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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注册制的2年5000万该怎么理解?

 鹏鸣 2020-05-06


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同日,中国证监会就《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草案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深交所也同步发布了《关于就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至此,在上交所科创板之后,深交所创业板的注册制改革也拉开帷幕。

01
创业板注册制的门槛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对创业板的定位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对于发行条件则仅从持续经营时间、会计基础及内部控制、业务完整性和合法合规性方面做出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二条规定了除红筹企业和表决权差异的企业外在创业板上市的三项标准。此三项标准与科创板相对应的上市标准对比情况如下: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创业板的第一项上市标准与科创板的第一项标准极为相似,但是少了市值要求。如此一来,“连续两年盈利且累计净利润达到5000万元”,平均下来就是,上市前两年,每年净利润达到2500万元即可在创业板上市,这样极具诱惑力的条件让很多企业家雀跃不已,跃跃欲试。但是,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上市条件真的会降到如此之低吗?

02
创业板的硬指标:业绩条件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尚未开板,但是,实施注册制审核的科创板为我们提供了经验。我们可以参照科创板对业绩条件的要求,以及申报科创板企业的实际业绩情况,来看看交易所在实际审核过程中对硬性业绩条件的把握,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的实际审核要求提供一些思路。

(一)科创板整体情况

截至2020年4月29日光云科技(688365.SH)上市,科创板上市企业一共达到100家,其中选择标准一的企业有87家,从数量上看占了绝大多数。由于上述选择标准一的87家企业均是2019年向上交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因此从时间上看,其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合计超过5000万元应当是2017年和2018年的净利润为正且合计超过5000万元。同时,由于深交所标准一中无市值要求,同时市值的考虑因素较多,在财务指标中无直接体现,因此暂不考虑上交所科创板审核中对于市值的把握因素。此外,上交所的第一套标准中包含两个并列的上市条件,在本次数据筛选过程中,优先采用两年均盈利且合计超过5000万的指标,若不满足此项标准,则再用最近一年盈利且营业收入超1亿元的指标。

上述87家企业中,不满足2017年、2018年净利润为正且合计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有6家,但是其均符合2018年净利润为正且当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标准,由于其不是我们讨论的对象,将其剔除后剩余81家企业采用了两年净利润为正且合计超过5000万元的利润指标。

(二)审核结果情况

按照近两年净利润合计处于5000至7000万元之间、7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1亿至2亿元之间以及2亿元以上的标准,将上述81家企业分为四组,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组,连续两年利润为正且之和介于5000万至7000万之间的企业有6家。虽然其在绝对数值上超过了5000万,但是超过的并不多,可以说是 “刚刚达到及格线”。仅就此项标准来讲,其风险较高,平均超过及格线仅1300万元。若经济形势出现不利影响,则很可能出现不及格的现象。但是,这些企业通常也满足最近一年盈利且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标准。因而综合来看,这6家企业满足标准应该是十拿九稳的。

从第二组到第四组,由于其超过及格线的金额很多,可以说是妥妥的满足上市标准,这些企业占到采用第一条标准企业总数的92.59%。这里要特别提一下第四组,即连续两年净利润合计超过2亿元的优等生,这样的企业有21家,占采用第一条标准的比例为25.93%,其中传音控股超过上市标准的24倍还多。

综合上述数据来看,虽然科创板规定的标准为连续两年盈利且金额合计超过5000万即可,但是其中92.59%的企业连续两年盈利的金额超过7000万元,达到标准的1.4倍以上。上述81家企业中仅有两家企业刚刚超过及格线几百万元,可以说是压线申报,但这应该是属于特殊情形,不可盲目效仿。

03
创业板的软约束:行业要求

对比科创板,创业板对上市公司的行业要求为,“创业板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仅从文字表述上看,无法将科创板和创业板显著区分开来。

但是,创业板主要服务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若是传统产业,则需要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因此,在上述硬性业绩指标要求之外,创业板注册制对于企业行业的选择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若仅仅是传统行业,与创新创业没有显著联系和有机结合的话,在创业板上市还是难度很大。

04
对创业板注册制的理解

创业板实施注册制改革,变的是审核方式、审核思路和审核主体,审核标准也略有调整,但是对于企业自身的硬件、软件要求,对于我国产业政策的倾向还是一致的。在硬件方面,申报企业不应仅仅盯着2年5000万的标准,而应当对自己提高要求,争取从及格提升到优秀;在行业软约束方面,申报企业需要明确自身的行业定位以及与创新创业的联系,若是传统产业,则需要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相结合。唯有如此,企业上市之路方可顺利。若仅仅盯着2年5000万的指标看,则容易迷失方向,贻误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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