雀,少了一只飞翔的雄鹰。

可孙思邈越是高风亮节,大唐的皇帝就越是欣赏他,走了一个李世民,还有李世民他儿子。

唐高宗显庆四年(659年),118岁的孙思邈又被接到帝都,皇帝要拜他为谏议大夫。

一上来就是正五品的官职,而且整个大唐这样的官职只有四个人,足以看出皇帝的重视程度。

但孙思貌还是拒绝了,拒绝的理由很简单,人的精力有限,作为医生,应该更纯粹。

这官,我不能做。

可皇帝并没有答应,你做医生朕不管,可我们李家的脸面,你看着办。

碍于情面,孙思邈推荐了徒弟刘神威。

“我徒弟好学,年轻有为。要不,让他替我吧?”高宗二话没说,立即安排刘神威进了太医院。

为了让徒弟适应京城,他在一旁陪了些日子,等徒弟业务能力熟练后,他便思索着离开。

他知道,他的医术,他的研究不属于这座金碧辉煌的皇宫,而是更为广阔的田野。

那里有看不起病痛的百姓,有居无定所的流民,还有乞讨为生的乞丐。

他们正等着他的归去。

公元(674年)已经133岁的孙思貌向高宗恳求,准许自己返回家乡,尽管高宗万分不舍,但架不住老人诚恳期盼的眼神。

高宗答应了。

在赐他良驹等物,还有已故的鄱阳公主的宅邸居住后,就放他离去了。

孙思邈——我就是医学界里的神话

133岁的年纪,已经是个神话。

作为医生他很清楚,这个年纪该做点什么。

如果说一个医生生前是为了救死扶伤,那么死后就该经验与方法。

如今留下的方药本草部秩浩繁,仓卒间求检不易,唯有博采群经,删繁去复才是大道。

岁月赋予了我生命上的神话也许就是为了让我做好医学界的神话。

为了全身心的做好这件大事,他将自己隐居于故里京兆华原(今陕西省铜

川市耀州区)五台山(药王山),这里与世隔绝,最适合他写书。

每天黎明即起,到树林里散散步。走一会儿,找一个平坡,练一会儿气功,打一会儿拳术。看太阳已经出山,而且满天都是彩霞了,他才慢慢走回家里。

一番洗漱之后,吃一个馒头,喝一碗小米粥,便开始一天的工作。他把常用的材料放在手边,写作时先打腹稿,心中有数再动手写。

任何事都需要固定的节奏和仪式。

医学也不例外。

这一写就是就是好几年。

看着厚厚的书本,数百万字的著作,他松了一口气,该留下的都留下了,该做的都做了。

人生已经再无遗憾了。

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他就着灰暗的灯光在有些泛黄的书卷扉页上写下了四个永载历史的大字——《千金要方》。

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

生命的价值贵于千金,而一个处方能救人于危殆,价值更当胜于此。

作为医生,这就是最好的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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