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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GAY骗婚生子,就得这样弄死他!

 你在我在观自在 2020-05-04
 案例一:

男 32岁 一家合资企业部门经理 

我和我男朋友是我出国留学那年在雅思班认识的,当时因为是封闭式教学,学生又少,碰到一个和自己去一个学校的很难。

后来,因为要从北京转机,我俩就提前一天去北京机场附近,想着反正是一个学校,搭伴走,但是当晚,我俩都喝多了,也不记得发生什么,第二天起来,酒店像一夜情现场,俩人都挺尴尬的。

后来,到了国外以后,我们为了省房租,又做了合租室友,我们俩其实都是同,但是当时在国内,不确定对方是不是,在国外合租时,对彼此更了解以后,决定在一起的。

回国发展是我们共同的选择,但是回国就要面临结婚生子的问题,我们两家都是极为传统的家庭,不可能同意我们这样的关系,于是我们在回国前,就联系了一对LES,达成了形婚的合作。

算起来,今年是第4个年头,去年,出了一些问题。

我男朋友和他的形婚对象有了1次肉体关系,被我的形婚对象发现,在交流下,男朋友说:”回父母家,喝了酒,又处在一个房间,彼此都多了,和我们当年一样,只有那一次,我们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出轨。“

说实话,我理解酒后乱性,而且,我男朋友也不是那种喜欢女性的人,但是最近,我发现他,确实会很在意他形婚对象的想法,这一点让我很不舒服。

我想问一下,这种状况,算出轨么?

 案例二:

女 26岁  事业单位科员

我和女朋友恋爱3年,我目前单身,她和一个相亲认识的男孩结婚。

我俩因为在一个城市,她老公经常出差,所以我经常以闺蜜的身份住在她家里。她老公结婚以前不知道我们的关系,也不知道我女朋友是同性恋。

最近几个月,因为都宅在家里,我女朋友老公发现了我俩的聊天记录还有一些亲密视频和合照,我女朋友也坦白了自己是同性恋。

男方拍下了我们的视频,说要传到亲友群中,让所有亲戚朋友知道,我女朋友是什么样的人。

要起诉离婚,让我女朋友作为过错方,净身出户。

我想知道,我女朋友这样的行为,构成了”形婚骗婚“么?

  案例三:

男 37岁 互联网公司产品经理

我家和老婆家是世交,她长相一般,但是没什么脾气,家务做的也好。

我们有一对双胞胎,是蜜月宝宝。

那之后,我们几乎没有什么夫妻生活,我总是以忙碌作为借口,也和她说,如果她寂寞难耐,可以出轨。

其实真实原因是,我是一名同性恋,只有炮友,没有固定的男朋友。

但是最近,她发现我夫的电脑里有浏览同性恋网站的记录,而且在网盘中,发现了我和不同炮友的性爱视频。

我和她承认,我对她一直以来都是没有性趣的,很庆幸蜜月旅行就有了宝宝,这样我少了很多家里的催促声音。

但是,我没有说,其实我家里人早就知道我的性取向,所以以世交聚餐的方式,安排我和她认识来掩饰我的性取向。

她想和我离婚。
 
女 34岁 案例三中的老婆  全职主妇

和他结婚前我是一名小学老师,有了孩子以后,我就辞职在家做全职妈妈了。

我想,他已经和你们说了他是同性恋,而且骗婚。

我想离婚,并且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倒是不用他净身出户,但是我没有工作,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他家里对双胞胎的抚养权也是不可能放手,你说我要怎么做,才能争到抚养权和赔偿金?

 吴律有话说:

根据目前统计数据来看,Gay和Les的比例在62:38.,形婚里,Gay几乎是Les的2倍。,形婚你年龄主要在30岁—40岁,Gay要孩子的比例在76%,而Les近70%不会选择要孩子。

下面,我们针对案例一来回复一下,酒只是一种做坏事的催化剂,这种情况已经算出轨,我们能确定的是,他和形婚对象肉体出轨,但是至于精神,这个有待观察。这种现象,在形婚家庭中,是很容易存在的。

之前听说一个例子,有一个男同,在被家里逼着相亲结婚后,慢慢发现了自己妻子身上的闪光点,爱上妻子以后,也可以和妻子进行正常的夫妻生活,并在没有和任何男性产生情感。

针对案例二、三,我们来探讨一下”骗婚“以及”形婚离婚“的问题:

我们接受过多起类似的咨询,那些女客户的经历往往和我这位女同学出奇一致:

男方同性恋,家里有钱(甚至是官二代或者富二代);女方老实人,家境一般。如此,将来女方发现了,也难以掀起风浪!

然后男方用一桩婚姻(婚后一般会有子女)来掩盖同性恋这个事实。

但在婚内,男方基本上不会购置大额财产。
女方习惯了家庭主妇,缺乏工作技能;
男方牢牢掌控财权,女方靠男方施舍过日子。

一旦女方发现男方同性恋,提出离婚时,却往往遭到男方强势回击。

你想离婚?可以。但别指望能分到多少财产!
想要孩子?没门!
想要青春损失费?没门!
离还是不离,这是一个难题!

那,遭遇同性恋婚姻,该如何抉择?
这种离婚战争,是否有赢的机会?

01.遭遇同性恋婚姻,走诉讼还是和谈?

