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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税】向自然人借款需要交印花税?

 爱问财税 2020-05-07

        印花税,作为一个古老的税种,发源地荷兰,因在缴税时需在凭证上用刻花滚筒推出"印花"戳记——以示完税,从而实施的一种以“商事产权凭证”为征收对象的印花税,故为"印花税"。【更多文章请关注GZH:爱问财税】

       在我国,并非所有的文本都需要缴纳印花税,目前采取【正列举】的方式进行贴花交税,对于暂行条例中没有列举出来的其他凭证文本,无需缴纳印花税。

     【法规引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本)》(1988年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发布,后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1、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3、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

1、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分析结论】

       根据印花税相关政策规定,非金融企业与自然人个人之间、非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之间、银行同业之间进行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均不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借款合同的征收范围,均不涉及缴纳印花税的问题。

【引申知识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1、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还有一点,企业与个人签订了合法有效真实的借款合同,在支付个人利息时,应当取得个人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贷款服务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企业可要求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个人所得税: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借款利息属于债权性利息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取得利息的个人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可能面临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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