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通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财险”)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通报显示,2019年5月以来,中华财险保证保险投诉集中爆发。次日,上海银保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中华财险上海分公司信用保证保险新业务被暂停两年。 通报显示,中华财险上海分公司在承保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中,存在以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该等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基本权利,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未在收到消费者理赔申请后告知消费者理赔程序和所需材料,也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作出是否赔偿的核定,违反了《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二是与不符合互联网金融相关规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违反了《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三是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中华财险向监管部门报送的信用贷款保证保险条款的被保险人为“(一)经银行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二)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但其承保的信用贷款保证保险的被保险人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个人出借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 (郑舒倩 整理) 1、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关于浦发银行、中华财险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的通报”,http://www./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898259&itemId=925&generaltype=0 2、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保监保罚决字〔2020〕3号)”,http://www./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898809&itemId=4114&generaltype=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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