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笔者认为,用好查询银行账户是纪委监委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收集证据、固定证据的重要途径。而要完成好此项工作,则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具备足够的逻辑推理、数据分析、关联联想等能力,只要这样才有可能从成千上万条账户信息中查找疑点,筛选出“蛛丝马迹”助力案件办理取实效。 本文主要从银行账户的初步筛选、数据分析、关联分析等方面简要介绍如何发现银行账户中的“蛛丝马迹”,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在立案审查调查期间,参与办案的工作人员会根据案件线索进行分析研判,确定需要调取的银行账户资料,并对其进行详细分析,以验证办案人员已知的某些案件线索的真实性。那么如何确定需要调取的银行账户呢? 1.关注近亲属银行账户。作为与被调查人最亲近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人员,往往与被调查人交流最为频繁,通过分析银行往来流水确定家庭成员间是否存在大额资金流动、异常资金流向或其他情况,重点关注被调查人任职期间与家庭成员之间的资金流动; 2.关注被调查人交情甚密人员的银行账户。通过外围了解获得被调查人的活动圈子,结合从公安部门调取的相关出行记录中显示与被调查人同乘机、同乘高铁等次数最多的几人,并重点分析其与被调查人的关系,调取银行往来流水后以确定是否存在不正当的经济往来; 3.关注被调查人远亲的银行账户。被调查人为了掩饰自己收受贿赂事实,可能利用远亲的身份信息私开银行账户、证券账户,这就要结合公安户政信息系统查询出相关人员信息,并构建家庭关系架构图,以确定可疑对象调取银行账户; 4.关注有经济往来的人员银行流水。借助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的数据支撑,以被调查人为基准点,将与之或其家人等交易频繁且资金量大的账户所有者作为重点,调取其名下所有银行原始开户信息、银行往来流水等。 在我们调取的银行账户中,并不是所有银行账户都会对我们办案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这就需要办案人员根据被调查人的身份信息、家庭住址、工作单位、人际交往圈等信息精准分析,从众多银行账户中选取筛选出可疑账户并作为重点作一分析。 1.关注有可疑大额资金银行账户。纵观银行账户流水记录,如果日常消费金额都较小(5000元以下),某天突然有笔大额资金入账,这就要求办案人员以职业敏锐度去审视,将本账户作为重要账户作以分析,通过查询原始凭证、关注对手信息及摘要等详细分析此笔流水是否是被调查人受贿所得。 2.关注有家庭开支银行账户。通过浏览银行账户流水,若发现摘要显示有水电费、物业费、暖气费、购房款等信息时,分析本账户所有者与被调查人关系,通过查询水电费票据、购房合同、付款信息等确认该房产是否为被调查人所有。 3.关注频繁现存或现取银行账户。纵览银行流水明细记录,若发现银行流水中存在“前存后取”,且每次取款金额小于5万元(5万元以上柜台取现需提供身份证)或者通过ATM机连续取款,直至取完所存入款项。这就要求办案人员重点查询银行流水中大额、有代表性的流水原始凭证,通过原始单据中的签名作以前后对比,以确认本账户是否为被调查人受贿资金账户。 4.关注开户行在被调查人家庭住址、工作单位附近的银行账户。从方便被调查人到银行开户、存取款考虑,以其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地址为基准点,成分散状重点查看某些以利益相关者或重要亲属的名义开办的银行账户,从这块分析是否存在以其他人的名义办理银行卡而向被调查人直接行贿的问题线索。 5.关注存入账户金额仅有一次,且账户余额被陆续消费或取款的银行账户。通过查看银行账户详细流水,结合被调查人的生活、消费习惯等情况,调取相关交易原始凭证或影像资料,确定是否是由其本人或家人消费或取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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