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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任法第四十五》诗解3君正法正爱恶非私

 琴诗书画情 2020-05-12

题文诗:

今则不然,皆有善法,而不能守.习士博学,

能以其智,乱法惑上;富贵私勇,能以其威,

犯法侵陵;邻国诸侯,能以其权,置子立相;

大臣权贵,能以其私,附百姓,剪公财,

以禄私士.如是而求,法行国治,不可得也.

情假不正,法同虚设.圣君不然,卿相不得,

扣剪其私,群臣不得,辟所亲爱.圣君至正,

明法固守,群臣一心,修通辐凑,以事其主,

百姓辑睦,听令道法,以从其事.有生法,

有守法,有法于法.生法者君,守法者臣,

法法者民.君臣上下,贵贱皆正,从法大治.

主三术:爱不私赏,恶不私罚,置仪设法,

以度量断,其上主;爱人私赏,恶人私罚,

大臣,左右,专以心断,其中主;

臣有所,为私赏之,有所恶而,为私罚之,

其公法,损其正心,专听大臣,其危主.

故为人主,爱恶适度,不重爱人,不重恶人;

重爱失德,重恶失威,威德皆失,其.

正文:

今天下则不然,皆有善法而不能守也。然故谌杵习士闻识博学之士能以其智乱法惑上,众强富贵私勇者能以其威犯法侵陵,邻国诸侯能以其权置子立相,大臣能以其私附百姓,剪公财以禄私士。凡如是而求法之行,国之治,不可得也(管子45任法)

 【译文】 

现在天下的情况就不是如此,本来有良好的法度却不能坚持。因此,所谓能干的、懂法律的和多识博学的人们,能够运用他们的智谋来扰乱法度,迷惑君主;人多势强、富贵而有私勇的人们,能够运用他们的威势来破坏法度,侵害君主;邻国诸侯能够运用他们的权力来废置太子,任用辅相;国内大臣能够运用他们的行私来拉拢百姓,并克扣公财豢养私党。象这样的情况,要求法度通行,国家太平,那是不可能的。 

圣君则不然,卿相不得剪其私,群臣不得辟其所亲爱,圣君亦明其法而固守之,群臣修通辐凑以事其主,百姓辑睦听令道法以从其事。故曰: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管子45任法)

【译文】 

圣明君主就不是这样,不允许国家卿相克扣公财豢养私党,不允许群臣任用自己亲呢的人为官,君主自身也明确宣布制度而坚定地执行它。这样,群臣协力同心,围绕着君主来为他服务;百姓也团结和睦,听令守法,做他们应作的事情。所以说,有创制法度的,有执行法度的,有遵照法度行事的。创制法度的是君主,执行法度的是大臣官吏,遵照法度行事的是人民。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这就叫作大治。

(正法)故主有三术:夫爱人不私赏也,恶人不私罚也,置仪设法以度量断者,上主也。爱人而私赏之,恶人而私罚之,倍大臣,离左右,专以其心断者,中主也。臣有所爱而为私赏之,有所恶而为私罚之,倍其公法,损其正心,专听其大臣者,危主也。故为人主者,不重爱人,不重恶人;重爱曰失德,重恶曰失威。威德皆失,则主危也。(管子45任法)

【译文】 所以,君主有三种不同的做法:喜爱某人却不进行私赏,厌恶某人却不进行私罚,确立仪法制度,以法断事的,是上等的君主。喜爱某人就进行私赏,厌恶某人就进行私罚,既不听大臣忠言,又脱离左右属下,专凭个人之心断事的,是中等的君主。大臣喜爱某人,就替他进行私赏;大臣憎恶某人,就替他进行私罚;违背公法,丧失正心,一味听大臣摆布的,是危产的君主。所以作君主的,不可注重私爱于人,也不可注重私恶于人。注重私爱,叫作错用恩德,注重私恶,叫作错用刑威。刑威和恩德都用错,君主就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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