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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优惠与霍尔果斯现象(三)

 魏春田 2020-05-16

霍尔果斯财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

1
国家税收政策支持

一是经济开发区所得税五年免征。2010年至2020年,对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重点鼓励发展产业目录》范围内的企业,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五年的企业所得税。

二是中哈合作中心税收优惠。由国内进入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物资和中心内企业自用设备,按照出口贸易政策,予以退还国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从哈方进口基础设施物资和区内设施自用设备进入中心中方区域,按照保税区政策,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旅客从中心进入中方境内,每人每日一次可携带8000元人民币的免税物品。合作中心配套区税收政策包括: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区外货物入区退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境外货物入区不需要产品配额和许可证;区内企业生产耗用的水、电、气退还所含增值税。

2
政府财政减免及奖励

经济开发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五年免征优惠政策期满后,再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40%);全额留存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范围内2012年至2021年的地方财政收入,扶持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开发区鼓励类新设立企业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霍尔果斯园区实际缴纳税款(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及附加税等),当年留存地方财政的总额在1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1亿元以上区间的,分别按留存总额15%、20%、25%、30%、35%、45%、50%的比率予以奖励,企业可在税金入库后次月向园区招商局提交申请书和国、地税相关证明文件,由园区招商局会同财政局核定后兑现。

3
产业培育

自治区政府对纺织服装产业、外贸服务业、餐饮服务业、股权投资类、总部经济类等行业企业给予重点扶持。方式主要有固定资产贷款优惠、进出疆运费补贴、纺织生产电费补贴、新疆籍员工补贴等。以纺织企业为例,可享受固定资产贷款1.5个百分点利率贴息,流动资金贷款3.5个百分点利率贴息,深加工销往内陆产品销售额2%的运输补贴,新招录新疆籍员工每人1800元标准的岗前培训补贴等鼓励政策。

4
招商宣传

2012年以来霍尔果斯市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和招商的力度不断增大。霍尔果斯市国税局每年4月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通过发放宣传册、面对面咨询、建立纳税人“微课堂”、开办纳税人讲座等形式,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讲,并通过霍尔果斯辖区宾馆、酒店及各单位对外的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优惠政策,营造税收宣传的浓厚氛围。同时,配合市政府,与霍尔果斯管委会招商局、霍尔果斯口岸地税局等单位共同前往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多次开展税收宣传和招商活动。

5

值得注意的是,《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霍尔果斯园区鼓励和促进企业上市的实施办法》中规定,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挂牌的企业以及向挂牌企业提供培育推荐服务的中介机构,各给予5万元人民币奖励。这一政策极大地激励了财务、税务代理等注册经济企业扩展业务的积极性,霍尔果斯也是在商业推广渠道中逐渐为人所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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