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吴浪波曾说:“人类社会由于没有意识到互助才是进化的主要手段,盲目地崇尚竞争,忽视互助,结果导致道德沦落,人心不古,冲突与战争频仍。只有重视并提倡互助,废除为竞争需要而设立的各种强权,人类才能发扬天性,并避免人道、公理的沦落。”在一个被社会达尔文主义深深浸淫的现代社会,重拾互助的思想,认识到合群与互争一样也是一项基本的自然法则,或许可给人们的思想和人生打开另一扇窗儿。 “蜂蛾微命,力何固?” ——屈原《天问》 “夫既以群为安利,则天演之事,将使能群者存,不群者灭;善群者存,不善群者灭。善群者何?善相感通者是。” ——严复 《天演论》 克鲁泡特金及其《互助论》 克鲁泡特金(Pyotr Alexeyevich Kropotkin,1842-1921),俄国革命家、地理学家,也是无政府主义的代表人物。他早年四处游历考察,在地理学、考古学和生物学方面造诣颇深。后受到革命思想与无政府主义思想的影响,他投身于国际无政府主义运动,并成为知名无政府主义领袖人物。在参与实际斗争运动之余,他也潜心研究无政府主义理论,发表了大量的著述。其中,出版于1902年的《互助论》便是克氏无政府主义思想原理的代表作之一。 作为克氏无政府主义思想的科学原理,本书在达尔文进化论学说的基础上,对斯宾塞、赫胥黎的庸俗进化论、社会进化论进行了抨击,力图澄清达尔文进化论的真实内容,并证明“互助”是一切生物包括人类在内的进化法则。 1. 论述的基础——克氏对达尔文进化论的理解 克鲁泡特金首先指出,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一书中对“生存竞争”一词存在狭义与广义的概念界定。狭义的生存竞争指为个体之间完全为争取生活资料而进行竞争;从广义来看,生存竞争包含着这一生物对另一生物的依存关系,也包含着个体生命的保持,以及它们能否成功地遗留后代。在接下来的论述中,克氏使用的都是广义概念,即重视的是生存竞争的结果——该生物能否遗留后代,实现物种发展。 在进入主要论述之前,克氏简要介绍了达尔文进化论中的互助思想的发展现状。他指出,虽然达尔文的众多信徒,如斯宾塞,都抛弃了互助这一重要原则,但俄国动物学家凯士勒等人认可并发扬光大了互助原则,强调保存物种的目标使得动物接近并互相帮助。 2.生存竞争的重要武器——互助 首先,克氏举了蚂蚁、白蚁等无脊椎动物的例子,提出了这一部分的中心论点:互助是进化过程中生存竞争的有力武器。他按照动物级别的高低,依次举例说明互助在自然界之普遍与重要。且随着进化等级越来越高,互助行为愈发成为有意识的联合。除了喜欢一起玩耍这种本能的联合,更多的联合是为了满足一定的需要,如繁殖、迁移、猎食。并且互助的形式也不局限于群居,临时的联合开始出现。而联合也不仅限于同一物种内部,也存在相近种类间的互助,如海鸥和燕鸥联合赶走海鸡等。不同种类间的互助使它们拥有了可与凶猛敌人相匹敌的力量。 克氏并未否认斗争的存在。在不同的纲/种中,或种的不同族间的确存在斗争,但斗争不是主流,只存在于个别时期,且能通过互助来避免,如冬天鸟类的迁徙。此外,和平和互助是种/族内的通例。不仅如此,在生物进化中拥有最强的繁殖力的,往往是那些合群性最强的动物,如蜜蜂、蚂蚁。 为何合群最有利于生存竞争呢?克氏认为,智力是进化的最有力因素,而智力和合群直接相关。合群性既能直接保证物种的幸福,又可减少精力的浪费,间接促进智力的增长,于是成为进化的主要因素。此外,同情是合群生活的必然产物,又进一步推动了进化。不仅如此,互助带来了互信和个体的主动性。而这两者分别是勇敢和智力发展的先决条件。故而,互助增强了群体的力量和智慧,在动物世界的进化中起着比互争更加重要的作用。 由此,克氏得出他的结论:互助是广义生存竞争中最有力的武器,最懂互助、避免竞争的种能取得生存和进一步发展的最好机会,而不合群的种则趋于衰败。 3. 与达尔文的观点对话 接着,克鲁泡特金与达尔文及华莱士的观点展开了对话。 在克氏看来,他与达尔文对生存竞争的关注有不同的侧重。达尔文关注单独个体间为食物和安全而进行的竞争,而克氏重视集体的、对逆境的斗争。的确,二者皆存在于自然界中,但是否真如达尔文所认为的那样,个体间的竞争占据了如此大的比例呢?克氏持否定态度。他对达尔文进化论的核心观点——“生殖过剩带来竞争并导致中间过渡的灭绝”,进行了有力的批驳。所谓生殖过剩是基于马尔萨斯的理论提出的。但在俄国、美洲和新西兰等地,牛、马、猪和兔的数量都急剧增加,却都未曾达到饱和甚至是过剩的程度。