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供配电设备的巡查及日常管理1、供配电系统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值班人员应定期对高低压配电系统进行巡查,每天不少于3次,巡查过程中应注意:
2、设备责任人每周应对低压配电柜和高压环网柜外表进行除尘保洁、对高低压配电房进行清洁,检查出入口应急指示灯、灭火器等否正常。 3、 低压配电设备由专职人员负责管理,配电设备的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复杂的倒闸操作,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监护制度(高压环进、环出柜严禁操作)。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高低压柜开关状态须作好警示、标识。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作好交接班。 4、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开关、负荷侧开关、母线侧开关顺序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拉闸。 5、停电、送电时,必须看清楚各回路运行状态,复诵操作程序后才能动作。对于较为复杂的倒闸时,必须由两人执行,一人较为熟悉技术的担任监护。 6、在停电回路检修时,应断开开关,取下熔断器,并且挂上明显的警告标志牌。对于大容量的开关,应用手动扳手,把开关旋到实验位置,保证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7、在电容柜工作时,必须把电容组各个回路的电容器逐个放电,放电后接地。 8、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器设备上工作,必须遵守下列操作程序:(1)停电。(2)验电。(3)装设接地线。(4)悬挂警示标志牌和设置遮栏。 9、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抢救,同时报告上级。事后需作书面报告上级和进行记录。 10、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用干粉等灭火器扑救,禁止使用水、泡沫灭火器扑救。 11、市电停电时,应启动柴油发电机组发电,并随时密切注视运转情况,检测其输出电压。 第二部分 电气设备保养维修管理规定为保证楼宇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促进电气设备设施保养、维修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做到安全工作、万无一失,特制定以下规定: 1、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检修操作人员做到培训后持证上岗,以保证工作万无一失。 2、工程部对于大厦内配置的电气设备,按计划定期保养及维修。重大电气设备的检修计划,要由工程部拟定工作方案后由项目商管公司工程物业部审查合格后实施。 3、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维修人员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部对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交底和技术交底,防止触电及设备事故的发生。 4、在电源干线、低压配电盘及配电箱等设备上进行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至少由两人互相配合进行。操作前必须摘掉检修设备的电源保险后验电,并悬挂标识牌,操作人员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作业。 5、对于高压设备的检修和维修,经停电、验电后,必须装设接地线,在醒目处悬挂标志牌,必要时加装遮栏。 6、维修后的电气设备及线路,要经监护人员检查无误并拆除所有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投入运行。严禁在处于工作状态的电动机及其附属装置回路上进行工作。 第三部分 配电设备的操作制度1、为了确保作业安全,各项目需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各自制定本项目适用的配电柜、高压柜、发电机等重要设备的操作规程。 2、值班员对配电设备的操作,必须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及其操作程序。 3、在高压设备上或高压室内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按电气安全运行组织措施,如实填写《工作票》,并经工程部主管审核、服务中心经理签发后,方可进行工作;值班人员负责工作期间的安全监管。 4、 在低压回路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按电气安全运行组织措施,如实填写《工作票》,并经工程部主管审核签发后,方可进行工作;值班人员负责工作期间的安全监管。 5、值班人员在工作电气设备倒闸操作前,应按电气安全运行技术措施,将操作的步骤内容填写《操作票》,经工程部主管审核、服务中心经理同意后,值班人员方可按《操作票》的倒闸顺序操作。 6、值班人员应将设备操作情况进行简要记录。上下两班人员须做好交接班手续,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设备的运行情况。 第四部分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1、临时用电必须申请,用电方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经工程部负责人批准后才可挂接,且一般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七天(特批除外)。 2、未经申请批准和安装不合格或到期的临时线,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其停止使用,并要求在四小时内处理完毕。如逾期未进行处理,服务中心有权令本单位电工拆除。 3、装设临时线,必须有以下安全要求:
4、装设临时线,应由专业电气工作人员负责,并承担用电安全监护工作。 5、使用完毕的临时线,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拆卸、更改。 第五部分 干式变压器保养标准1、干式变压器的日常(巡视)保养
2、干式变压器的一级保养
第六部分 低压配电柜的保养标准1、低压配电柜的日常(巡视)保养 1.1 周期:每月
2、低压配电柜的一级保养
3、停电保养的注意事项: 3.1 严格执行电气维修管理规定和工作票管理制度,按照供配电系统的操作要求和操作票规定的程序停、送电。 3.2 进入配电房工作前,应仔细检查并取出随身携带的金属物品,如手表、硬币、戒指、钥匙、手机等。确保进入配电房时身上没有任何金属物品。 3.3 保养时,严格服从现场负责人(监护人)的安排。停电执行操作完毕后,经现场负责人确认无电、下达工作指令后,工作人员才能开始工作;保养过程中,工作人员应保持高度注意力,确定需保养的配电柜无电后,方可工作。 3.4 严格执行保养工具清点制度,保养前确定需使用工具的种类和数量。非工具清单上的工具严禁带入配电房,工具由现场负责人负责发放,领有人负责保管使用。如临时需要使用清单以外的工具或配件,需通知负责人由专职人员由外面取来,在清单上登记后,交工作人员使用。 3.5 保养过程中发现解决不了的问题或保养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应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严禁强行操作或隐瞒情况。 3.6 保养过程中,应注意进线柜、计量柜门上的供电局封签,不能损坏。 3.7 配电柜保养完毕后,首先清点保养工具是否齐全,工具不齐禁止送电;现场负责人检查完保养情况后,下达送电命令后,才能操作送电程序。 第七部分 支持文件及相关记录1、各项目编制的《设备运行监控参数标准》 2、各项目编制的《配电柜操作指导书》 3、《工作票管理制度》 4、《低压配电抄表记录》 5、《工作票》 6、《操作票》 7、《设备设施保养记录》 8、《设备设施维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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