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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投河自尽,为什么要在跳河之前,把鞋子脱下来放在一边?

 尚宫女史 2020-05-10

冯梦龙在《警世恒言》中讲了一个《苏知县罗衫再合》的故事,说是北直隶有一个名叫苏云的学子金榜题名,被任命为浙江金华府兰溪县大尹,摇身一变成了苏知县。苏知县带着怀着孕的妻子郑氏去兰溪县任职,但他们在乘船的时候发生了意外。

先是刚开始乘的船漏了水,接着他们误入私商徐能的船。徐能惯会谋财害命,苏知县被徐能绑起来仍进了水中,他的财物和妻子郑氏都被徐能弄回了家中。徐能让管家的朱婆劝说并看住郑氏,想让郑氏做妾。结果晚上的时候,徐能的弟弟徐用将哥哥灌醉,然后将郑氏放出,朱婆情愿和郑氏一起逃跑。

只不过朱婆有气疾的毛病,实在跑不动了,就停下来让郑氏自己跑,然后文中写道:

朱婆道:“奶奶尊便,老身不误你的事。”郑夫人才回得身,朱婆叹口气想道:“没处安身,索性做个干净好人。”望着路旁有口义井,将一双旧鞋脱下,投井而死。郑夫人眼中流泪,只得前行。

也就说是为了不连累郑氏,朱婆投井自杀了。这里有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即朱婆在投井之前将自己脚上穿的旧鞋脱了下来,放在一边,然后才去投井。

实际上不管是投井还是跳河,古代人在选择这种方式自杀的时候,通常都会将自己脚上的鞋子脱下来,放在一边,然后才会去自杀。那么,他们为什么在跳河之前要脱鞋子呢?

其一就是为了告诉别人,自己是自杀而不是他杀。古代自杀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大体上来说主要有四种,即上吊、喝毒药、拔剑自刎和跳河(包括投井),这四种是非常广泛的自杀方式。而前三种,基本都能通过各种手段发现他们是自杀的,但是从井里或者河中发现了一个尸体,就很难判断这个人是自杀还是他杀的了?

要知道河中或者井中发现尸体,通常有三种情况,其一就是谋杀,其二是自杀,还有一种就可能是发生了意外。而井边或者河边的鞋子就能告诉别人,这个人是自杀的,是这个人脱下鞋子后才去跳的河。这双鞋子能直观的告诉世人,这个人属于自杀,不需要出动官府的力量来调查死因,也不用将谁谁谁列外谋杀嫌疑人,简单来说就是告诉别人,自己自杀了,并且不给别人找麻烦。

其二就是告诉别人,自己是在这个井中或者这条河中自杀的,便于尸体被发现,从而及早将尸体捞上来。人死后都希望入土为安,但井中或者河中的尸体很难被发现,如果等着自然被发现,一般就过去很长时间了,或者已经在井中腐烂了,或者已经被河中的大鱼吃掉了。

为了让人们及时发现他们的尸体,脱下来的鞋子就能成为很好的证据。当一个人不见了的时候,如果在找寻的过程中在河边发现了这个人的鞋子,那就说明这个人跳河了。再赶紧让人在河中进行打捞,即便是打捞不上来了,也至少知道这个人是在这条河中自杀的。

其三就是这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类似仪式的行为。可能刚开始的时候,人们在跳河自杀的时候并没有想那么多,但突然有一天,有一个人在跳河自杀的时候脱下了鞋子放在河边,这个人的目的可能是为了让人知道自己自杀了,也可能是让别人能迅速找到尸体,总之,这个人脱了鞋子放在了河边,希望自己的亲人或者朋友能够认出来。

后来就开始有人模仿这种自杀方式,渐渐地就成为一种仪式,有时候自杀的这个人可能没有亲人和朋友,即便留下鞋子,也没有人知道这个人,但他还是留下了一双鞋子,就像是进行一种自杀的仪式。

其四就是一种抗争,也是一种明志。跳河自杀前留下鞋子,说明这个人的自杀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这个人并不是不愿意活着了,只是对所处的环境或者所经历的事情的一种抗争,再或者是表达自己的一种态度,向世人证明自己。

比如楚国三闾大夫屈原,屈原是在楚怀王时期开始为官的,刚开始的屈原得到了楚怀王的重用,进行改革图强,但这触动了很多贵族的利益,因此屈原很快就被楚怀王疏远,并放逐于南方。屈原的大部分时间都在远离郢都的地方度过。

而到了楚顷襄王时期,白起奉命攻打楚国,攻进了郢都,楚顷襄王退到了东北,在陈城建都,消息传来,悲愤的屈原决定殉国,他站在江畔,作怀沙之赋,然后拖鞋自杀。《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记载:

“于是怀石,遂自投汩罗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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