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的时候,约几个朋友去茶楼品茶聊天。 其中一位朋友可能是关注我的公众号了,看过我在生日那天发表的人生感悟小文,对我喜欢读书的情节印象深刻。 他问我:作为成人,时间有限,又想读书,都读哪类书好呢? 这个问题我以前真还认真地思考过,所以不假思索地向他表达了我的观点。 第一,你得多读一点专业类的书籍。 干什么就得研究什么,不研究不专业。 只有把你的专业搞精搞深搞透了,你才有可能干好工作。 人生在世,首要的是得有自己的一技之长。 这一技之长就是我们的立身之本。 我在《生活中的投资学》中反复强调一个观点:除非生于大富大贵之家,或天赋异禀,绝大多数普通人只能靠工作来积攒人生的第一桶金。 有时候因缘巧合,我们从事的工作可能并不是自己特别喜欢的,甚至还是讨厌的,但在自己没有找到更好的出路前,最好还是耐心地研究一下工作。 说不定你就喜欢了呢? 工作是有价值的,干得越好价值越大。 所以对成人而言,围绕自己的工作,多读一点专业类书籍,是必须的。 第二,你得多读一点法律类的书籍。 世界越来越文明。文明的世界首先是法制的世界。 在这个社会上行走,道德足以让你不去故意伤害别人,但还无法阻止你无意识地去伤害别人,更无法阻止别人无意或蓄意来伤害你。 这句话的意思是:光有道德是远远不够在文明世界生存的。 与法律相比,道德是一个比较粗线条的东西。有时候你出于道德、好心去做一些事,可能也会在无意间陷入违法的泥坑。 比如我们就常常以关心他人为借口而行侵犯他人隐私的事儿。 出发点是好的,但行为结果却违法了。 所谓好心办了坏事。 不守法往往是不懂法的自然恶果。 所以多读一点法律类的书籍,多懂一些法还是非常必要的。 法律能让你知道人生路上,哪些是坑,哪些是道儿,哪些坑哪些道得绕着走,或者万一不幸落入坑里着了道儿应该怎样自救。 这一点,我很遗憾。 小时候上学,我记得还有法制教育课,虽然课时少些,但毕竟还有。但现在很多大学生毕业了,还完全法盲一个。 对法制精神的缺失,是一个社会的大漏洞。 面对这个大漏洞,懂法悉法的精英必然受益。 生活中、工作中,我碰到的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所以说得下里巴人一点,哪怕是为了钻社会的漏洞,你也应该多读一点法律类的书籍,多懂一点中国本土的法律。 第三,你得多读一点财经类的书籍。 什么是通货膨胀? 为什么你存在银行里的钱越不越不值钱了? 为什么国家又下降或又上升定存利率了? 升息或降息对你的生活都有哪些影响? 这些问题,以前在你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并且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时代,可能无关紧要。 但当你成家立业、手有余钱之后,你就必须得懂一点了。 让你懂一点,并不是让你成为经济学家、理财专家,但至少在方向上你得有一点靠谱的思想。 十几年前我开始理财投资,从那时开始,我越来越意识到国人在这方面知识的匮乏。 以前习惯于把钱存银行。 越存越贬值之后,开始习惯放高利贷。 放高利贷也玩不下去之后,再热衷于P2P。 说句实话,前两年未经规范的P2P就是过往理财模式的二合一版:存银行+放高利贷。 P2P一地鸡毛后,大家又热衷于比特币…… 股市在中国开了已经快三十年了,整体上还是热衷于炒的思维,对牛市的定义还是鸡犬升天,还是认为股市的收益来源是成功地摸到别人的口袋。 之所以这样,显然还是国人在投资学和经济学方面没有开化的原因。 实际上经济知识、投资知识并不深奥。 只要找准了正确的方向,它就是一条康庄大道。 除非我们再回到看天吃饭的农业时代,否则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社会生活,逼迫着你必须懂一点相关的知识。 否则穷死都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以前受压迫受剥削,你可能还能找得到控诉的对象,以后受压迫受剥削,你可能都找不到控诉的对象了。 这一点绝非危言耸听,若不懂一点现代经济学投资学,你可能不知不觉的,就会落入这一泥坑中。 第四,上边三点都做到了,你可以再多读一点文艺类的书籍。 人生在世,首要的是生存,是赚钱,是防狼骗,但人生显然不能全部是生存,只会赚钱,时时想着防狼骗。 在确保可以生存,有了闲钱,并且可以安心顺坦地在这个世上行走之后,你还得有一点文艺范儿。 这一点,关乎喜好,关乎精神,关乎人生质量。 所谓“有余力则学文”。 在吃饱喝足之后,要努力做个有情有趣的人。 就像房子盖好了,你得装修一下才能住得舒坦。 讲完这四点之后,根据朋友的分析和讨论,我又加了两点补充。 第一,上述四点的顺序,我是经过认真思考、慎重选择后刻意确定的,最好不要打乱。先找到立身之本,解决生存问题,然后学法知法,避免无妄之灾,再借助投资放大器,让自己的生存的压力变得更小一些,最后,有点爱好,让自己变得有意思一些,人生优雅从容一些。 第二,人生宝贵,时间有限,将有限的精力投入到尽量少的关注点上去,支撑人生喷薄的力量才可能更集中更强大。所以如果你能把上项四项中的后三项的最少一项与第一项有机融合、重合,那么你就会节省很多的时间和精力,用最少的时间最少的力量做出最大的成绩。 上述观点,我不知道您能读懂、能接受吗,反正我朋友接受了。 听完我的长篇大论之后,他偷偷地跑楼下把茶点钱结了。 实际上呢,那次是我约请朋友们去喝的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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