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4〕38号)和《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发〔2018〕4号)文件要求。 (二)新旧文件对比不同 2020年我区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袁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工作的通知》(袁府办发〔2020〕1号)文件,与2019年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袁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工作的通知》(袁府办发〔2019〕2号)文件对比,主要有以下不同:一是总体目标有所不同。第3条,生存认证信息化。通过“江西人社”手机APP、“赣服通”支付宝生活号、微信视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生存认证。2019年前主要是通过手机拍照方式进行生存认证。二是保费收缴方法有所不同。2020年缴费方式信息化。缴费人可以通过微信、二维码、支付宝、社保卡、现金等多种方式缴费。2019年主要以委托农商行代扣为主。三是保费征缴时间有所不同。2020保费征缴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2019年要求力争在6月底完成。 (三)执行过程 乡镇(街道)、村(社区)督促催缴、生存认证、公示、宣传等。 (四)内容 《关于做好2020年袁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工作的通知》(袁府办发〔2020〕1号)文件。 (五)依据 《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4〕38号)和《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发〔2018〕4号)文件。 (六)时限 一年 (七)主体 乡镇(街道) (八)方式 通过微信、二维码、支付宝、社保卡、现金等多种方式缴费方式。通过“江西人社”手机APP、“赣服通”支付宝生活号、微信视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生存认证。 (九)公开对象 乡镇(街道)、村(社区 ) 原文地址:http://www./news-show-127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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