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避税方案及节税效果比较
案例1、利润转移模式
假设为一般纳税人(下称A公司),年收入为2000万元,费用支出在1000万,利润为1000万元,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下称B企业),将A公司的利润中的500万元转入B企业,具体节税效果比较如下: A公司 | B企业 | 增值税:因为是公司利润不再涉及增值税 | 增值税:500/1.03*0.03=14.56 | 企业所得税:500*25%=125万元 | 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分红):(500-125)*20%=75万元 | 个人所得税:500/1.03*10%*35%-1.475=15.51 | 合计:125+75=200万元 | 合计为:30.07万元 |
分析:不管B企业为小规模或者一般纳税人,其所承担的增值税税额A公司都可以用来抵扣,等于是A公司应该承担的增值税部分的转移到了B企业,所以B企业实际担负的税额只有个税的15.51,那么算下来的税负15.51/500万=3.1%,B企业相对于A公司节约税款为:200-15.51=184.49万元,节税比例高达:184.49/200=92.25%。
案例2、业务转移模式
假设为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下称C公司),可计算的各项运行成本和费用在200万,利润300万。现在成立XX事务所(下称D企业),并把相同的业务通过D企业来操作,下面来比较两种方式的节税效果:
C公司 | D企业 | 增值税:500/1.03%0.03%=14.56万元 | 增值税:500/1.03%0.03%=14.56万元 | 企业所得税:300*25%=75万元 | 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分红):(300-75)*20%=45万元 | 个人所得税:500/1.03*10%*35%-1.475=15.51万元 | 税款合计:14.56+75+45=134.56万元 | 税款合计:14.56+15.51=30.07万元 |
分析:通过计算得知D企业的综合税率为:30.07/500=6.01,而C公司的税负则高达:134.56/500=26.91%,D企业相对于C公司节约税款为:134.56-30.07=104.49万元。节税比例高达:104.49/134.56=77.65%
案例3、工资代发模式(适用于业绩提成,奖金,佣金等结算)
小王(下称E个人)为某公司的高管,月收入为5万元,年收入则为60万。现在成立XX商务咨询中心(下称F企业),将上述E个人的收入直接转入F企业,通过两种方式我们来比较节税效果:
E个人 | F企业 | 增值税:无 | 增值税:60/1.03*0.03=1.75万元 | 企业所得税:无 | 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 个税:【(5-0.35)*30%-0.2755】*12=13.44万元 | 个税:60/1.03*10%*20%-0.375=0.79万元 | 合计:13.44万元 | 合计:1.75+0.79=2.54万元 |
分析:通过以上计算所得可知:F企业的综合税负为:2.54/60=4.23%,而E个人税负则高达:13.44/60=22.4%;F企业相对于E个人节约税款为:13.44-2.54=10.9万元,节税比例高达:10.9/13.44=81.10%。
备注:不涉及社保及公积金,收入越高,节税效果越明显。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有哪些
1、XX商务咨询事务所、XX建筑设计事务所、XX营销策划中心(适用于专业服务场景,如:商务咨询,品牌管理,营销策划,建筑设计等)
2、XX影视工作室、XX网络工作室、XX翻译工作室(适合于专业领域场景:如影视、网络、翻译、直播平台等) 等等…
备注:适用于服务业或者行业利润率较高的且没有成本票的企业,包含企业主、高管、股东、自由职业者、高净值人群、O2O分享经济平台及服务者。
五、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所需材料: 1、投资人的身份证
2、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及投资额
3、投资人的联系电话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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