此外,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一个种的减少是由于另外的种的增加所造成的。 那物种的变化为何产生?克氏结合华莱士的观点给出了合理解释。自然界生存竞争的重点在于谁更能适应新环境。正如上文所说,不存在所谓的生殖过剩。并非因为食物、遗留后代而竞争才导致某一物种的消亡,而是这些不同物种对自然遏制的适应力不同。这样的消亡是时间进程中的自然死亡,而非“灭绝”。 最后克氏再次重申,在适者生存的生存竞争中,竞争并非最主要的规律。相反,自然界有避免竞争的倾向,而互助才是最有力的武器 在本书的第二部分,克鲁泡特金将目光转向了人类社会。 1.氏族部落 1)原始社会的互助组织——氏族部落的形成 克氏首先批驳了霍布斯与赫胥黎所假定的“个人反对整体的斗争”。他从人类社会的部落起源着手,考察社会、部落、氏族组织和家庭的演变关系,并得出家庭不是人类的原始组织形式,而是人类进化后期产物这一结论。早期原始人体力较弱,只能结成部落生活。摩尔根和麦克林南等人关于人类社会制度的研究也都证实了家庭起源于部落。 克氏从历史视角出发,论述了冰河时期、石器时代、以及文明进一步发展的时代,蒙昧人都是群居结成部落来维持生活的。根据摩尔根的定义,这种依血缘而组成的复杂组织称为“氏族”。氏族组织内部存在基本的、且保留至今的法则。氏族组织的持久力也反映了原始人类并非漫无次序的聚合,而是有组织的。 接着,通过对布西门人、霍顿脱人、爱斯基摩人和亚鲁特人等现存蒙昧人群居状况的描述,克鲁泡特金进一步证实了原始人内部的互助原则。 2)原始人“野蛮”行径的解释 关于欧洲文明看来野蛮的现象,如遗弃老人、杀婴、血仇血报等行为,克氏则给出了“基于群体利害的公正观念”的解释。在原始人看来,死亡也是对部落应尽义务的一部分。老年人们因为想对部落尽最后的义务,所以要求死去,希望被遗弃。而杀婴是由于生存需要的压力,也是为了更好地抚养成长中的孩子,维持部落的发展。血仇血报则是对部落应尽的道德义务,源自一种公正感。虽然不同部落规则不同,但公认部落应对个人行为负责。所以当某一部落的人触犯了另一部落的规则,这件事不再是两人间的私事,而是两个部落间的公事。后者对前者所在部落的报复是正当的。简言之,这些看起来违背互助伦理的行为,实质上都是基于部落利益的最大化,是一种更广泛原则上的互助。 基于上述论证,克氏认为,原始人在艰苦的生存环境里培养并保持了互助团结的品质,将自己的生存与部落的生存视为一致,严守不成文的规则,并为氏族利益而自我约束、自我牺牲,基于此形成了习惯法。也因为习惯法,他们在专制统治下也能维持以互助的观念为基础的社会组织。 2. 地缘组织取代血缘组织——村落公社的产生 在部落时代后期,因为气候的变化,许多氏族部落从亚洲迁往欧洲。这一迁徙带来了种族混合,原先的社会制度在新环境下发生了改变,也加速了氏族的分裂,分立家庭增多。面对这一变化,原始人们要么任由分裂发生,拥有财富最多的家庭成为权威;要么找到以某种新原则为基础的新组织。这一新组织便是村落公社。互助的组织原则也由血缘变成了地缘。 村落公社作为氏族组织的自然产物,承认且强调家庭的独立,不干涉家内事务,给予个人更多的主动性与自由。与氏族部落不同,村落公社允许不同血统间的结合。这使得不同血统种族可以结成联盟,集体范围扩大。 克氏考察了诸多现存野蛮人的村落公社形式,发现公社对内土地公有,共同耕作,平均分配,对外通过互助来保护整个村落公社不受暴力的侵害。在村落公社这一制度下,农业方面出现了新的耕作形式,并不断发展,家庭工业完善。在村落建设上,道路的修建、市场的出现、防御机制的完善、公众活动场所的产生,都给村落公社的成员带来了便利。而在思想观念上,正义观念转变,血债血仇的原则被赔偿的原则所取代。 总而言之,人类生来就有合群以及互助的需要。自史前生活之初,他们便借助共同血统结成氏族部落。在血缘纽带松散后,地缘纽带将其结合成村落公社。互助在人类文明早期起到了积极作用。 3.中世纪城市的互助 克氏首先回顾了中世纪城市兴起以及行会诞生的过程。村落公社中因财富积累的不平衡而产生了领主。领主雇佣农民使其成为奴隶,并窃取村落公社的权利,封建制度逐渐诞生。虽然互助原则被破坏,但村落公社仍然保有土地公有和独立裁判权。 此时,对内为了抵抗领主的压迫,对外为了抵抗敌人入侵,普通民众团结起来修建城墙等防御设设施,开始了新生活。这就是城市的诞生。由此可见,城市本身就是由互助产生的。 中世纪的城市试图在村落公社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在社会生活各方面都能互相援助,但同时也保持个人的创造力的组织。而中世纪的城市也是地域联合与行业联合的综合。