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告诉自己的儿子小王(美籍华人),税务局的朋友小明说,2019年你在国内居住满183天,属于中国的居民纳税人,所以应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小王问老王怎么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会算清缴?一下子把老王问懵了。 老王再次找到税务局工作的朋友小明,问小王如何进行汇算清缴? 小明说,按当下的税收政策的规定,小王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比如,小王有儿子,儿子已经年满三岁可以每月扣1000元。小王有老王,老王己年满60岁,而老王只有小王一个儿子,所以小王每月可以扣2000元;小王在省城没有购房而是租了一套房子,每月可以扣1500元等。 当然小王也可以选择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比如,对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上述费用、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但对以上各种补贴和费用要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小王必须提供有效的凭证。 以上两种方式,小王可以择一使用,但一经选择一年之内不得变更。 政策法律依据:1、《个人所得税法》; 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 20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 54号);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 ]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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