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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疑释惑】同一宗土地的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分别发给不同的农户,土地补偿费归谁?

 半刀博客 2020-05-15

联系邮箱:zxk9898@126.com

同一宗土地的承包合同

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分别发给不同的农户,

该承包地被征收后,

土地补偿费应当分配给谁?

     【

        同一块承包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分别发给不同的农户,该承包地被征收后,土地补偿费应当分配给谁?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从上述规定可知,与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生效主义不同,现行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采用的是意思主义物权变动模式,即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该用益物权即设立,登记与否不影响该权利的得丧变更。

        实践中,各地在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过程中,由于工作不到位等诸多因素,造成土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符并引起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权证与承包合同不符时,应当尊重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的效力,依法认定已经签订了承包合同的农户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收地农户的原则,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根据该规定,土地补偿费应主要发放给拥有该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

  【观点来源  

        ——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主编的《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

        ——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主编的《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79辑(2019年第3辑)第244-245页民事审判信箱,作者:该研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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