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 学生返校学习的通知 各教学院、校属各单位、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和宜春市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学习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并报宜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江西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校定于2020年5月15日起安排学生分期、分批、错峰、有序返校学习。 学生具体返校日期及相关要求,由学工处会同研究生处、团委和各教学院“点对点”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学生必须在支付宝“江西省终身学习电子卡”返校管理系统中提出返校申请,经学校批准后返校,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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