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二级巡视员翟千德回复相关问题 翟千德表示,根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七十条:违反规定在建成区的居民区内饲养家禽、家畜、鸽子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没收。” 同时《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鸽子种类有明确的分类要求。“第四十条禁止在城区内饲养鸡、鸭、鹅、猪、羊、兔、驴、马、牛、骡、食用鸽以及其他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禽畜。饲养信鸽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具备相应条件,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饲养信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拆除鸽舍。” 翟千德表示,我市建成区内明确禁止饲养食用鸽,饲养信鸽要符合国家体育主管部门、信鸽协会和我市体育部门、市信鸽协会关于信鸽活动管理的有关规定。 翟千德表示,对于市民反映的相关问题,会由属地执法部门与体育部门、信鸽协会建立联动机制,协同进行整治。 执法人员和信鸽协会工作人员共同赴现场核实调查:信鸽协会工作人员首先对相对人是否具备饲养信鸽资质进行核准,如无相关饲养信鸽证件,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查处。如其具备饲养信鸽证件,再对鸽舍进行勘测认定,经认定为违规的鸽舍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整改的,依据有关规定注销其饲养资质,并交由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在接下来的节目里 市民政局、市公安局 相关负责人 将走进津云中央厨房 与主持人、群众代表交流 与听众网友、媒体记者互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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