兵者不祥,战者无荣光。能和谈,勿开战。

这用在离婚上,同样适用。

但现实却是,在离婚中,双方往往因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等问题谈不拢,和谈不成,就容易对簿公堂。

我们不妨用我所创的“四维度”思维模型来分析,对于同性恋婚姻,如何做出科学抉择?

对于同性恋婚姻,可要注意了哦,如果你想走诉讼离婚这条路,也许你啥都分不到!

申请法院撤销婚姻?没戏。

因为依据《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法院只可能会在因受胁迫而结婚这种婚姻中支持你撤销婚姻的请求。

主张损害赔偿?没戏。

因为依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法院只可能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4种情形下支持你的损害赔偿请求。

尤其是同居,法律规定必须跟异性生活,才算同居!

夫妻共同财产总能分一半吧?可能又没戏!

人家一开始就是骗局,哪可能在购置大额财产呢?

而且他们几乎都会把财产“处置”的干干净净,让你找不到任何线索。你想诉讼离婚,可以,但你可能相当于净身出户了。

我不要钱,要孩子总可以吧?

我只能坦白告诉你,想通过诉讼抢孩子,最好别做梦了。

同性恋婚姻中,男方往往都是财大气粗,占据强势地位,你如何拼得赢?

所以,遇到同性恋婚姻,除非你占据强势地位,否则就别诉讼。只有谈判!

02.谈判——你有什么筹码?

谈判,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所以你必须清楚男方是怎么想的。

【双方对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的期待】

如果双方势均力敌,那你可能不会吃亏。

然而,同性恋婚姻中,男方往往都是精心布局才娶你进门,从而掩盖他同性恋的事实。

正是因为你老实,所以他们才专挑你欺负。

空壳婚姻,你奉献了青春,还给他们家生子,留了后。

好不容易得到的子孙,他父母怎么会放弃?

财权又在父母手中,他只能听父母的,跟你一挣到底!

因此,孩子既可以是你的底线,也可以是你的筹码——一个可以换钱的筹码。

想要孩子可以,拿钱来!

【感情因素】

愧疚心理,是最能使人让步的情感因素。

但,在这类同妻案中,难以出现。一开始就是精心设计的,怎么会有愧疚感。

他可能有点害怕,但因为你善良、老实,他觉得不会闹什么事情来。

他也不急于离婚,甚至不愿意离婚。他可以拖着你!

他家有钱优势,耗得起!

而你,愤怒,不甘,急于离婚,害怕失去小孩……

这样的情感因素下,你处处被动。

【案外因素】

对于同性恋婚姻,案外因素最为重要,如果你了解这一点,你就会坚定不移的选择谈判这条路。

谈判需要筹码,而你,其实已经牢牢掌控了男方致命的弱点!

这就是:男方害怕外人得知其同性恋这个事实。

那如果对方不在乎呢?

不可能!否则他何必通过婚姻来掩饰?

所以,这个才是你最有用的筹码。

因此,在摊牌之前,必须拿到能证明他同性恋的证据链条。

为了避免敲诈勒索的嫌疑,必须有两个角色的介入,女人负责竭嘶底里:写信发材料给他小学同学、中学同学、大学同学,写给他的村委会,写给他的单位同事,写给他的父母的亲朋好友,写给他的亲朋好友。

记住,是只说不做!

男方说给你多少钱,你都说不要。

男方让你起诉讼,你说不要。

男方问你要什么?你说,只要一口气,让大家都看清你恶心的嘴脸。

男方可能会说,你这是诽谤!
你说,不好意思,我有充分的证据。

男方说,你这是揭露隐私。
你说,对我就是揭露隐私。你告我啊!看能赔几个钱!

男方说,你敲诈勒索!
你说,我不要你一分钱!敲诈啥?

男方说,要报警。
你说,你就试试看。看派出所管不管家庭纠纷。

此时,另外一个中间人就要介入了(最好是律师),只负责谈钱,并表示愿意负责劝解女方,但不能说恐吓的话。

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

这种谈法最有效,屡试不爽。

03 如何避免GAY骗婚?

其实,GAY是很难骗到性稍微开放一点的女性的。光是婚前频繁的性需求都满足不了,很容易就露馅了。

他们一般物色那些十分保守的女孩子,美名其曰“纯洁的恋爱”,拒绝婚前性行为。此时,这些女孩子就很难通过婚前性生活来辨别。

等到结婚之后,精心准备排卵期的性生活,一两次可能就够了。

当女孩子怀孕后,他又以怀孕期间不便房事为由,继续掩盖性取向。

孩子出生后,女方一般疲于照顾孩子,无性的婚姻就变得正常化了。

因此,婚前安全的性生活就变得必要了。

况且,即使不是为了防GAY骗婚,你也得婚前验货吧?

结婚后才发现有天生缺陷,需要回工厂返修,退货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此外,GAY骗婚一般精心准备隔离婚前财产,不打算购置共同财产,不给彩礼,不投入任何金钱。因为,他不知道能瞒到什么时候,早就对离婚有充分的准备。

最后,婚前同居可以让你发现更多的问题。毕竟结婚后是要生活在一起的,提早生活一起,做足避孕措施,能让你发现对方的不足,让你评估是否适合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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