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崇庆(1484年――1565年)字德征,号端溪,明代开州老王庄村(今河南濮阳县老王庄村)人。明朝中期正德、嘉靖年间名臣,开州乡贤。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年)进士。历任户部主事、寿康驿丞、沁州通判、登州同知、四川布政使、礼部尚书等职。著有《五经心义》、《山海经释义》、《元城语录解》、《端溪先生文集》等著述(均已失传)。主持编撰的《开州志》(即《嘉靖开州志》)是濮阳区域内最早的一部内容齐全、言简意赅、体例完备的州县志。王崇庆为官清廉耿直,且尊父敬母,是当时尽人皆知的忠孝名臣。 (王崇庆幼年丧父,知情达理、治家有方的母亲矢志不嫁,很得族人、邻里敬重。王崇庆聪慧好学,不负众望,)于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年)考中进士,不久就被授予户部主事,可向皇帝直接奏本言事。明武宗正德五年(1510年),刘谨因事发被逮捕下狱,皇上令朝臣议罪,朝臣多观望不言。为人耿直的王崇庆挺身而出,上疏直斥刘谨害政误国种种不法情事,请求立将刘谨明正典刑;同时劝武宗罪己思进,以国事为重,亲君子,远小人。正德皇帝羞怒交加,以目无君主的名义将王崇庆降两级贬为寿康驿丞。不久刘谨被武宗以谋反罪凌迟处死,王崇庆也被明武宗越三级晋为沁州通判,接着又转任登州同知,再升户部郎中,俨然朝廷阁员了。 1521年,年仅31岁的明武宗正德皇帝因纵欲无度而暴亡。第二年(1522年),明世宗嘉靖皇帝即位,王崇庆再次上书,针对当时朝政弊端提出13条新主张,赢得了君王的赏识。先后任江西按察使佥事、山西布政使参议、河南副使等职。嘉靖十四年(1535年),王崇庆母亲去世,他为母守孝三年,孝行、德行誉满乡里,被朝廷晋升为四川布政使,后因平定四川少数民族白草番叛乱而被升为礼部侍郎,接着又转任吏部尚书。 王崇庆为国事尽心竭力,且持之有恒。不管何人,只有做了有损国家体统之事,王崇庆总是视而怒斥、闻而抨击,竭尽全力捍卫国家的体统。传说嘉靖时有一宫娘与一太监在皇帝一行宫内行苟且之事,有人报给王崇庆,王崇庆命将宫门落锁搜查,结果将太监从老皇帝影像后拉了出来。 王崇庆还十分孝敬老母,孝心感人。凡王崇庆在家,不论公务多么繁忙,每天都坚持到母亲堂前请安,问寒问暖。母亲每次外出、回归,王崇庆跪送跪迎。母亲偶染疾病,王崇庆亲自抓药煎煮,跪着端茶送饭。 明世宗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一代忠孝名臣王崇庆病逝,享年8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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