地域联合表现为村落公社,具有独立裁判权和土地公有等特点;行业联合表现为行会制度,强调独立裁判和互助原则。 行会的产生源自各行业专业发展的需要。手工业者为了避免竞争,成立了行会。行会内部平等互助,互相监督。同时,宗族、村落公社的互助组织形式已不适用于中世纪的城市,以业缘为基础的行会逐步发展,并成为中世纪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手工业、艺术、经济以及学术等方面的高度发展都表明中世纪的互助原则与行会制度是有益的。互助在人类文明进步中起着重要作用。 4.现代国家的互助 随着强大国家的建立和独裁主义的兴起,古希腊的联盟主义被倡导个人权威、中央集权的罗马思想取代。人们开始信仰个人权力、依赖政府,个人主义的发展破坏了互助,现代国家摧毁了人民联合。 尽管如此,由个人和社会的同情所产生的互助行为依然存在。 在农村的公共生活中,村落公社和农民联合会是典型的互助组织。村落公社日益衰微,村民议会的独立权力遭到破坏,农村的公有土地在圈地运动中被侵占,但因为人们的互助本性,村落公社依然在欧洲部分地区存在。在公社被摧毁的地方,人们建立了村民互助的新制度——农民联合会,从共同购买肥料种子逐渐发展到促进农产品销售和土地改良。即便是在个人主义盛行的情况下,农民们仍保留着互助习惯。法律一旦放松,互助关系便又重新建立。 而在城市公共生活中,大量工人为了群体的利益参加工会罢工和政治运动。市民也在城市生活的各个领域寻求合作,建立如阿尔切尔的合作组织,为缓和阶级差异建立各种娱乐和教育的协会,以及如英国救生船会等俱乐部。而宗教慈善组织在发扬互助原则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个人生活方面,互助的例子也是数不胜数。底层人民互助的范围十分广泛,如贫穷地区的孩子们在一起玩耍时照料彼此,贫穷的母亲不考虑回报地照看他人的孩子。而富人间也有互助的行为,如提供经济上的支援等。 虽然在现代国家的统治下,互助的形式被不断破坏,但互助是源自人性本能的精神。它不会轻易消失,仍发挥着它的作用,并且将指导着人们不断发展。 5.小结 在论述人类社会互助的过程中,克氏指出了历史记载中的两个问题。一是历史记载往往倾向于记录类似于战争与冲突这样引起社会剧变的事情,而忽视对和平互助的记录。这两者是不成比例的。互助往往是渗透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是生活的一部分,也是人们得以安居乐业的基底。但这种日常性容易被历史学家们忽视,因为它实在是太不起眼,并不会对历史的进程产生直接且明显的作用。二是我们的历史通常是英雄史,人们只看到个人在历史进程中的作用。而普通群众互助这一因素一直为人所忽视。因此,指出这个群众的互助因素在人类社会进化中所起的巨大作用是十分必要的。 《互助论》一书的初版和重印本皆诞生于战争年代。面对灾难与痛苦,这样的作品提醒我们仍要相信根植于人类本性的互助精神,相信它还将发挥积极作用。与大屠杀并存的是千万件自发的互助事例。克氏相信,与大屠杀并存的互助中将孕育新的生活方式的种子,将带来新的制度。 那在当今提倡互助原则是否还有必要?《互助论》一书因克氏倡导乌托邦式的无政府主义而站在了马克思主义的对立面,在1963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时被称为“反面教材”。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下,个人主义高度发展、竞争激烈的今天,提倡互助原则反而显得有点格格不入。但正是因为这样,这一长久以来被忽视的理论视角更应该被人们所重视。 在疫情爆发的这个寒冬里,群众自发的互助行为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温暖。捐款捐赠物资、积极转发扩散求助消息的普通人,封城后自发组织护送医护人员的车队,火神山雷神山上争分夺秒赶工的工人,用棉被盖着给医护人员的蔬菜、自己却冻僵的菜农,这些不被历史所铭记的群众,在灾祸面前互相搭救、给予彼此生的希望。 克氏的论述是否足够严谨仍有待商榷,但他对互助精神的呼唤、对历史长河中普通群众互助行为的强调均给读者以启发。即便是在社会达尔文主义仍有众多拥趸的今天,互助精神依然广泛地存在,并焕发着生命力。 实践社会科学 以学术理解社会 以实践关怀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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